百姓维权:武汉花楼人的愤怒

----"疯碑"市长走了, "平民"市长来了!

作者:陈永初 发表:2008-01-3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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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陈永初,武汉市人,生于1933年4月3日,今年78岁,家住武汉市江汉区花楼街红胜巷61号。本人的儿子陈顺喜,为了揭露世纪华宇开发商在花楼街南片拆迁的违规违法的内幕,特别是花楼街南一片的商业拆迁存在着严重违法违规的问题,被江汉区公安局以莫须有的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关押十一个月之久,最终还在判决书上写判二缓三。难道顺喜为了依法维护自家的合法权益也是违了法吗?难道拆迁中矛盾纠纷也有判刑的吗?难道为了维护广大被拆迁户合法的权利也犯法?如果是这样,那么党中央的政令由谁来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国土法又由谁来维护?党中央的政令又从何谈得上能顺利的畅通呢?

当时我为了救儿子,江汉区公安局部门到江汉区看守所,逼迫我儿子陈顺喜写动员我响应拆迁号召的家信,否则就不放我儿子从牢房出来。我儿子知道他们叫他写信,这里面一定有诈。在这种苦难的情况下,我儿子极不情愿违心的给我写了动员我搬家的家信,我只记得儿子在信中最后有一句话"等我回家后再谈";在此威逼的情况下,拆迁代办公司和江汉区人民政府的工作组拆迁组总指挥长江书记和江汉分局副局长杨爱国逼我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现在,还有留给离异妻子的房屋36平方米未结算,就又逼我搬家,否则就要揭我的瓦。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我年龄70多的老人又在生病中,正在床上休息,我正在专心看着刊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报纸时,地方政府协同开发商世纪华宇代办公司于2008年元月 17日一大早就派出社会上闲杂人员把我同我妻子绑架出我的住所,17日也正是大雪纷飞零下3度左右,把我的房子给强制拆掉而且我的所有生活用品和家俱全堆放在露天雪地无人看管,还不许任何人拍照。 17日上午12点钟左右,香港大公报记者小周在实地采访和拍照过程中,遭到黑社会上的闲杂人员的毒打;同时居民喻老师的儿子为了保护大公报记者周××的生命安全,勇敢去保护周记者也遭到黑社会人员的打击,当时就把喻老师的二儿子头部打得头破血流,这就是地方政府所谓的“友情拆迁”。天啊!我们的党啊!我们的中央政府啊!我们的胡锦涛主席啊!温家宝总理啊!你们的正确政令不能畅通,地方政府一手遮天,我们多次上访都无济于事,这真叫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我无处申冤。这民生在何处寻?人权在哪找?和谐从何谈起?"和谐"这两个字难道让百姓民不聊生?特别是我儿子陈顺喜,从判二缓三那天起就上诉至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的案卷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久拖不决,从这些事实来看,我们国家法律的尊严性和严肃性从何谈起?我们国家的法律和宪法谁来维护?我们党的政令不畅通谁来维护?我终日以泪洗面,我今天所写的这封自白信是想希望各大媒体曝光,揭露武汉地方政府以地生财,强夺百姓钱财房产,官商勾结,胆敢跟国家权威挑战的黑色内幕。不要让天空去篮成黑,要让罪恶暴露在阳光下,要让社会真正的达到和谐,和谐,再和谐,让祖国的天空亮起来。 "疯碑"市长走了,"平民"市长来了。我们花楼人拭目以待!!!

自白人:陈顺喜的父亲--陈永初 2008年1月19日于武汉花楼街

来源: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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