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包养女法官女律师令人深思

发表:2008-03-07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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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奉劝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但是,很多贪官并不买账。那么,贪官的侥幸心理究竟是怎么炼成的呢?笔者思索了很久没有找到答案。近日,笔者无意中读到《深圳中院副院长栽在"破产"案上》,从裴洪泉案中的几个细节中找到了答案。

    裴洪泉,曾经轰动一时的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中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因涉嫌受贿350万元、港币20万元,另有约7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月 4日被广东省江门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从一个优秀的人民法官沦落为如今的阶下囚,其堕落之快发人深思。(1月15日《法制周报》)
    
    裴洪泉包养女法官、女律师,快速从"明星法官"堕落成身家千万的腐败分子,的确令人深思。纵观裴洪泉的堕落历程,笔者认为,裴洪泉走到这种地步,一是贪欲作怪,二是侥幸心理驱使。而裴洪泉炼成贪腐侥幸心理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其一,少数腐败分子没有及时查处,诱发了裴的侥幸心理滋长。据悉,裴洪泉一案是从查处深圳市中院已退休法官廖昭辉及资深拍卖师林某案中带出来的。一个法官腐败了,多年没有发现,直到退休以后才发案,这会诱发多少人的侥幸心理?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大大的疑问。
    
    其二,第一次收受贿赂没有及时被发现和制止,是助长贪官侥幸心理的重要原因。据悉,在检察机关的控诉材料中,拍卖公司给裴洪泉"供奉"的6单贿款中,有两单是裴洪泉指定拍卖公司给他的好处费。收到"好处费"的裴洪泉,起初内心还忐忑不安,但事后未被有关部门察觉,于是他产生了侥幸心理。
    
    其三,贪官以为二人之间的权钱交易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行贿受贿双方是同一根绳上的两个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而进一步助使贪官的侥幸心理疯长。
    
    其实,很多贪官都产生过同裴洪泉一样的矛盾心理,即收到贿赂后,起初内心忐忑不安,犹豫不决,在交与不交之间,非常矛盾,斗争也非常激烈,但是,一想到可能别人也在收,自己不收就觉得"吃亏",并不断安慰自己,很多人都在收钱,自己收一点又怕什么呢?大不了就收这一次,下次不收了。过了很久,一直没有人找他们,以为高枕无忧了,胆子也更大了,收钱的次数也多了,金额也不断上涨,最后,发展到索贿的地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深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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