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03-26 13:19:25作者:
上海市政府公告指出,决定从4月1日起将最低月工 资标准从 840元人民币(下同)调整为 960元,上调幅度 为 14.3%,以帮助低收入群体应对生活成本快速上升的 局面。
这是 5个月以来上海市政府第 2次上调最低工资标 准,令上海市成为大陆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城市。
公告还表示,政府还将上调失业保险金额,每月最 多上调约70元至 440-550元不等;城镇低保标准也从每 人每月 350元提高到 400元,农村低保标准则提高到每 人每年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