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三任书记一任不如一任

发表:2008-07-26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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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腐后继的事情,光是被查办的,就一点也不新鲜。但河南漯河连续三任市委书记落马,还是让人难以置信。

检察日报社《方圆法治》半月刊的报道,大略勾勒了这三个人的形象,文字简略,却是栩栩如生。我读过这个报道,脑子里还是略去了不少材料,印象深的就只剩寥寥几笔了。

王有杰1991年至1995年在任,口号是"苦战三五载,漯河变珠海",建"内陆特区",《漯河日报》也更名为《漯河内陆特区报》,并由王有杰题写报名,直至王有杰2007年因受贿600多万元,不明财产890多万元被判死缓,《漯河日报》才恢复。

程三昌1995年至1999年在任,获名"程卖光",主营卖厂,亲自经手卖掉的国有企业有27家,个人获利上千万元,并做好跳船准备,现潜逃新西兰,住在奥克兰市一栋四层豪华别墅里著书立说,讲述出售国有资产中的内幕。

刘炳旺1999年至2006年在任,人称"刘草包",主营卖官,家里被搜出存款2000多万元;又主持"和谐拆迁",2003年底两个月拆清31公里河岸,引发村民卧轨事件死4人,但未出现一例上访事件。

一个地方的人民,连续被三任市委书记祸害,是什么概念?抗战是8年,"文革"是10年,而王有杰、程三昌、刘炳旺三任市委书记,在漯河长达16年。16年间,漯河的发展估计也是有目共睹,但我想,不能因此说漯河人就要歌颂他们的功德。如果不是遭受如此长期的祸害,情况又会如何?

除程三昌潜逃,这三人中,有两个是边腐边升,边升边腐,直到退休以后才得以查处的,如果程三昌不潜逃,是否也会这样?不过,程三昌还是有理由得意,毕竟他一走了之,现在还可以津津有味地讲述"卖光"的事迹。他的跳船行动,我想将是或者已经是某些人不约而同的选择,我们可能会继续看到边腐边升和跳船而去的故事。

三个人的连续剧,是否某种程度上再现了某些地方这16年的官场景象呢?我不好说。王有杰立志"漯河变珠海",虽属跃进想法,大抵还有些壮志满怀,而且"漯河变珠海"的口号在漯河喊,要建"内陆特区",却不是漯河定得了的事情。程三昌就不同,只想着卖掉企业了事;到了刘炳旺,企业没得卖啦,卖官吧,再加上收地卖地。不知下一步还有什么可卖,地也有卖完的时候,我想,只要乾纲一直独断,则卖官的生意大概就有得做吧。

这三个人,就能力来说,可以说一个不如一个。王有杰会书法,似乎也还算有壮志,程三昌就只有卖厂子的能耐,刘炳旺干脆就是"草包"。三个人,前一个做书记时,后一个就做市长,书记离去,则接任上去,班子是连续的,队伍是稳定的,但也是一蟹不如一蟹的。他们在漯河所获得的外号,表明了漯河人的看法,他们在漯河权倾一时,这与漯河人并不相干,但他们在漯河权倾一时,做的事情却无不要漯河人来承担,人民何辜!

程三昌卖厂,"撇开公开竞价的阳光政策,与不法奸商暗中勾结,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职工利益屡屡受到侵害"。我知道,这样的进程总会伴随很多人失业下岗,福利不保。到了刘炳旺搞"和谐拆迁",干脆把公民的房子也掀掉,导致卧轨事件死4人,却"没有一例上访事件",想想都可怜。

王有杰现在在秦城修习书法,据说每平方尺可值2000元,有道行,但我想更有价值的事情,应该是像程三昌那样著书立说,讲述一下"漯河内陆特区史"。刘炳旺呢,既被称为"刘草包",不知道能不能著书立说,就做点口述历史吧,讲讲卖官卖地的经历好了。总起来他们的书可以命名为"风云16年",前面应该不应该加"漯河"两个字,我有些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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