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杀警案拟由山东济南法院审理为妥

作者:草虾 发表:2008-07-2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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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杀警案,包含了复杂的社会矛盾,包括官民矛盾、上海官府与全国人民的矛盾、政治首都与经济首府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个案子放在上海审理,有很多的弊端:

1,上海官府难以做到公正。包括上海公安局看守所的狱警,都是被杀的6名老警察4名新警察的战友哥们。上海官府还面临着被杀警察的家属的压力。外围呢,一般的上海市民会认为"外地人跑到阿拉上海来杀警察?杀特伊报仇!"

2,上海官府难以保证杨佳的生命安全和情绪正常在终审之前。任何狱警都有可能折磨甚至害死杨佳,弄死了弄残了也无法追究,都像东方快车谋杀案一样,都认为谋杀杨佳是正义的。

3,上海的公安局、国安局、司法局、保密局、检察院,都是哥们,都在政法大楼非法同居,都有浓厚的上海情节。他们对外地人的歧视是无法掩盖的,已经声称"杨佳是外地无业人员",他们有可能从自己的感情出发,共同织网谋杀杨佳。例如闸北律贼谢有明,居然已经在充当诽谤迫害杨佳的杀手。

4,杨佳的家在北京,得到北京人民的普遍同情,北京人民认为"上海人有了俩臭钱,就敢诽谤迫害首都人民,该杀!","北京的小偷都罢偷了,北京好孩子杨佳还会去偷你们上海的自行车?"会向北京官府施加压力,要求保护北京的孩子。何况北京官府也与上海官府有矛盾,京海两都向来明争暗斗。若让北京官府管辖杨佳杀警案,也有可能私纵。

5,山东济南的官府最适合管辖杨佳杀警案,因为济南位于北京上海中间,与双方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特别是,可以让中立的山东人民评判此案,获得理智的中立的第三方的感受。

所以,这个案子,拟由山东济南的法院受理为妥,杨佳应该羁押在山东济南,上海的检察官作为控方,北京的律师作为辩方,这样对双方都是公平的。

再说,杨佳杀警案,乃是全中国百年不遇的大案,应该由全中国人民来评判。上海官府,遭到全国人民一致唾弃的上海官府,都是陈良宇叛党卖国集团的成员,没有资格私吞此案。

2008年3月24日下午,上海人陈良宇是在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审理的。上海人可能为了报复北方人,恶意谋杀杨佳。即是不能判死刑,也要定个精神病,放入精神病院折磨致死。

所以,山东济南的法院比较适合审理此案,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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