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奥运会前一天的拆迁血案(多图)

作者:陈一明 发表:2008-08-2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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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正在发生的中国农民的故事......。

中国山东潍坊另一起拆迁血案。两起拆迁血案相差仅十多小时。这里记叙的是同一地区--中国山东潍坊的另一起拆迁血案,发生在奥运会开幕前的2008年8月7日凌晨二点-深夜!

写这篇短文,我心中充满了满腔的愤怒,甚至夹杂着仇恨。哪里能这样地对待应该说是凌辱老百姓?这样地对待老百姓的生存权和财产权?!中国人都认为:农村不用交税了,农民的生活比以前要好了。我亲眼所见的案例彻底颠覆了我以前固有的看法:(一边写,我没有办法不落泪)一个区区的小村支书记就可以把权力滥用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梨园街办后栾村支书王孝书,其凶残的程度不亚于土匪;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不会相信我们中国大地上会出现如此穷凶极恶的犯罪。如此穷凶极恶,已构成犯罪。而国家机关却视而不问!!!

2008年是中国人民的巨灾之年,雪灾、震灾、骗灾、拆灾;灾灾威胁老百姓的生命和财产。最大的灾难不是天灾是人祸,是把老百姓视如草芥,任意蹂躏和欺辱。没有什么能够挡得住拆迁灾难,就是奥运会也不能让拆迁犯罪收手。

奥运会开幕前夕,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梨园街办后栾村正在进行着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其激烈的程度不亚于战场上的厮杀。该村的村主任率家族成员私自拟定拆迁安置方案,在没有办理任何拆迁手续和没有拆迁公示的情况下,对本村村民的房屋实施了拆迁处置。因没有合法性、存在不公平、不合理、不协商沟通的情况,理所当然地遭遇村民的坚决抵抗。因为,房产是村民终其一生的最大利益所在。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法律在一党专制的国家里,只不过是一种掩人耳目的装饰。常常为权所系,为官所用。但是,毕竟和没有法律存在是不一样的。这种装饰,有时还能对权力者有所约束,为民而用。拆迁逼迫着村民不断地学习相关的法律,为我而用。该村村民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了积极反抗和维权。该村村民栾发聪向潍坊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使该局2008年4月8日撤消了对栾发聪作出的行政处罚;栾纪平经法院起诉:潍坊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奎文区分局,也迫使其自行撤消对栾纪平的[2007]0018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有栾玉云也在法院起诉均依法抗争有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见附图1)。

但胜诉没有阻止拆迁人对他们的逼迁。他们现在的状况十分令人担忧。拆迁方把多家村民的房屋跟前挖上大坑,并用土死死地堵起他们的大门(见附图2)。

前后左右都不能进出,使其无法正常地生存和生活。受到重大侵权的善良百姓,响应上级指示:奥运会期间不让去北京上访。但是拆迁方却不顾什么国家举办什么奥运会,仍然对村民实施卑鄙无耻的手段逼迁村民。

在2008年8月7日,即奥运会开幕的前一天,凌晨2点,夜深黑深黑,后栾村王勤书家突然门窗玻璃接连被砸。南屋没人住让来人用挖掘机夷为平地里面的家具被砸;住在北屋王勤书的母亲张桂香听见砸门窗玻璃的声音紧张起来,知道要来拆房。扯开嗓子拼命地发出哭声......,一边哭一边喊:"我就是被你们砸死在屋里也不出去。"张桂香老人要誓死与自己的房子共存亡。哭声喊声传出屋外,前来扒房子的人。最终没敢连人加房一起推平,保住了南屋。

离此不远的韩会德夫妇,听见外面有动静。两口子摸黑起来,妻子让韩会德出去看看。外面有"出来、出来"的喊声。韩会德走到大门口,刚刚把门打开探出身子,一根木棒照头部打来,六十八岁的韩会德"啊!"的一声倒在地上,又是一起拆迁流血事件--发生在奥运会开幕前一天的拆迁犯罪。妻子李秀桂听声慌忙赶到大门口,扶起被打翻在地的丈夫,向屋里走去。韩会德抬手捂着头部的伤口,鲜血顺着前臂向下流。早已断水断电,屋里一片漆黑,老两口摸摸索索一边找布先捂住伤口减轻流血,一边打110报警。110来了后,用手机照明看了看地上的血和韩会德头部的伤,问了问情况--走人。事后没作任何的处理,打人的人也没有支付医疗费(见附图3)。

本村王艳玲53岁,丈夫栾纪平54岁。老汉白天需要打工养家糊口,晚上看守家园,防备随时被人拆毁,精神高度紧张。终因劳累过度2008年7月2日(阴历5月29日)不幸去世。2008年8月7日凌晨她的家也惨遭无德强拆。两座屋分别被挖掘机铲坏屋角。后又找人修好。

8月7日这一天后栾村共有四户半夜遭遇强迁威胁骚扰。除这一天韩会德受伤流血,之前已经发生过另外两起受伤流血住院的恶性事件了。山东省潍坊奎文区梨园街办后栾村"城中村"拆迁安置是与法无据、情理不和、粗暴对待、显失公平的。一、曾先后出台过三次不同的安置方案。二、相同的情况不同的对待。三、滥用强制行为。四、不论家中房屋面积大小均以每户100平方米安置为基数。这四点组成了后栾村"城中村"改造的拆迁闹剧。最最让人担忧的是:把老百姓住的好好的房子,建造起一座座质量堪忧,常人也看的出是不合格的楼房。为拍照笔者上到十二层楼的六楼,走了几步脚下突现一个洞。这么高的楼楼板如此薄着实让笔者吓了一跳。赶紧用相机拍了下来。这承载着将来村民生活、生存的楼,会不会带着灾难而来?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梨园街办后栾村坚守自己家的村民们,现在正处在生活艰难、生存不保的困境中。他们反抗的不仅仅是面对与法无据、情理不和、粗暴对待、显失公平的拆迁,他们更加担忧的是村民的口粮田也让村书记给搞没了。他们的今后生活、子孙的今后生活靠什么来保障???!!!

村主任利用手中的权力,目无法纪,借口搞拆迁,而肆无忌惮地侵犯村民生存权、财产权,是犯罪。是对《宪法》《民法通则》的亵渎。好生无奈啊呀!看着村民被堵的完全不能进出家门、不能正常生活的现状。我却不知如何去帮他们?找谁?求助警察?求助政府?他们管吗?......。

财产权是一个人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关注、尊重、平等对待和保护。社会中每个成员的人格安全,和财产安全,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所处的社会没有最基本的人格尊重。上访是行政权力救济渠道,起诉是司法权力救济渠道。两种救济渠道走起来时间都显得太长太长。他们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地回复正常的生活、生存状态。整天家提心掉胆、时时防备家园被拆。身心处在极度的紧张和恐惧状态下(更严重地影响了日常的家庭收入),上访和起诉法院真的对后栾村村民实再太残酷了。......先解决断电、断水、挖坑、堵路,是当务之急啊!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cany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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