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副局长受审 外媒不准旁听

发表:2008-11-30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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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一家歌舞厅因发生火灾造成逾百人伤亡事件,揭起该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包庇贪腐黑幕一角,也有媒体指其家产过亿。案件星期五在深圳盐田区法院开庭,不过,境外媒体不准旁听。深圳一名活跃于官场的人士披露,当局唯恐激起民愤,试图“大事化小”。

星期五下午3点,深圳龙岗区“舞王”歌舞厅大火涉案警察,龙岗区公安局副局长陈旭明在盐田区法院首次开庭,属于该案七名涉嫌者中,唯一跨区开庭的案件,但官方事先做足了防范,旁听证一早发完,境外媒体记者更不准旁听。

据深圳新闻网星期五报导,仅有33个旁听席位的第一法庭座无虚席。除了少部份媒体记者外,前来旁听的多数为政府工作人员,仅有一位家属旁听。进去旁听的人员一律不准带任何物品,包括手机、金属、笔记本等。由于旁听席位不够,有十几家媒体记者不能进入。

由于此前深圳官方称陈旭明仅受贿6万元,引起公众质疑。法庭外,人们在以怀疑的态度、议论这次开庭。据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官方说副局长受贿六万,其实至少二千万:“副局长开庭了,最少两千万。”

记者:现在看来这个案子要从轻判吗?
民众:看先开庭再说吧。

记者:可以进去吗?
民众:位子都满了,没位了嘛,进不去了。

根据目前检察机关公布的信息,陈旭明在任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并兼任查处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小组组长期间,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舞王俱乐部无证无照经营且存在涉毒、小姐陪侍等诸多违法行为。陈旭明曾两次接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宴请,并分3次收受王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盐田区检察院认为,陈旭明涉嫌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陈旭明真的只受贿六万元吗,深圳司法部门一名知情人士对本台表示:“现在法院和检察院说那么多,也就是说大家都通了气,就这么多了,你不能说‘真的假的’,现在是金融危机啊,你那么多钱,怕激起民愤啊,现在都是尽量往下压影响,现在要以稳定为大局啊”。

大陆网民对检察院公布的6万元受贿金额也提出了强烈质疑。在几个门户网站的论坛上,许多网友指公安局副局长受贿6万是“清官”,不能算贪官,在网易论坛一位浙江网友说,深圳的消费很高,以往被起诉的贪官动辄上千万,没有人为区区6万元违法。另一位奥一论坛的网友讽刺道,一个副局长保护一个这么大的场,前后就吃了几次饭,收了6万块钱,这是何等的廉洁。

据亲北京的香港《文汇报》《大公报》等多家香港媒体早前透露,陈旭明家藏现金千万余元,总资产过亿。“舞王”在出事前,每个月都会给分管治安和特种行业管理的陈旭明供奉20万“干股”,而陈作为“回报”的就是在“舞王”涉及其管辖的案件时给予一定“照顾”。

对于上述报导,熟悉深圳官场情况的知情人士说:“既然写出来那么多,绝对不是瞎想的,肯定有某些信息,但是现在(高层)马上就批下来,压下来。这东西钱肯定多,但是也可能达不到那么多,但是也真不可能那么少,你别说一个所长,就是老干警口袋里面也不止6万块啦(贪污所得),但是现在什么事都往下压”。

也有网友认为,陈旭明的受贿案的背后还有可能会牵出更大的腐败案,当局在刻意隐瞒。深圳社会活动人士赵达功表示:“这件事情呢,他(当局)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事实真相肯定是掩盖的,至于六万块钱,反而是欲盖弥彰,这种做法被贻笑大方的,没人会相信”。

记者发现,这次检察院只针对这一次歌舞厅起火的调查结果,来起诉陈旭明,而没有追究涉及其他任何方面的问题,深圳当地官场和媒体始终低调回应和报导。原因何在,引起各方广泛关注。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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