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老板“裸捐” 妻子讨善款被拒(图)

发表:2008-12-30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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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存款全被丈夫捐了

26日,中国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男子的曾华(化名)向中华慈善总会账户汇款8万元,用于四川抗震救灾。次日,曾华的妻子颜女士发现丈夫捐款一事后大为吃惊,用她的话说,自己家里还欠了一大笔外债,而且上有两位重病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两名正在读大学的子女需要培养。一番思量过后,颜女士要求追要回这笔捐款,并称丈夫近日行为反常。这一要求被中华慈善总会拒绝。

颜女士告诉记者,曾华今年42岁,从进贤县一家单位下岗后,夫妻两人就办起了一家小型养猪场,这也是支撑家里的唯一经济来源。可是前两年养猪场闹了场猪瘟,损失惨重,致使家中负债累累。不仅如此,曾华的父母身体一直不好,而膝下的两名子女正在读大学,家里经济状况并不好,一家六口人至今仍挤在一间破旧的简陋民房里。

27 日,颜女士拿着江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折来到进贤县城,准备取钱还饲料款。一名相识的信用社工作人员告诉她,她丈夫曾华已经于26日从存折账户上支取了 3.1万元,说是去捐给四川灾区。"我当时以为对方是开玩笑,因为存折一直在我手上,而且他也不知道密码,可是看到存折上的明细后就傻了眼。"颜女士称,存折上明明白白地显示25日和26日两天共支取了8.0999万元,工作人员告诉她,她丈夫是用银行卡来取钱的。

匆匆赶回家后,颜女士急忙向丈夫询问此事,曾华承认自己确实取了钱,并称已于26日通过工商银行向中华慈善总会账户汇款8万元。

"这些钱都是我们卖猪得来的,还有一些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周转的,我本来打算拿这些钱去还一直赊欠的饲料款。"颜女士称,怎么可以全部拿去捐了。

妻子称丈夫近期行为反常

对于捐款行为,曾华并没有跟妻子解释什么,只是一味强调要往四川灾区捐款。采访中,颜女士告诉记者,其实近段时间丈夫的行为确实很反常。

颜女士称,多年前丈夫的头部曾经被人打伤过,后来他的行为偶尔有些让人匪夷所思。特别是最近20天以来,丈夫几乎每天晚上都不睡觉,起床在灯下奋笔疾书,20天下来,已经写满了100余页信纸。

不仅如此,他还时常对家人称自己马上就要当官,马上就要飞黄腾达。家人都觉得他有点不正常,还一起商量过些天带他去医院看看,而且为了担心他动用家里的钱,特别把存折密码改了,但一时疏忽不记得改银行卡的密码了。

捐款人曾表示还要捐钱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进贤县信用合作联社岚东分社,当日值班的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5日,曾华手持银行卡一进门就说要取8万元捐给四川灾区,这说法让她感觉很诧异,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因为当日储蓄所没有那么多现金,并且曾华没有带身份证,因此没有为他办理取款业务,曾华随后表示要去其他网点取钱,临走时还和她约好次日还来取钱。没想到当天他在其他网点取了4.9999万元,26日又来岚东分社取走了3.1万元。

王姓工作人员回忆称,当日曾华还当着储蓄所值班保安的面提起裤脚,大家都看到他的脚上穿着一双破袜子。她当时开玩笑称,已经捐了8万元,心意已经表达,不用再捐了,但是曾华表示捐8万元还不够,以后还要捐。



 妻子要求追回捐款

颜女士称,不是自己不想为灾区献爱心,实在是家里的情况摆在这里,上有老、下有小,外面有债务,她希望追回这笔捐款。事后,颜女士赶到丈夫汇款的银行咨询时,工作人员告诉她,8万元已经在汇款当天进入中华全国慈善总会的账户,银行对此也无能为力。

记者要求采访曾华,但被其家人拒绝,家人怕他知道妻子想追回捐款后情绪激动。

随后,记者来到中国工商银行进贤县支行营业部,当日替曾华办理汇款业务的陈姓工作人员称,当日曾华是持户口本来银行汇钱的,他记得当时曾华先后填错了3张汇款单据,并且他还打电话咨询了中华慈善总会账户的具体开户银行。办理汇款业务时,曾华坚持不留姓名,在他的再三要求下,他才在委托人栏里填写了"春风暖人间,众望所归,熊国华"字样。

"落款与户口本名字不一致,但曾华说他以前就是这个名字,不肯改。"陈姓工作人员称,因为个人一次性捐这么多钱的并不多见,所以他记得很清楚,直到其家属来银行反映此事后,他才知道汇款人捐这么多钱并未和家人商议。

中华慈善总会:不能退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中华慈善总会,一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有的捐款都是自愿性质的,一般来说,只要汇款成功到达指定账户,就视为有效的自愿捐款行为,是不能退款的。

当记者将颜女士所说曾华的异常情况转告给对方时,张姓工作人员称,家属反映汇款人行为不正常,这需要进一步认定,但此前他们从未处理过此类事件。

律师:汇款人当时精神不正常则属无效民事行为

妻子以丈夫行为异常为由,要求追回丈夫捐出的8万元爱心款,此举是否有法律依据?

对此,省城律师徐之春称,捐献爱心款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但前提是当事人具备足够的行为能力。如果曾华的行为异常,且经权威部门认定,那么就要判断曾华汇款是否是受其控制的主观意愿,如非其主观意愿,则汇款属无效民事行为,家属有权追回这笔款项。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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