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目前的所谓审理及相关宣传报道,不能不令人怀疑有人在意图抓小放大,用打几只死老虎来转移公众视线。
因此,请各位关心此案的朋友注意以下几点问题,个人认为,这些问题比他们现在"审理"谁谁谁要重要得多!
1、如何彻底解决这种体制性为了牟利不惜残害公众的问题,否则以后还会不断出现4~n鹿各种食品。
2、如何切实做好善后赔偿等事宜,不能像现在这样草草了事。
3、问责制,究竟问得是谁的责?自上而下的一应官员们该如何问责,问什么样的责?象征性的"撤职",即使是永不启用,能杜绝后患吗?(我认为,此事件中获重刑的绝不应该少了官员。)
4、 CCTV利用国家公器为三鹿涂脂抹粉,严重误导消费者,相当程度上扩大、加重了三鹿对公众的侵害,该当何责?cctv此前究竟收受了三鹿多少广告费、赞助费、好处费?不能就这样算了,他们必须为自己获取这种伤天害理的不义之财付出代价。本人强烈主张CCTV必须为此给公众,给受害者还出交代,必须向受害儿童做出经济赔偿!
暂时想到这些,总之,绝不能抓小放大,让他们轻易躲过。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大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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