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记者被异地警方抓捕惹关注

作者:叶兵华盛顿报导 发表:2009-01-02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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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来连续发生媒体记者被一些地方公检法机关以涉嫌受贿等罪名拘捕的事件,日前又有一名记者被山西一个县公安局从北京抓捕后以受贿罪名出庭受审。有媒体人士评论指出,中国需要有相应法律条例来保障媒体对包括公检法机关在内的公权力履行监督职责,同时要保护对权力部门作出批评报导的记者免遭报复性执法。

*评论:山西成媒体记者“黑洞”*

继中央电视台法治栏目女记者李敏从北京家中被山西地方检察人员带走拘押,以及北京网络报记者关键在山西采访期间,被河北省张家口市警方神秘地带走两个星期行踪才被证实之后,最近又传出消息说,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峰被山西警方从北京抓捕,目前正在山西省临县人民法院以涉嫌受贿和妨碍公务等罪名接受审判。有媒体评论称,盛产煤炭的山西已成记者“黑洞”。

设在北京的民主与法制时报社的工作人员刘威对记者表示,他还没有看到判决书,了解情况不多,目前报社正在研究如何处理有关事宜,因此他不便发表评论。

他说:“因为他们警方执法也他们的依据,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个依据我们怎么看,那是我们自己的看法。这个恐怕还得研究研究才能有说法。”

这位报社人员表示,领导已经派人看望过关押在的山西吕梁市临县看守所的该报记者景剑峰:“我们已经几次派人去看过他了。(记者:他现在情绪和身体状况怎么样?)据说还好。”

临县人民法院刑事法庭的辛厅长对记者表示,景剑峰的案子仍在审理中,预计近期内作出判决。他还表示,刑事案件不存在检方和被告庭外和解的问题:“被告认为自己无罪,被告作无罪辩护。”

*分析:报导负面新闻具有很大风险*

在杭州的媒体人士昝爱宗在接受采访表示,近两年不断有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跨省到其他地方抓捕触动了某些官员利益的记者,说明在中国从事负面新闻的采访报导,只要面对强势的政府部门,就会有很大风险。

昝爱宗指出,由于中国缺乏新闻采访权等方面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从事揭露腐败和社会阴暗面的新闻工作已成为高危职业。

他说,如果记者犯法,警方是可以抓的,但是必须保证公正执法:“关键目前警方抓人都是有争议的。好多记者是舆论监督比如公安局、检察院这些司法或者执法部门。然后他们用报复式的执法。就是说,你记者来监督,我找到你的把柄,我把你抓起来。这种是极其不公正的。作为他们媒体,单位领导应该来促进地方的警方公正执法。不能遮遮掩掩,不说话。不说话就有可能使记者得不到保护。有可能让记者的遭遇更惨。”

这位时常对中国社会问题发表评论的媒体工作者认为,不久前中央电视台记者李敏被山西地方检察院从家中带走以后,中央电视台至少可以对此事进行客观中立的报导来表示关注。

昝爱宗说,国家目前似乎不愿意为被当作官方喉舌的新闻媒体立法予以法律保护,但是至少政府可以发布某种给记者作为保护伞的条例,让他们在人身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对公权力的滥用和不法行为进行曝光。

他说:“记者如果敢监督,它(司法部门)可以不择手段地报复记者。那结果是记者也不敢监督了。大家见到那种丑闻,也不敢碰了。腐败就腐败吧,反正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记者也只能去做歌功颂德,写表扬稿,批评稿都不敢作了。这样一个结局就会出现。”

浙江记者昝爱宗表示,从最近连续发生的记者被指控受贿的案件来看,姑且不论这些案件是否有据可查,值得注意的是,肩负舆论监督重任的媒体记者必须警惕,遵守法律和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洁身自好,绝不能在物质利益和私生活等方面授人以柄,自毁新闻工作者的威信和名誉。

他同时指出,在有偿新闻在中国各地盛行的大环境中,由于许多地方媒体的记者没有与其职业道德规范相称的固定收入和生活保障,负有舆论监督和维护社会公义使命的广大媒体记者在充满利益冲突和诱惑的现实中处境尴尬。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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