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511名律师发联名信 吁公正审理刘尧案

发表:2009-02-01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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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刘尧由於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服务,被广东东源县人民法院以毁坏财物罪判刑2年,引发中国律师界不满。为此,511名深圳律师联名发出呼吁信,公开质疑东源县法院的判决失当。

北京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益仁平中心」今天发布消息指出,这项活动是迄今中国最大规模的律师自发联名维权活动。

益仁平中心表示,2006年底,河源市东源县派头村村民因集体土地被河源市富源水电公司占用,双方发生纠纷,刘尧应村民之邀为派头村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2007年12月11日和17日,刘尧两度与村民前往水电站施工现场,要求对方停工,双方发生争执。2008年1月17日,刘尧被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拘捕。

2008年6月,东源县人民法院将刘尧判刑4年。9月24日,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东源县人民法院判决,指称因事实不明,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2008年12月17日,东源县人民法院再度判刘尧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刘尧随即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益仁平中心指出,刘尧案再度宣判隔天,深圳律师界立即发起连署1封「强烈要求河源中院对『刘尧案』公开开庭审理的呼吁书」。

这封已有511名律师签名的联名信表示,「我市律师刘尧涉嫌『毁坏财物案』,原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和证据争议较大』为由,发回东源县人民法院重审,东源县人民法院於2008年10月17日公开开庭。」

律师们说,「庭审期间既没有补充新证据,也没有对原审证据存在的重大瑕疵提出合理解释和充分理由,对辩护人提出的调查取证丶传唤鉴定人员出庭质证丶出示物证等正当要求均未采纳,即於2008年12月17日作出判决,刘尧的刑期仅从原审的4年改为2年有期徒刑。」

联名信表示,「鉴於该案已在本市丶本省乃至全国律师界引起强烈关注,为彻底查明真相,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我们同意共同署名:强烈要求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

刘尧的妻子赖伟娥说,日前,他们已将这封联名信送到河源中级法院。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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