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死在陕西丹凤县公安局

发表:2009-03-12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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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9日晚上,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商镇中学一个女生死在丹江大桥下,丹凤公安局在排查阶段,于 2月28日将丹凤中学高三学生徐梗荣带去问话。没有通知任何家属,家长多方交涉没有孩子任何消息,3月8日丹凤公安局通知家长徐梗荣死于丹凤公安局。

3月9日学生徐梗荣家长到丹凤公安局了解并讨说法,公安局未做任何回应,只是简单口头说怀疑徐梗荣杀害死于丹江大桥下的女生,在2月28日将其逮捕后的第二天徐梗荣招供,并对该学生在公安局的任何情况不给予回应。

徐梗荣是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其身体情况已经通过体校的体检,身体健康无病无害,所以不存在因病暴死于丹凤公安局的情况。他的精神状况也从未出现过任何问题,公安局方面又对其死亡不做任何解释。他在逮进公安局是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刑讯逼供,如果该女生并非徐梗荣杀害,那么事实是他不但被冤枉死,而且让真正的凶手逃之夭夭。当然即使徐梗荣杀害了该女生也应该按照该有的法律程序将他正法,无论如何作为执行机关的丹凤公安局没有处死他的权利,我国的司法机关才具有侦察,检察,审判,监管的职能。丹凤县公安局应该为他们这种草菅人命的行为给社会一个回应,给家长一个交代!

综上所述,我认为,陕西丹凤公安局在这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

1、2009年2月28日,陕西丹凤公安局在逮捕徐梗荣的时候家长监护人没有收到陕西丹凤公安局任何的书面或者口头通知。

2、2009年2月28日之后到3月8日期间,家长多方交涉公安局斗没有任何回应。如果在孩子已经有生命危险的时候能够女李挽回,也不至于高三少年徐梗荣死于山西丹凤公安局!

陕西丹凤公安局作为国家地方执法机关,其办案的水平和相应的办案手续是完全能够也应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的。但是由于有关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只顾及自己的办案效率而置他人生命于不顾。在事发后,又不积极相死者家属方面回应,拖延各个机关进行调查的时间,让死者家属更加悲痛欲绝,不能接受,要为孩子无故死于陕西丹风公安局的惨案要个说法讨回公道。

作为国家执法机关,地方的执法部门,公安局,派出所的干警们,他们不是我们老百姓眼中保卫一方平安的使者吗?他们的班长不是任长霞吗?为什么是相反的事实,老百姓反倒死于公安局。这让我们老百姓怎样去相信这些保卫社会安定平安的执法机关!!?

试问他们的从业规范在哪里,责任在哪里?

我不明白,我也不懂,为什么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竖着进了公安局,怎么就会横着出来,绝非天灾而为人祸! 作为执法机关的陕西丹凤公安局,为什么把高三少年的生命当成儿戏?为什么没有一家报社和电视台敢来报道,敢来采访?当我们一次次的联系当地媒体和其他媒体的时候,他们的回应都是现在两会的关键时期,没有那家媒体敢随便报道。其中有一家媒体开始还同意调查,但是他们在和死者家属约好后见面之前去了一趟丹凤公安局,从此杳无音信。

两会!!??两会上卢强委员代表民盟中央发言:有教无类,为了一切孩子。难道就是这样为孩子的吗?

在当前国家一再强调的和谐稳定社会中,还会出现这样的草菅人命,这叫什么和谐?怎么稳定?谈何和谐。

一定要为死于丹凤县公安局的少年徐梗荣讨回公道,让这种惨绝人寰的案件不要在发生在我们每个老百姓的身边!


来源:大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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