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掏窝行动”撬门入屋强拖电单车

发表:2009-03-14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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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自去年开始禁止电单车行驶后,近日展开一项所谓“掏窝行动”,对辖区内出租屋进行清查并强行入屋拖走电单车,居民指责当局在未有搜查令情况下,强行撬门闯入行为较强盗更甚,维权人士批评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肆意践踏法律侵犯公民私有财产。

深圳市宝安区警方因区内治安日渐恶劣,近日展开的“掏窝行动”,是针对窝藏电单车的住宅,无论单位内是否有人,警方都有权入屋拖车。公安周三到龙华街道富豪新村,强行撬门进入三个出租屋单位,将屋内电单车拖走,其中两户的户主都不在家,事后回家才发现门锁被撬,向邻居查问才知被公安入屋。

富豪新村居民李先生向记者指,公安撬门入屋拖走电单车在村内已发生了好几次。很多街坊都为受害人感到不值。李先生指,有受害人的电单车更是刚刚买回来,根本从未在路上行走,居民对行动表示强烈不满。他说:

“街坊购买电单车自用,准备运回老家将菜运往市场,但突然被拖走。公安不能在未有知会屋主下,不问清楚电单车来由,就撬门入屋拖车罢?这是说不过去的,公安总要给个说法,证明电单车是偷回来或作不法用途。”

对于电单车被公安强行拖走,李先生说,多名受害人曾到公安局,要求当局给予搜查证及查扣电单车的单据,公安指会尽快处理,但门锁被撬坏的损失,公安拒绝作赔偿。

李先生又说,公安连日派出大批人员,到区内各大小住宅搜查并拖走电单车,行动仍然继续,过往路面上偶有少数市民以电单车代步,但近日因为当局查得十分厉害,他们都不敢再驾电单车出外。

就公安非法闯入民居及抢走私人财产,管辖单位是否事前知情呢?记者问龙华街道办的值班人员:“但公安撬门入屋抓车,而屋主又不在,那不是违法吗?你们事前是否得到公安通知?为何不通知事主?”值班人员周五向记者承认,公安在区内抓车行动仍在进行,他说:“抓车行动日日都有做”。但对公安撬门入屋抓车,他以不清楚为由,拒绝向记者详谈,又叫记者致电行动负责的单位宝安区公安分局查问。

记者其后致电宝安区公安分局,但值班人员以不接受电话访问为由,拒绝回应记者任何提问。

宝安区公安分局一名工作人员,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问指,抓电单车行动面临很大困境,因为风声一紧,车主都会设法将电单车收藏起来,工作人员又出示了一份窝藏电单车的住户名单,名单内不单止有车主,还包括提供出租房的房东亦要被处罚。至于非法闯入民居及造成损毁,工作人员重申执法行动没有问题,并指仍会继续。

深圳维权人士杨勇向记者表示,市内黑车问题严重,以往发生很多不法份子利用电单车抢劫老百姓财物,甚至伤人等案件,当局都无法侦破,祇有禁电单车行走。杨勇指,他理解当局入屋搜查黑车背后的苦衷,但采取扰民手段是不智,更是滥权。他说:

“作为司法部门,公安根本未能分清究竟谁是违法的黑车,谁是抢匪,你不能一律视为黑车抓走,他们用过度的权力去干预人家,是十分扰民的手段,更侵害私人财产,予人有执法者滥权之嫌,行为是很不合适,亦是很恶劣的。”

杨勇又说,受害人的电单车根本未有在路面行走,公安缺乏扣车的理据,他又指,去年11月宝安区一名电单车司机,被城管人员追捕过程中撞栏死亡,引起民愤,他促请当局认真反省行动是否仍要继续,以免再引起更大民怨。

去年11月8日,深圳市电单车司机李国超,被执法人员掷出的对讲机击中引致撞栏死亡,引起近2千名愤怒群众,爆发持续十多小时的抗议行动,死者家属最后获当局给予廿万元赔偿,该次事件中,交警中队办事处被群众掷石破坏;七架警车亦被推翻烧毁。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冯日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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