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福建青年遭挖空器官 父哭诉要公道

发表:2009-03-31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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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摄于2008年7月17日,许卢旺遭到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破肚取器官实照。(照片:许年益提供)

大陆福建省三明市梅列西新村访民许年益3月30日哭诉,17岁儿子的身体内器官不明不白的被挖空,要法院还他一个公道。

据了解,许年益的儿子许卢旺住在三明市梅列西新村1栋付1号,2005年12月23日,遭到一伙三人砸门抢劫,打成重伤,颅骨打碎,后经医院抢救取出颅骨一块,在医院治疗。

2006年12月24日,三明市梅列法院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2006年梅刑初字第78号,刑犯赔偿许卢旺医疗费共136455.07元。(只付20140元)

许年益为水电杂工,经济困难,法院又没有把赔偿款归还许卢旺,医院要医疗费,造成许卢旺不能住院治疗,只能在家。许年益为儿子许卢旺多次去法院要赔偿款,都遭到法院拒绝。许年益无奈的对记者说:"为什么法院这么黑?"

2008年7月15日,许年益外出做工,儿子留在家里。许年益做工回家看不到儿子许卢旺,到处寻找,第二天深夜12点,三明市公安局开车到许年益家,用车载他去派出所,告知放心,不用找许卢旺,公安局会照顾好许卢旺。

2008年7月17日下午二时,公安局开车到许年益家载他去看儿子,来到了火化场,叫他看死尸是否是儿子许卢旺。公安法院劝解说,人死不能复生,尽早火化不让看,火化一切费用由公家承担。

许年益对记者说:"一切都是骗人的。"

许年益表示,有个公安对许年益说:"你儿子被卖了120万。"

许年益对记者说:"给儿子许卢旺洗身体,他的肚子空空的就是皮包骨,器官被挖尽了。"

许年益接着对记者说:"事先没有人对我说过卖器官,我才有权利告他。"

记者致电三明市公安局刘政委询问此事,他回答:"因为是刑事案,是无名尸,领导就命令马上进行解剖,到底是怎么死?追究作案者,就是要进行解剖。"

记者又致电权利网站此文撰稿者胡军,向他询问有关认定许卢旺是无名尸进行解剖,胡军回答:"许卢旺头部旧伤有案子,一查就知道是谁,这种事情一查就出来,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把人家肚子给破开了。"

许年益悲痛的对记者说:"我要替儿子讨个说法,还我儿子的公道,法院公安要惩办这些犯人。"

来源:D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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