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申请示威 纪斯尊二审维持原判

作者:高山 发表:2009-05-05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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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在不开庭的情况下,福建中级人民法院对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做出维持原判的决定。纪斯尊于奥运期间申请在奥运示威专区遊行时被押送回乡,今年1月被福州台江区人民法院判处三年徒刑。

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先生的姐姐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说,纪斯尊,1949年12月出生在广东省,从小就随父母到福建省漳州市定居。他有兄弟姐妹8人,他是老五。他从小就爱打抱不平,这样的性格让他在文革期间吃了不少苦头。他在1998年开始帮助别人维权,在十年时间里,代理过一百多起案件,受众人数也多达百人。为了帮助一些弱势群体,他不仅不收费用,有时还自己垫钱。受聘在苍霞法律服务所工作后,按照所里的规定,每一起案件必须要收3千元,如果当事人交不起钱,是不允许纪斯尊去代理。然而来找纪斯尊的人,尽是一些经济困难的穷人,根本交不起几千元代理费。服务所里的规定不能违反,穷人又需要他的帮助,纪斯尊就以公民身份来代理案件。

「今天中午是我小妹看博客,才知道今天维持原判,听了,我们姐妹大家都哭得要命,因为他太冤了。他为了维护群众的利益,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反而被判了罪,这对他是太不公平,太不公平了!」

纪斯尊的姐姐说,奥运期间的8月11日,纪斯尊前往北京治安总队申请在奥运示威专区遊行时,被警员与福建在京截访人员抓走后,与外界失去联系。纪斯尊的姐姐说,中国奥运安保部长2008年7月24日公开对外宣称在世界公园、紫竹院公园、日坛公园开设三个示威专区,纪斯尊就是响应这一举措而依法提出出申请的,结果遭到如此对待,这是中国政府公然自食其言,失信天下:

「确实我们有话有苦,说不出来,对我弟弟太不公平,太不公平了!一个六十几岁的老人家,也不是说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甚么个人利益,他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反而被判罪,确实我们作为亲属,确实是想不通。」

福州的维权人士吴华英说,纪斯尊多年来在福州一带从事法律服务,帮访民写材料及提供法律培训。2008年他代表福建9位访名在北京申请到奥运会示威地点進行示威,结果被押送回乡,一直被关在看守所,并在今年1月被福州台江区人民法院判处三年徒刑,星期一,福建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他是为这些交不起律师费用的老百姓维权,因为我们这边都有规定,按正规的律师的话,这样子都要交几千块。假如一些老百姓交不起钱的话,他不是白白冤枉了吗?纪斯尊作为福建的公民代理,他就是为我们这些交不起费用的访民打官司,去出庭。」

吴华英说,纪斯尊代理的都是一些得罪人的案件,让某些部门难以下台。敢于为民众讨说法的人,自然就容易成为被防范和打压的对像。从司法机关指控来看,纪斯尊被抓是因为伪造了「公民代理备案登记表」和备案专用章,但背后的真正原因会是当地政府对他進行打击报复:

「就是说作为地方官员的话,最好你们这些老百姓冤了白冤,你交不起钱,就请不起律师,你就在权利这块,法律赋予你权利这块,全部作废。」

吴华英呼吁国际人权组织关注纪斯尊案件,敦促福建当局尽快释放纪斯尊。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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