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倡议:公开汶川大地震震亡者大名单

发表:2009-05-10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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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权的名义,公开汶川大地震震亡者大名单》的公民倡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表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承诺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被羁押者的权利、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保障。同时保障媒体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其中还涉及保障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人权,为尊重遇难者,承诺对地震中遇难和失踪者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布。

在四川强震发生后的300多天里,重建过程中传出过负面的行政事例,给全国民众造成了困扰和担忧。普遍的疑虑之下,政府以何种态度对待震区民众的人权,始终成为不曾转移的关切点。生者何所依,死者何所道,国家首次就此公开许诺,终于将尊重人权补充为震区重建的核心原则。虽然只有时间表,尚缺路线图,但在人权的旗帜下,提高了迈向正确方向的可能性。

可也要看到,就在即将迎来大地震周年祭祀之际,仍然没有一份完整的名单,尽数将罹难同胞和失踪者收录在内。震恸尚且不绝,无名伤逝尤其悲哀。姓甚名谁绝非无关紧要,它们的一撇一捺组成人权的基本笔画。因为每一个名字都是生命的象征,像流星指示星空那样,都代表着曾经热烈生长又迅即断裂的生活。任由亡者的姓名埋没,犹如罔顾生民的处境,人权也就无所托付。

将地震受害者与人权画上等号,不是为了将姓名神圣化,而是要强调人权质朴且直击人心的一面。归结到汶川地震,遇难者作为人存在过,也当以人的礼遇接受虔诚的祭奠,循着姓名的线索,才能寄上真实的祈祷。最坏的情形是,若不得不向无名纪念碑低头致哀,或让国民去祭拜大而化之的罹难者数字,那将是谁也不能承受的耻辱,必定会在历史上写下难以消除的羞愧二字。

以国家人权计划为衡量标准,任何将遇难者和失踪者名单作为秘密的举动都是不可理喻的,更违背这一人权行动计划所象征的民众要求。人权计划出台后,为了减少重复劳动,震区的地方政府,应公开已经掌握的名单,并彻查遗漏的姓名。而这些人权名单属于所有民众,可以被自由查阅、获取和传播,也同样可以被自由地查漏补缺。

尽管目前仍然残缺不全,但震亡者与失踪者名录是四川地震留给全体国民的遗产。政府部门曾经强调要对遇难人员进行详细核实核查,收集姓名、籍贯、遇难地点等基本信息,因此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程序,必须分期分批公布,核实一批公布一批。应该承认,核实遇难者名单是一项庞大的工程,甚至会涉及遇难经验教训总结问题,因此在四川地震一周年祭将至之时,公众对于尽快公布遇难者包括遇难学生名单怀有热切的期待,因为这也是灾区重建工程的一部分,是我们公民社会自我治愈的一个程序。

事实上,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已有一些志愿者在四川自发地整理地震中遇难的学生名单,他们通过网络搜索引擎谷歌、百度提供的无数链接以及公开新闻报道,以电话或亲自拜会当地相关政府部门、遇难者亲属等咨询方式,搜集和整理相关的信息。这既是对政府部门主动行使职守去厘清谜团的压力,更是为落实人权行动计划相关承诺提供巨大动力。尊重接纳社会组织或志愿者团体介入名单的搜集、整理和发布等,而不是以狐疑或排斥的态度看待这些公民以及团队的自发努力,将是落实公民权利法案的最好见证。

强调建立并公开震亡者名单,详实登记他们的性别、年龄、籍贯、身份等,并非为了争取什么权利,只是为了抵制无时不在的遗忘,实现更庄重的纪念。名字体现人权,名字就是悲欢离合,展现往昔的生活片断。由此,呈现他们生前的笑脸,察见那些已然破碎在五月的梦想,抚慰那些永远不能愈合的伤痛。在名单的帮助下,地震就不可能真的夺走那些同胞,因为他们留下了一世为人的凭据。
四川省地方政府在2009年5月7日终于公布了四川地震中遇难公民数据,并刻意回避了地震中倒塌学校的建筑质量问题,我们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

第一、四川公民黄琦先生、谭作人先生等人因开展独立调查遇难学生人数至今仍被监禁,失去人身自由,政府应恢复这些良知公民以人身自由的权利。

第二、政府应详细核实遇难公民的基本信息,建立遇难公民资料的相关档案,并对全社会开放,这既是公民的生命权、知情权、参与权等基本人权应有的恪守和尊重,同时也是对其所作的人权承诺进行兑现。

第三、政府公布的遇难人数与民间调查统计的遇难人数差距很大,其真实性和准确度令人怀疑,应取消民间人士对地震遇难者开展独立调查的种种敌意和限制,真正做到政府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取信于民。

第四、对于四川地震中大量存在的学校建筑质量问题,应充分尊重民意和事实真相,坚守社会正义,依法处理事故责任人,告慰在地震中无辜死去的教师和孩子们。

在四川地震一周年之际,用这种方式表达我们对于人类生命权利的尊重,表达对于地震亡灵的哀思和默祭,此次活动向公民社会开放联署,联署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09年5月9日星期六


联署公民(34位):
张泽石(北京市离休干部)
冉云飞(四川 编辑)
易 林 (四川渠县 打工仔)
陈云飞〔四川 农民助理〕
胡 敬(重庆 下岗工人)
夏业良 (北京 经济学家)
甘 泉 (独立学者)
武文建(北京 画家)
唐吉田(北京 律师)
张 辉 (北京 律师)
李静林(北京 律师)
刘 巍(北京 律师)
沈必成(北京 社会活动家)
李欣欣 (北京 IT工程师)
马天成(北京 社会活动家)
李文心(北京 摇滚歌手)
王 钢 (北京 NGO从业者)
张若尘(河北 教师)
艾晓明 (广州 公民影像倡导者 独立制片人)
何 伟 (广东 职业经理、工程师)
马少方 (深圳 自由职业)
郑 达 (海南 工商人士)
STONE(上海 记者/编辑)
王连城(山东 自由职业者)
王小刚(江苏,教师)
刑立强(吉林 原讲师 四大冤案得主)
周曙光(湖南宁乡 网络工程师)
赵国良(湖南 公民)
李海洋(湖南 诗人)
陆思同(湖南 公民)
张 敏 (湖北 民主人士)
黄河清(西班牙·自由撰稿人)
陈震康 (挪威 政治流亡者)
Francis Song( U.S.A. Physician)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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