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痛苦而弱势的群体

作者:秋不曲 发表:2009-06-26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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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前,法庭上的法官因为律师一句尖锐的辩护词就下令把律师给我铐起来。于是,便有法警上前,用锃亮的手铐当场铐下律师的双手。之后就让律师在拘留所里呆个十天十五天的。后来,这样的事少了。形式上的法制,毕竟有了进步。每年中共的伪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会颁布一些具体的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等。中共的法制是实质不进,形式进。当庭拘留的事儿一般是不会再发生了,但是不要是敏感案件,不要去代理敏感案件。如果哪位律师维护的是被某个市委书记县委书记之类人物侵犯权利的案件,那么,那个市委书记县委书记要是火起来,下令关人铐人也是正常的。律师被关了被铐了,律师又能怎么样?律师能比政权大吗?律师能比党重要吗?

后来有了法轮功,有了镇压法轮功的政策。江贼民在法国对外国人放了一个大屁--法轮功就是邪教,那么在中国法轮功就是邪教了。虽说从法律上无根无据,但是只要江泽民想做的事儿,有的是办法。伪最高人民法院伪最高人民检察院伪公安部便有什么解释出来了。至今,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来就没有定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但是全国同样有正儿八经的审判,装腔作势的起诉,可有可无的律师辩护。从这一点上说,共匪真有办法也,能将根本不可能的事可能了而且做得有模有样,象模象样。对法轮功从头至尾不需法律,政治审判不需法律。所以,律师只能予罪轻的辩护,而不能作无罪辩护。你敢作就抓你就不让你年检通过也就是说你这个律师别当了被伟光正的党给开除了。

但是,律师毕竟是个有法律意识有法律修养并且不好糊弄不好使之轻易屈服的团体。于是,有少数精英律师挺身而出,从法律的角度上亮出对法轮功的态度,并且敢于以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去为法轮功修炼者维权,敢于在法庭上作出法轮功无罪的辩护。高智晟三次向胡温吴邦国上书要求停止对法轮功的惨无人道的镇压。更多的律师也发出这样的呼吁。而为法轮功作出无罪辩护的律师更是多了起来。这样就触到了中共的痛处触到了江家帮的痛处。于是,对于这样的律师的打压就空前了。高智晟、郭国汀、郑恩笼、张鉴康、陈在新律师受尽了苦难。如高智晟,动辄百上以上跟踪他一个人,似乎高智晟一失踪,中共就会马上死去的一般。而李和平、夏志勇、张凯等等律师不能通过年检。

于是律师成了弱势群体,成了必须维权的群体,而且律师受难的程度最深痛苦也最深。鲁迅说铁屋子里的人让其慢慢去死也许没有痛苦,但喊醒了,便有痛苦。因为鲁迅崇拜共产主义,所以笔者讨厌他。但毕竟,他的有些文章的细则,要用来说明这个问题是很恰当的所以也就将就着用上了。如果从鲁迅的这个意义上说律师是受难最深的。因为律师懂法,宪法刑法律师法之类的全懂,因为不仅懂法而且懂得中共各极政权各级领导无法无天。可以说每一位律师都受到中共的残酷折磨。为何呢?明明法律是这样的,中共不让你这样。明明是白的,可法院却要让你辩成是黑的。明明无罪,但是你不能辩护,或且要强迫你作罪轻的辩护。如邓玉娇案中,夏霖律师就在看守所外痛哭起来。明明知道是罪过,但你还得去做。明明辩护得没错,但法官不采纳你的辩护意见,这不是很痛苦的事儿吗?律师天天受到中共的强奸。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可是自己却天天遭受侮辱遭受强暴,能说律师不痛苦吗?越是有良知痛苦就越深,越有思想的律师越不能思想不能思考。

律师是共匪的猴子,中共要怎么玩你就怎么玩你。所以遭受侮辱的律师,现在是团结起来向中共要律师法中授予的律师权的时候了。全国的律师都能团结起来,中共立马就发抖!

秋不曲

200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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