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生特大贪污杀人灭口案

发表:2009-07-26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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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始末大概是这样的。

河南新乡原阳县陡门乡鲁庄村村民靠黄河大堤居住。因黄河大堤预备工程涉及到鲁庄村三分之一的村民搬迁。此搬迁工程涉及到了大量的国家理赔事宜,理赔数额在一千七百万元以上。而到农民手中的只有几百万,鲁庄村部分村民认为在搬迁事件中某些官员有特大贪污行为,认为国家理赔只有少部分发给了村民,大部分不知去向。村民一再上访,村官无能为力的。因为鲁庄村村委自己没有账户,账户是受乡领导支配的。为此,2009年6月20日左右,新乡市纪委把鲁庄村的村村长、村支部书记叫去问话,五六天后,也就是2009年6月26日,把村副书记李成群、村会计、村治保主任叫去谈话。两天后,也就是6月28日,李成群暴尸于离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几百米以外的花生地里!

人可以确定的说绝对非正常死亡!至于尸表监察与解剖法医学鉴定,政府方面迟迟没有检查结果给死者家属。

在死者家属接到死亡通知到法医做尸表监察及做法医学鉴定的几天时间,发生了很多事。

第一,死者家属要求尸表监察时给死者录象或照一些相片,红旗区警方代表坚决不同意,并且说:如果家属一定要对尸体照相或录象,警方宁可不做尸表监察。
第二、以新乡市委朱主任、原阳县的一位副书记和陡门乡党委书记为代表的官方人员同死者家属(死者的姐姐、哥哥两人)谈话,问死者家属有什么要求。死者家属要求:

1、马上立案。
2、在给死者做尸表监察时允许家属给死者照相或录象,以对死者纪念。
3、要求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人大、省政协等派有关专家一起和当地法医机关做尸表监察或做法医学鉴定。
4、成立李成群专案组。
5、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秉公办案,依法赔偿。朱主任讲要请示领导后再说。

死者家属要求马上立案,陡门乡党委宋书记说这是治安事件,警方不立案(简直是目无王法!人死于非命,还说是什么治安事件!)。

第三、从6月29日开始,死者家属的电话被公安监控,接打电话都被录音,家属成员活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死者家族成员前去安慰死者父母被阻挡,严重的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第四、29日下午五点左右,死者的家属向大河报透露消息,大河报记者准备对此案进行跟踪采访,并做了采访前的一些准备工作。六点左右,大河报记者告诉死者的家属,说对此事的报导已无能为力,领导不让报导此案,我们很同情你们,也很对不起,请找别的媒体吧。(这是由于死者家属和记者在电话里的谈话被监听的结果。)

第五、死者家属在寻找媒体帮助的过程中,一直受到官方有关人员的监督,限制死者的家属外出。在很无奈的情况下,死者家属成员之一躲避过了监督人员,在外寻求媒体的帮助。官方派人抓寻死者这一家属,防止其上访!

第六、政府有关人员一直想法和死者的家属谈私了之事。谈话中含有威逼利诱之言语。

第七、死者的全部个人资料如家庭住房情况,村副支部书记任命书,个人生前相片,死者的几个未成年的孩子,死者八十多岁的父母等等,有同情的专业射影人员免费给死者录制有关资料,结果被官方人员强行消毁。所以没有死者个人的详细资料。

第八、地方政府不允许此案件在网上公布,在大河报、天涯等网络媒体上发布的消息被官方屏蔽。说什么领导没有面子,人活活的被整死了,难道领导就有面子吗?难道中国的一个普通公民连找一个说法的地方都没有了吗!望各媒体,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维护法律尊严,为维护司法公证。。。。。都来报导此事。让此案件在媒体的监督下秉公办案,依法赔偿。

那些想掩盖事实真相的官员一直在派人想法抓寻死者的这位家属,所以死者的这位家属有一定的人身不安全因素。鉴于此,请各媒体尽快报导此案件,用你们手中的笔,把那些个贪官污吏,把那些个政府中的害群之马绳之以法。。。

下面是死者的有关信息

优秀村官在接受新乡市纪委谈话后

突然暴尸野外

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陡门乡鲁庄村副支部书记、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员、优秀的村干部、转业军人李成群同志在2009年6月26日上午10:00左右被陡门乡党委宋书记接到原阳县纪委,又经过原阳县纪委王副书记被新乡市纪委"三室"接走,于2009年6月28日08:00左右暴尸于新乡市红旗区小店工业园附近的花生地里。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9年6月26日上午10:00左右,李成群接到乡宋书记(男)的电话,说组织上(指纪委)找他谈话,李成群毫不犹豫的放下手中的农活跟着宋书记到县纪委。此时李成群就给他的姐姐打个电话,说县里找他谈话,他姐姐问他有什么事吗?李成群说:没什么事,只是接受组织上的问话,有时间就去家吃饭,我没有犯错误,愿意接受组织上的任何调查!

在中午12:00左右李成群的姐姐给李成群打了电话,结果电话响了一下就关机了。此后多次打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下午15:00左右,李成群的姐姐李世丽担心弟弟没带钱,就拿着食物和水到县纪委去送,结果人不在县纪委。李世丽便托人打探李成群的下落。后找到了县纪委的师副书记(男),师书记讲:案件由王副书记(女)办理,我只知道人已经到新乡市纪委"三室"了。

其后,李世丽担心忠厚老实的弟弟没带钱,想给他送点路费,但打了无数次电话,电话都处于关机状态。直到 2009年6月28日早上08:00左右,李成群的电话突然接通了,可接听电话的不是她的弟弟,而是一个陌生的声音,便引起李世丽的警觉,在李世丽的再三追问下,接听电话的人自称姓孙(后确定是一名警官),手机是捡到的。在确定了李世丽的身份后,这名警官马上又说:你的弟弟(李成群)得了重病,请你马上到新乡市红旗区小店工业园去。

李世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动身,在准备出家门的时间又接到另外一个人的电话(此人后来确定是法医李警官),说李世丽的弟弟李成群已经死亡,要李世丽马上赶到。在李世丽赶向新乡的途中,她给乡党委宋书记打了电话,并告诉宋书记李成群已死亡。宋书记讲在郑州给孩子办理上学的事,暂时去不成。

李世丽赶到弟弟暴尸之处,是在距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不远处的一块花生地......
看到弟弟面向天躺着,两手紧握,面色铁青,嘴上带血,嘴唇上还带有小石子和土(土花生地里有,小石子这东西花生地里是没有的),左腿几乎成九十度向腋窝部弯曲,右腿基本伸直。可怜的弟弟躺在地上什么也不知道。姐姐已经不知道如何办了。(当时他手里拿着带有射相头的手机,可是她忘记了给弟弟照一张相片。)此时警官告诉李世丽,死者已在四五个小时前身亡。身体是趴在地上的,为了确定死者身份,警方把尸体移动了。(也就是说李世丽到之前警方已经动过尸体了。)

之后,警方把尸体运到新乡市医学院实验楼冷冻了起来......

注:死者家境很穷困,上有八十父母,下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两女一男,大女儿才八岁,二女儿不到四岁,小儿子刚满两岁。平常的经济收入依靠种庄稼和参加农村建筑队打工来养家糊口。

死者才三十六岁,正当英年,这一家人怎么活下去呀!请天下人为死者,为这一家人主持公道!

请新闻媒体对此事采取秘密调查,突然报导的办法将案件公布置于众。这不仅仅是一桩刑事案件,其中还有巨额贪污行为,这是一起杀人灭口的极其恶劣的行为。凶手到了极其猖狂的程度!置中国的法律于不顾,置新闻媒体的力量于不顾,置人民的生死于不顾,这样的官员中国人能要他吗!不能,坚决不能!一定要将他绳之以法!

以上内容纯属转载,如要跨省抓捕,请先公布事实真相,本人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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