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玉华案 台政府可能追究责任

作者:郑凡、李靖宇 发表:2009-08-0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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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民邵玉华因炼法轮功被中共国安绑架,今天(8月3日)下午,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张清溪理事长陪同家属前往海基会与法务部陈情,根据司法互助协议,大陆方面有义务告知整个事件,但目前仍没有相关消息,台法务部可能将追究责任。

据了解,台湾法务部检察官已决定启动司法互助协议机制,要求大陆方面告知邵玉华现况。此为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签订后,首桩牵涉两岸司法人权的案件。

张清溪表示,此事件表面上是法律问题,但实质上是政治问题,因邵玉华在中国大陆并没有犯罪事实,只因为她的信仰就遭到抓捕。张清溪认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大陆方面才没有通报消息。

海基会副秘书长马绍章说,海基会已在第一时间连络海协会。他并公开对大陆方面表示,如果拘留中华民国公民,应该把拘留原因告诉台湾,不能无缘无故抓人。

海基会副秘书长马绍章【录音】:"我们一知道(这个事件)之后,立刻打电话给海协会。如果说把我们的同胞给拘留了,总要告诉我们你是拿什么样的名义、什么样的情况,她做了什么样的事情,你要拘留她,告诉我们之后才能够反应,这关系到我们国民在大陆人身安全的问题,关于到人权的问题。人被扣押了,你总要有个说法,你不能够无缘无故扣押我们的人嘛!"

前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邱晃泉律师表示,司法互助协议应在对法治有基本共识的基础上签定,但中共本质上不讲法治,若情况没有根本上的改善,两边的歧见将不断发生,如邵玉华事件,中共是无理抓人的情况,但司法协议根本没有设想到这种情形。

邱晃泉也呼吁台湾政府应马上行动,要求中共对邵玉华事件提出说明【录音】:"台湾有关当局应该可以依照司法互助的精神,如果他有什么精神存在的话,依照这个要求中共那边对这个事件提出说明,他凭什么把人抓起来,凭什么搜索民家住处。我想台湾有关当局应该要这样做,我想只有这样做才对得起人民,也只有这样做才可能免于台湾人到中国被中共迫害,当然也只有这样才可能多多少少帮助中国那边的人权逐步地获得改善。"

邱晃泉指出,中共甚至没有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是犯罪,邵玉华事件显示其完全不讲法治与人权【录音】:"中共那边甚至没有这个法律说修习法轮功是犯罪的,那这也显示出来当他要抓人的时候他不需要法律,他不需要成文法,连个命令都不用,可见中共根本不是个尊重法治的政权。这个案件算是两边牵了司法部协议之后的第一个案件。那第一个案件就可以明显地突显出了两边的根本不同,根本不同就是中共它完全不重视人权,它完全不重视法治,它的司法原则不用依法行政,它的公安可以不用法律就可以抓人、就可以搜索。"

来源: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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