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胸验肺张海超获赔60余万 幸与不幸?

作者:苏明 发表:2009-09-18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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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胸验肺张海超(资料图)

【看中国记者苏明综合报导】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6日公开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赔偿61.5万元人民币,但尘肺病复健之路漫漫无期,"开胸验肺"的后遗症也慢慢出现。

今年28岁的张海超,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因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病",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但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数据,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才取得了去做正式鉴定的机会,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令他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之后,被逼无奈,他到郑大一附院,不顾旁人劝阻,执意要求"开胸验肺", 以此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病"。这起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6日终获得公司赔偿61.5万元人民币。

河南省卫生厅对验出张海超"尘肺病"的郑大一附院给予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理由是该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张海超表示:"目前已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1.5万元人民币,我自己也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

张海超更表示:"和我有着类似情况的工友有7个,都是因为公司不提供有关材料而无法鉴定。有些人甚至没有要到说法,就已经离开人世了。"

今年47岁的马建山就是张海超多位患病的工友之一,自2006年10月病发后,他一直请病假在家休息,多次申请鉴定,都因单位拒开相关证明,职业病防治所拒绝为其鉴定,经此事件后,才获得专家会诊的机会并确诊为尘肺病I期。

张海超一直想要回自己在单位时的体检表,因为它可以证明自己在公司工作时真实的身体状况,而公司只提供了"公司体检结果确实没有送达到他手上"的证明,因公司装修时,职工体检档案被当废纸卖掉了",从而造成张海超未能及时复查,更错过了尘肺病的最佳治疗时期。

尘肺病会有胸闷、胸痛、咳嗽、咳痰、呼吸困难、易感冒,呼吸功能下降等症状,无论采取何种治疗方式皆无法治愈,病情还会逐年恶化,最后因肺心病、呼吸衰竭而死亡,更会拖垮家庭经济,公司赔偿61.5万元人民币,仍无法解决问题。

先前举债两万余元做开胸验肺手术,只能每天输廉价的抗生素以保证伤口不感染,张海超已发生肺部粘连的后遗症,医生只能作消极治疗,让他不断地靠吹气球做肺部运动。

假如没有现在网络的威力,那么这样的事情,仅靠以往的媒体的报导,也不见得就有这样的效果,说不定就会被无声无息地自生自灭了,因此,张海超还是幸运的。

以下是一些网友的意见回馈,记录了当时因开胸验肺郑大一附院遭调查一事,从中可看出社会上对这件事的看法并发挥网络无远弗届的监督力量:

**试问,要是张海超不去开胸,能得出尘肺的结果吗,他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吗,应该调查的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吧,张海超自己花钱做手术,郑大一附院也只是做了本职工作,请问错在哪,难道病人花钱看病也错。还批评,真理何在,天理难容!!!!

**一个医学检测需要立案调查? 是不是以后生病住院还需要批准?

**谁让你讲真话了,我不查你查谁。你把事给说白了,以后我们的好处就没了。再不查你不知道以后还要抖出多大的事出来呢。

**搞笑!有资格的诊断不出来,而没有资格的却能够正确诊断,请问这"资格"应该给谁呢?

**强烈要求郑大一附为卫生厅长刘学周做开胸验心术,看看心是不是黑了!支持郑大一附院!

**如果不开胸能引起社会的重视吗,这可是典型的报复打压行为?

**这个荒唐的社会注定出荒唐的事!

**只想对这样的机构说"草泥马"!

**那立案的人才是最该立案的人。。!!!

**看来张海超的开胸验肺,还是有了积极作用的,但是在为张海超的幸运而高兴的时候,也是在为不得不用极端手段的实施,才得到了这些赔偿感到了几丝悲哀,因为这是张海超不得不采取的一次次无奈的行为,是在用自己的性命相赌的一次搏命的行为。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农民工开胸,验出了社会的悲哀。

"开胸验肺"事件源由介绍:

2004年6月:

张海超开始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
2007年1月:

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职工做过体检,还拍了胸片,防疫站通知单位让张海超去复查,但单位并没有通知张海超。

2007年下半年:

张海超经常感觉到胸闷气喘且咳嗽,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病"。

2007年10月:

张海超从振东公司离职开始了艰难的诊疗历程,从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开始,到郑州市二院、省胸科医院、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数家医院,经历了一系列的检查,最终得出结论为:职业病--尘肺。

2009年1月6日:

张海超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得知"防疫站于2007年拍胸片时就发现我的肺有问题"但公司没有通知张海超。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鉴定需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且需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但振东公司不配合,张海超无法到职防所进行鉴定,而其它综合类医院又无权对职业病进行鉴定。

2月7日:

新密市政府有关部门求助。

5月:

新密市信访局终于表态,由郑州市职防所为我的病情进行鉴定。

5月25日

鉴定结果出炉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令张海超震惊。

6月1日:

张海超来到郑大一附院门诊。

6月9日:住院

6月22日:不顾医生劝阻,他铁了心要开胸。

张海超说:"这个结果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郑州和北京的各大医院都认定我是尘肺。"

张海超说:"而且就在去郑州市职防所正式鉴定前,我曾拿着胸片找那里的工作人员,当时他们看后也说是尘肺。你说这是不是有人捣鬼?"

张海超还转述郑大一附院的医生的话说:"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从技术上讲,职防所也不可能做出这么低级的误诊。你为啥非开胸?这很危险。"
手术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了他肺上的大量粉尘,肉眼可见。医生还为张海超做了肺部切片检验,排除了肺结核的可能。

郑大一附院出具的张海超的"出院诊断"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一条就是:"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7月24日:

卫生部派出督导组赶赴河南郑州市,对张海超职业病问题进行了会诊,明确诊断为"尘肺病Ⅲ期"。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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