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在外16年 被拆迁户要赔偿

作者:龚政 发表:2009-09-2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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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花楼街地区,最近已经成一片空地,发生了大量暴力拆迁事件之后,这片曾有过百年历史街道的黄金地段,胜利落入开发商手中。然而,在1993年武汉旧城改造开始时最早迁出花楼街地区的几十户居民,依然在坚持。他们要求按照协议:就地还建或给出与今天房价大抵相当的赔偿。十六年来,很多家庭发生变故,大部分住户在漫长的等待中放弃希望,接受了开发商的苛刻条件;但是,依然有几十户坚持至今。其中,有的家庭老人死在去花楼街看楼的路上,有的中年人病故,至死未住进自己的家园。还有的人全部的财产就是当年的一纸协议书。以下是他们上访材料中的段落

"1993年市政府决策招商引资,在中心城区让我们腾地拟建佳丽广场,我们在政府93015号拆迁许可令下与香港陆氏实业武汉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半的就地还建拆迁协议书,可是这一签(迁),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会流离失所十六年,历经了心酸和痛苦。为了这一生存空间,这些年,我们将政府所有部门找遍了,信访、上访、法律诉讼都无济于事。"

"从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二日至今已有十五年之久我无家可归,在这些年来我度日如年,过着水深火热的人生晚年,特别是二00二年至二00三年之间我与老伴俩人身患重病,无钱求医,加上又没安身之处,眼看老伴病情日益加重。多次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求助,但毫无效果。看到老伴病危时的面容,我不禁双泪惧下(由于当时过渡费难以兑现)。在那一无钱求医,二无安身场所的情况下老伴与二00三年六月含冤离开了人世,我孤身一人到处流浪,过着人间最悲惨的晚年生活。" 今年6月,武汉市《长江日报》刊出开放商停发过渡费的通知,进一步逼迫最后这部分被拆迁户就范,引起他们强烈愤怒。他们随即给市政府投诉,至今未有响应。

声明

武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


《长江日报》六月十五日第六版,刊登关于停发过渡费(包括超期过渡费)的通知(落款日期是六月十一日),是陆氏实业(武汉)有限公司,对广大拆迁户及不明真相群众莫大的谎言,是该公司十六年前在本市旧城改造的项目中,违法犯罪诈骗洗钱,坑害拆迁户的又一有力证据。为此,我们76户拆迁户作出如下声明:

一、《"6.11"通知》中,所谓的将原约定"就地还建"方式变更为"货币安置",我们认为是该公司单方面强制变更行为,迄今为止,市里没有安排任何一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我们拆迁户进行求证意见,召开听证会议,给予违约补偿,所以说《"6.11"通知》胡言乱语。

二、《"6.11"通知》中说:"为了对因改变安置方式而被拆迁户和拆迁单位带来的损失负责,我公司多年来以支付高额超期过渡费的方式,对拆迁户和拆迁单位予以了相应的弥补,充分维护了您的利益。"这些语句不知情的人听起来,好像该公司对拆迁户作到了仁至义尽。在此,我们要向该公司表明:这是天大的谎言,请问,什么叫高额、超期过渡费?又是谁造成产生了高额超期过渡费?在这里我们给大家算一下帐,现在拆迁户所拿到的过渡费是20元/㎡,以30㎡为计算单位,所拿到的过渡费为600元,那么用600元能在花楼街租一间30㎡的房屋过渡吗?

三、《"6.11"通知》,美其名曰:"由于绝大多数拆迁户房屋偏小,平均面积仅30㎡左右,如按当时"拆一还一"标准实施,将无法改善广大拆迁户居住环境和质量,也不利于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你看说得多好听,他们将拆迁户黄金地段的房屋抢走,用远城区(郊区)房屋的价格对你进行安置,用恐吓暗箱操作的手段终结拆迁户手中的原拆迁协议,这相当于抢劫、抢夺嫌疑人,作案后,还要指责被抢劫、抢夺者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物品,还建楼变更为商品楼可以公然对外出售,让开发商获取暴利,但不能给拆迁户住,原因是:"无法改善广大拆迁户居住环境和质量,也不利于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请问这是什么逻辑?这是强盗逻辑,这就是强盗们所说的,改善广大拆迁户居住环境和质量,利于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此,我们要强盗们住嘴!不要歪曲党和国家的政策,不要给党旗抹黑,不要在政府的脸上添丑。

四、《"6.11"通知》,开发商单方面更改原拆迁协议内容,属违法行为,他只有按原协议内容还建的任务,但无权更改变更原拆迁协议内容,如需更改必须报请市国土局和房产局,以及召开广大拆迁户听证会,否则为无效行为。另外开发商无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属于无证经营,这样一个单位居然可以在我市党报上面刊登通知,在此,我们广大拆迁户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撤销、更正《长江日报》"6.11"通知,并追查相关责任人,还历史的本来面目。

五、我们广大拆迁户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落实原拆迁协议书(93015号),并补齐按月足额发给我们的过渡费。追究开发商十六年来佳丽广场旧城改造项目中违法、违纪行为,并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对广大拆迁户十三年来未还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条件地按每户进行足额赔偿。只有这样才能实现《"6.11"通知》中所述"改善广大拆迁户居住环境和质量,有利于城市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广大拆迁户的利益。"建设和谐、美丽的大武汉。

六、最后,望市级各位领导,为解决武汉市重大历史遗留问题,93年佳丽广场旧城改造拆迁还建工程作出全面、正确、公正、求是的批示,在大武汉改革开放的里程碑中,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功德无量,垂史千秋,留下你们光辉的一页。


1993年武汉市佳丽广场旧城改造拆迁还建工程

(生成南里)至今未还建76户拆迁人


来源: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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