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法7宗罪禁言 启 "护城工程"禁行(图)

作者:苏修贤 发表:2009-09-30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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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刺事件后的乌鲁木齐(路透社)

【看中国记者苏修贤综合报导】根据官方媒体中新网报导,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自治区资讯化促进条例》,该条例制订了关于禁止利用资讯网络实施7种行为的规定。有关专家表示:"利用‘禁止规定'来促进资讯化,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综观其他国家的资讯发展过程,还没见过"越禁越发达的"。

被立法禁止的7种行为包含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涉及侵犯知识产权、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虚假资讯、散步淫秽、色情、暴力等;此外,该条例更强化网络监管部门的权力,使其加强互联网监管、对网络资讯的传播进行更严格审查等。

按新疆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表示,需要推出资讯化促进条例,是因乌鲁木齐75事件中,境内外势力利用互联网及电话、短信大肆制造、散播谣言,才希望制法防范犯罪;然而,该条例一出,许多民众深感不满,并以"恶法"形容:"这将进一步箝制网上言论自由"。

有网友直接点出:"恶法说严禁‘破坏民族团结',这帽子可以扣给任何讨论维汉关系的言论";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也说明此法难以施行之处:"什么叫颠覆国家?什么叫煽动叛乱?这个国家安全法,都没有细则规定,所以操作困难";更有网友表示:"我认为对国家的言论自由不乐观,新疆起了坏的示范作用"。

从政府立法角度观察,一方面禁止民众言论自由,而另一方面又加大政府监管的权力,专家质疑,这是独裁政权"一言堂"的明确表示,"政府一旦认定你是‘传播虚假资讯',很可能帽子就扣上了,很难脱身逃罪了",而这是政治恐怖的开始。

除资讯相关的限制外,中新网也指出,新疆乌鲁木齐21条线的876辆公共汽车,自27日起,全数装上GPS智慧系统,以便监控;新华网也报导乌鲁木齐的 "护城工程"已全面启动,全疆分成五层查控体系,依托55个公路卡点,凡前往乌鲁木齐和进出市区的所有人车进行严格检查。虽有许多民众表示生活不便,然而据官方规定,"限制重重"的生活将持续到10月10日。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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