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刺伤台商高管 刘汉黄一审被判死缓(图)

发表:2009-11-02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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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侧为刘汉黄生活照,右侧为其受工伤后权益得不到保障被迫跳楼照片。(网友提供)

在广东东莞打工遭遇工伤,被逼单手怒杀台湾籍企业高管的刘汉黄,成为与之同命运的工友及台湾数十家劳工团体救援的热门人物。今天下午刘汉黄案进行一审判决,结果是死刑,缓期2年执行;刘汉黄已提起上诉。民众表示,民愤的力量潜流暗涌,这样下去,早晚会有爆发的一天!

11月2日,下午3点,刘汉黄案进行一审判决。刘汉黄,贵州人,26岁,土家族,初中文化,未婚,2009年6月15日前无犯罪记录,2008年他到东莞展明五金制品厂打工,未经培训进行危险的机床操作,工作仅7天发生工伤事故,手术被迫截去右手手掌。与资方谈判工伤赔偿未果诉诸于法院,虽获胜诉经一年索偿未成,屡遭资方打骂驱赶,百般无奈被迫试图自杀;今年6月15日再遭资方及保安驱赶及打骂,冲动之下左手持刀砍死资方台湾籍高管2人,重伤1人。

中国劳工论坛全力声援刘汉黄及其家人,其负责人表示,刘汉黄事发后,台湾数十家劳工团体参与救援刘汉黄的连署,十多家团体更是直接组成“救援职灾工人刘汉黄联盟”,向台湾的陆委会进军请愿,为刘汉黄的生命权疾呼。而大陆劳工团体纷纷缄默,网络主流媒体也把关于刘汉黄的新闻压于三四级页面之后。我们看到人们为邓玉娇疾呼,为刘汉黄却只能感慨聊胜于无的苦笑。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表态,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获其谅解的,人民法院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刘汉黄案并非孤例,仅东莞一地,何止千万,四海九州,计以亿兆;寰宇之内,难以计数。但每一个刘汉黄,我们都不能放弃,我们都要竭力声援。“

广大与刘汉黄同命运的工人及同情关注刘汉黄的人士展开了为他的捐助活动,他们提出的口号是:哪怕少抽半包烟、少喝二两酒,给刘汉黄捐一点,齐聚大家的力量,一起来救援工人刘汉黄!

9月7日,刘汉黄案在东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刘汉黄当庭表示:我后悔,可后悔没用。“请求法院判我死刑,对我是一种解脱。但对社会来说,那是不公平的。”他指有前因才有杀人的后果。

庭上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刘汉黄,刘汉黄的辩护律师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管铁流表示,刘是有过错的,他在正当防卫过程中最多犯有故意伤害罪,而非检方起诉的“故意杀人罪”。法院当庭没有做出判决。

管铁流还透露,刘汉黄是没办法把内幕暴露出来,他的真实生活背景很悲惨。刘汉黄是因为索赔不成、长期遭受不公正待遇才会酿成此案,3名被害人存在明显严重过错,应从轻处罚刘汉黄。

评论人士认为,刘汉黄杀死两名工厂主管,其实是在质问“东莞模式”。这个事件至少说明,东莞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做得非常不好。而在网络上,“向刘英雄致敬”、“杀得好”的喊声格外亢奋,刘汉黄成为网络英雄。

来源:据大纪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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