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戈:何来舆论?何以导向?

作者:齐戈 发表:2009-11-19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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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11月8日在第十届中国记者节暨颁奖报告会发表讲话,要求新闻工作者要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为发展壮大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作出贡献。要牢记"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舆论引导错误,误党误国误民"。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坚持正确导向放在首位。

其实,对于中共长期以来在媒体上的种种恶行,我们早已见惯不惊;但对于李长春在这样的场合的谬论--中国记者节上的所谓报告,你还真不得不佩服他与戈培尔的神似。中国的记者生存在一个特殊的空间--一个公众没有舆论工具的空间,无论中国记者在哪种媒体从业,真正的老板其实就是中共。对此,中共自己也承认,新闻媒体就是党的喉舌,其目的不外是宣传党的主张。从49年到今天的60年,中共以暴力加上种种无耻的政治手段,把所有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把持在手,使之成为一党专制的工具。在中国这60年,公众手上何尝有过舆论工具?只有党报、党刊、党广播、党电视!明明是一家把持,别无分号,哪来的舆论之说?中国的媒体从来只是中共的宣传工具,而绝非是公众的舆论工具。在这可悲的事实面前,舆论从何谈起?导向是什么意思?

所谓舆论,就是群众的言论,舆的意思是大众的,论就是言论。我引用的是《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这个词义应该没有疑义。中共一家自言自语的宣传,何时就成了群众的言论?因为党已经代表了群众,于是你们讲的一切就成为舆论?岂有此理!

在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解释上,虽然各自有一些区别,但对相当数量的、个人的意见、即群众或公众才是舆论的主体都是肯定。不同的是,政治学家和历史学家强调舆论在施政过程中的作用,特别是它对政府政策的影响。这种观点当然认为舆论并非来自官方,而是来自社会、来自公众,但它对官方有一定影响力。社会学家则强调舆论是社会互相交流和交换意见的产物。没有某一问题意见的交换,就没有舆论。他们认为,在同一时间同一问题上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舆论存在,有占统治地位的,有反应在政府政策之中的,也有其他的。个人的见解,只有在公共场合发表出来,才有可能被吸收到公共意见中去。但作为一个社会团体或政党的意见是不是舆论呢?是,但它只能是多种不同舆论中的一种,不能代表整个舆论,更不意味着它就是占统治地位的舆论。作为政党,或许可以影响舆论,甚至背地里可以操纵舆论。不过,你必须承担操纵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但控制、垄断、把持舆论,那可是万万不行。当一个社会多种不同的舆论杀了个干干净净,就只剩下某个社团、某个政党的一家之言,这就不能叫舆论了,而是叫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宣传。

一个比较中性的定义是:舆论是社会上值得注意的相当数量的人对一个特定问题表示的个人意见、态度和信念的汇集。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舆论(public opinion)一词到18世纪才被使用,第一个推广舆论这个名词的,是法国大革命前夕路易十六的财政大臣内克。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形成了一种超出中产阶级以外、包括城市群众在内的舆论,有力地冲击甚至是扫荡了当时似乎很牢固的的政治制度:君主政体、教会机构和封建制度。而这却和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人的解放和教育普及背景下的产物,也和活字印刷术的推广也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技术的进步,才催生了新闻和报纸的出现,才有了舆论的最初的工具。近代真正的新闻中心出自金融证券交易所,服务于自由贸易的商人们。这些来自于民间的声音,最终成为监督、批评、制衡政府权力的工具。这是现代文明的成果,也是现代文明的构件。不错,它们早期是西方的,而今天却是全人类的!用所谓"西方那一套"来掩盖自己的野蛮落后,来粉饰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的事实,这种政治泼皮的嘴脸还要坚持下去?舆论,就是民间的声音,这个基本特征注定了它是不能由官方来操纵的,无论是制造还是控制,垄断或是导向。

报纸传入中国,至今已有100多年。第一张中国人自己办的报纸就是来自民间,而不是官方。那个时代的报人就知道,舆论乃公众之所言,报纸乃民间之喉舌。康广仁、梁启超等人经营和撰稿的《知新报》,在《知新报缘起》中就申明:"报者,天下之枢铃,万民之喉舌也。"而张季栾、胡政之在邵飘萍、林白水遇害后接办《大公报》,面对死亡的威胁,仍然坚持《大公报》是"中国公民之独立言论机关","纯以公民地位发表意见";并提出"不党"、"不卖"、"不私"、"不官"的四不原则。可见,我们之所以把报纸之类称之为舆论工具,就在于它从传进中国起,从来就被人们认为是公众言论的平台,而没有谁会把它理解为官方的喉舌。当然,这并不是说官方不该有自己的喉舌,在皇权时期有官报公报、谕旨奏章;在现代社会有新闻发言人、政府公告,如此而已。中共该不该有自己的喉舌?应该。你有权办自己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但那只是你自己的。90%以上的中国公民都没有言论的平台,就你一个社团的意见被称之为舆论,这种歪歪道理也敢讲出来?总不能说舆论也被你代表了吧?

在近代中国,不同时期的当政者对舆论和言论自由,始终抱有极大的恐惧;从满清到民国,从袁世凯到蒋介石,对言论的压制同出一辙。他们打压、威胁、禁止,甚至不惜以武力相威胁,但无论如何,也没有谁敢像中共这样把整个社会的民间话语平台斩杀得如此干净,把公民的话语权剥夺这如此干净。套用储安平的一句话,在言论自由和社会舆论上,在国民党那里是个多少问题,而在中共这里则是一个有无问题。自中共建政以来,中国社会何来舆论?既无舆论,你那个导向从何说起?他们早就以极严酷之手段,虏使人民,以把持掌控,将舆论任何一线生机摧残消歇,而中共之言论行动,可以猖狂自姿,为所欲为,不复有人承议其后,自以为是而后快其私心。从思想改造到反右运动,从大跃进到大饥荒,从庐山会议到文化革命,这种种恶行,哪一件哪一桩不是狂妄自姿,为所欲为?如果有一点公众舆论的监督,这些惨祸还会发生吗?

在现代社会,对官方在媒体上的法律限制非常明确,甚至到了苛刻的地步。其中著名的案例莫过于美国之音不得在美国本土进行广播。1948年,美国通过了《美国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俗称《史密斯-蒙特法案》(Smith Mundt Act)。这个法案的出现,是基于冷战开始时期,针对以苏联为首的共产党国家的宣传攻势,美国政治领袖建议也应采取类似行动,向世界讲述和澄清真相。而建立美国之音正是类似行动中的一个。开办美国之音似乎没有什么人反对,但由美国政府出面来主持这个宣传机器,立刻引起了公众的警惕。于是有人警告说,美国不能用国家资源操办宣传机器,和民间新闻机构竞争,并左右公众舆论。正是这一警告,催生了既要政府出来办媒体,又要进行严格限制的《史密斯-蒙特法案》。法案明文规定,美国政府传播给国际受众的信息,不得在美国国内传播,其目的就是要杜绝官方媒体左右公众舆论的祸患。这部法案经过两次修订,至今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美国之音为国外受众制作的信息,不能在美国境内传播,如有要求,对外信息在播出之后的合理时间内可以用英语形式提供给国内的新闻业者、研究人员和国会议员,仅供"查看"之用。在中国官方那些老爷们看来,这也是"西方那一套",于是就很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什么是中国国情?就是官方不但可以左右公众舆论,而且可以取消公众舆论。于是就可以恣意妄为、无所顾忌、信口开河、胡作非为!并把这一切称之为"主流舆论"。而这个所谓主流之外的其他意见却被"和谐"了,对于那些没有被"和谐"掉的,就打压,就封杀,甚至罗织罪名,动用国家机器将其置于死地。这就是所谓中国舆论和中国言论自由的真实。

对于这样一个现状,中共党内就有明确的反对声音。如共运史上担任宣传部长时间最长的陆定一,在临终断断续续地说出两句话:要让孩子们读书,要让人民讲话。要让人民说话,道出了人民是没有地方讲话,社会没有公众舆论的事实。"新闻为政治服务"这个口号,是中共控制和把持舆论,把新闻媒体作为党的喉舌的一句重要说辞,对此,陆定一则认为:"是否为了所谓政治,为了政绩,就能去报喜不报忧,就能去欺上瞒下,就能说假话?这是在强奸民意!混帐新闻!我们党在这方面的教训还少吗?!"在 "党天下"一手遮天,把持媒体的年代,何来舆论?何以导向?如果说新闻为政治服务,欺上瞒下,说假话是强奸民意,那么舆论导向该当何论?诱奸民意!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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