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斥暴力拆迁绝妙好文 后附微妙点评(图)

新史记 冤屈录 之 唐福珍书

作者:匡世正名 发表:2009-12-05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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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作新史记久矣,又不作者亦久矣。作也不胜其记,不作则不胜其愤。前此,余也曾作"恶政列传"数篇,拆迁之恶累累在牍,三年迩来荼毒滔滔。己丑乃大典之年,煌煌典仪甫卷甲,汹汹拆迁未鸣金。巴蜀震后伤犹在,恶政挥刀向草民。

唐福珍女士,蓉城在籍之草民也。赁居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薄有家产,无非勤力于朝夕;三层小楼,冀望传承乎后世。未料当局有大兴土木之案,唐氏家宅当其道,吏员等挟威商于唐家,无非以小补之计劝诱,以党国大局恐吓,而唐氏不为所动。威逼劝诱数匝未果,当局乃于十一月十三日晨裹甲而出,于唐家擂鼓布阵,其势也汹汹,其阵也密密,皂者城管,盔者警卒,腆肚者、叉腰者、油头者辈,无不面目狰狞;破拆机、挖掘机、推土机等,尽皆舞爪张牙。

唐氏大愤,登楼顶,张国旗,据理力争,斥其无道。是时也,血色之旗风动于上,兵戈之阵环列于下。唐氏居高临下而呼天,恶吏面旗斥骂以抢地。唐氏忽以汽油淋漓其身,期以自焚阻遏铁甲之攻,未料腆肚叉腰者擂鼓吹角,铁甲隆隆向民居,五星之旗风中泣。唐氏悲愤无状,再以汽油淋身,遂点火自焚。是时也,油焰腾空,唐氏被火,家人惨叫,旁观者呼,而恶吏并城管警卒等木然环列,竟无援手者,亦无停攻之令。未几,唐氏焦烂于国旗之下。

唐氏燎焦入院,警卒密布医馆,亲人等竟不得探视,吏员曰"须得上峰首肯"云云。数日后,唐氏不治,含恨而亡。有金牛区城管吏员钟昌林者告世人曰"唐氏乃抗法者也",是故,则唐氏之死,乃咎由自取者也。

论者曰:唐氏自残,究属不智,或曰:唐氏之死,或可遏阻拆迁恶政焉尔。余则谓:皆非也。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家园毁于恶政,则生不如死,冥界幸无拆迁之祸也。唐氏燎焦之躯甫离楼顶,铁甲森森之阵昂然攻入,唐家哀号之声犹在,家园顷刻之间荡平,唐氏饮恨离世未几,恶吏腆肚指斥随即。以是观之,则唐氏之死,无碍盛世之光鲜,难阻拆迁之大势,不敌恶吏之汹汹,惟余草民之瑟瑟,如是而已,岂有它哉?
是为记。


另简略记述11月以来的几个暴力拆迁实例:并附上本人之简短评论。


最近的拆迁暴力与反暴力事件:

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在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一位拆迁户点火自焚并死亡的事件受到各方关注。11月13日,拆迁户女子在与城管队相持了近三小时后,站立于楼顶平台楼梯井顶端的唐福珍情绪失控,做出极端举动:向自己身上倾倒了汽油并用自备打火机点燃。。

11月29日,唐福珍因伤情严重突现生命危险,金牛区区、街道领导及相关人员迅速赶赴医院协同医务人员全力施救。深夜时分,唐福珍终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点评:看百姓,颤危危心中犹把红旗插,直把那红旗视为救命旗;看队伍,恶凶凶气昂昂张牙舞爪,直把那楼上红旗推倒在钢刀下。不明白,手握红旗的队伍为何不对红旗起敬意;不明白,手握红旗的队伍为何要自己把红旗推倒。是可推倒,孰不可推倒?

二、央视《经济半小时》21日播出节目"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上海市闵行区一户主,不肯在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拆迁协议签字结果遭区政府强拆。

女户主称政府侵权,官员称其"脑子别住了"。面对多人的强拆队,女户主用燃烧瓶抵抗暴力拆迁。抵抗了几小时后,房屋最终被推平。

点评:想起去年我国某船的船员用燃烧瓶打退了海盗的故事。女户主,你也使用燃烧瓶,是要唤醒我们把他们视为海盗的记忆吗?可是,你打不退他们的,他们是不是比海盗厉害一千倍?


三、四川宜宾市筠连县一家公司在拆迁一居民楼时,100多公安武警现场执法配合其强拆。被拆当事人的代理律师郭刚查询发现,该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等7名高管,全是筠连县财政局、审计局和规建局的局长和书记。
  
11月26日,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称,其正在代理的一起拆迁案件中,拆迁公司居然能直接调动武警公安和国土局等多部门配合强拆。


点评:通过以上事实,应做出如下判决:各级政府官员,今后一律不得说自己再代表人民。代表自己就行。不得挂温顺的羊头卖自己身上强横的狗肉。
  
四、11月19日上午,北京朝阳小红门龙爪树村一拆迁户,因限期未搬离,房子遭到朝阳区政府行政强拆。拆迁户夫妻在废墟上搭起小棚度日。附近村民称,当天上午,他们看到小红门乡工委书记、龙爪树村村主任、朝阳区有关人员及民警约200人,踹开韩家房门后把屋内东西装到卡车上,再用大铙把房子砸倒。"强拆一户,吓走好多人",原来有些村民不同意补偿标准,拒绝搬走,看到韩家被强拆后,部分人就同意安置措施了。
  
11月2日,区政府下了一个执行通稿,限期三日内把房屋腾空交给拆迁办,否则将进行强制拆迁。拆迁户认为,政府对于人均多于45平米的面积仅按1600元/平米补偿,而该区域房价在1.7万元左右,补偿不合理。

点评:杀鸡骇猴?不,他们没有杀鸡。他们也没有杀人,房屋一咕噜推倒,有如排山倒海,气势骇然。他们就敢于做排山倒海的大事,比地震还威猛。地动山摇,比杀更有威慑力。

五、重庆奉节六旬老人陈茂国,家里1200多平方米的房屋被推倒后,用来修建渝宜高速公路连接道,结果双方在赔付金上相差22万元,他一怒之下爬上自家一棵 15米高的桉树"安营扎寨"。3个半月,吃喝拉撒全在空中进行,必备生活用品也用绳子吊上去。
  
11月18日凌晨,经当地一家媒体出面协调,有关单位愿意再支付22万元的补偿费,陈茂国终于"走"下他的"树房"。本以为这件事情就此结束,然而,就在其下树的当天下午,当地公安机关却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其抓获,并于11月19日1时刑拘,现羁押在奉节县看守所。


点评:旧社会把人变成鬼,年轻的我们没有看到过。但新社会把人变成树上的猴子,我们可是看到了。并且我们还看到了,做猴子比做人安全。老人家,你被他们耍猴了呢。下次可要记住了,宁可做树上的猴子,风餐露宿,也千万别下树来做人。

六、11月27日5时许,贵阳市云岩公安分局普陀路派出所接报警称,贵州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对普陀巷36号、贵乌南路20号等9家住户和8间门面进行暴力拆迁。
 
贵阳警方称,当时,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携带钢管、撬棍和封口胶,采取暴力手段破门进入被拆房屋,将正在熟睡的13名无辜群众强行拽上汽车、拖离现场,致使4名群众受伤。
  
暴力拆迁事件发生后,当天6时30分许,被拆迁住户约30余人不听现场民警劝阻,情绪激动,用红布条和40余瓶液化气罐将红边门路口等四个方向堵断,采取违法过激行为讨要说法。


点评:黑夜给了人们黑色的眼睛,看到暴力在黑夜进行。白天给了人们白色的恐怖,你有所行动,哪怕只是为了维护自己最低的底线不被侵犯,却一样成了违法过激行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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