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界死刑第一人被处决 6500万下落不明

发表:2009-12-08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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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彦明今被押赴刑场。


杨彦明于法庭上

有着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之称的杨彦明,其人生的列车于今天上午到达终点。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命令,北京市一中院在今天上午对杨彦明执行了死刑,6500万元赃款下落不明。

上午9时,杨彦明着灰色上衣、蓝色裤子,赤脚穿着一双布鞋,被法警押到法官面前。他面带微笑,表情平静,回答问题时声音清晰。法官问他:"你犯了什么罪,被判什么刑?"他说:"我犯了贪污罪,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死刑判决。"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这个事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如果当时我不自杀,可能领导还发现不了这几千万元的事,就是自杀才把事情败露了。"后悔"自杀",成为他的临终感悟。

本报记者获悉,杨彦明已经身患心脏方面的严重疾病,近段时间在抢救治疗中。昨天,按照死刑犯刑前会见的安排,他的两个姐姐前去急救中心会见了杨彦明。案发前,杨彦明已经和妻子离婚,昨天其妻子没来会见。

这个年仅51岁的证券界强人,5年来历经一审死刑、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再判死刑、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始终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其能否免除一死,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他之所以能引起公众关注,缘于6500万的赃款下落不明。今天临刑前,他仍未把这个谜团解开。

杨彦明一不赌博,这和其律师"贪官的赃款下落不明大部分是赌输了"的经验大相径庭;二不挥霍,他的爱好只是喝两口白酒,吃碗面条。但是,6500万元赃款就是无影无踪,调查人员查遍了他所有的亲属关系和交易记录,却没有发现一笔大笔的现金交易记录,他妻子的账户上,也只有几十万元。

6500万元的去向,一度成为他的救命稻草。其律师试图以这些钱是行贿款的判断,来说服法官让杨彦明活着,从而达到让受贿者心惊肉跳的目的。

新闻回放

杨彦明曾担任中国长城信托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案发之前曾自割十多刀未死,又打开煤气试图中毒死亡,结果造成煤气爆炸,他只被烧伤。

一中院查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杨彦明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6536余万元予以侵吞。2002年1月至4月间,杨彦明多次指使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得款共计376万元交给杨彦明,杨彦明将该款予以侵吞。案发后,杨彦明拒不交代该款去向,致使上述国有财产遭受损失。

此外,2000年8月至12月间,杨彦明以虎坊桥营业部需变更经营场所另租场地为由,将营业部的资金2480万元转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该公司购买商业用房,并出租给营业部使用。至案发前,尚有1270万元未归还。案发后,该房产已被冻结扣押。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杨彦明贪污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因此判处杨彦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经过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两次审理,虽然杨彦明一直拒不交代其贪污、挪用公款的下落,但其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

新闻回顾:证券界死刑第一人曝贪污款用于行贿

3月25日,"证券界死刑第一人"杨彦明接受了他自2005年以来的第四次审判。此前,他因贪污6800余万元被一审判处死刑,上诉后,该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金额认定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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