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撑不起中国器官移植市场上的蘑菇云(四)(组图)

发表:2009-12-18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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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活摘器官的演变过程

1、零星个案

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情,经历了一个过程。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于1999年7月,最早的器官例子发生在劳教所被打死的法轮功学员身上。在2000年就逐渐披露出一些怀疑被摘取器官的迫害致死案例(这可解释从2000年开始大陆器官移植数量上已经出现一些增长)。

2000年12月22号,明慧网登出一条来自于中国的消息,"一些邪恶警察正在与贪财黑医密谋出售大法弟子人体器官,据悉,仅石家庄某中医院已分得六个指标"。47 这大概是最早提到中共在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道了。因为这条消息没有提供更进一步的细节,而且透露出的信息残酷得令人难以相信,所以,当时并没有引起许多人的关注。

2001年2月1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三火力发电厂技术员任鹏武(男,33岁)因散发关于天安门自焚的真相材料被捕,关押于呼兰县第二看守所,5天后即2月21日凌晨死亡。警察在未经家属的同意下,将任鹏武的器官摘除,然后强行火化。48

广州白云区法轮功学员郝润娟,女,2002年2月下旬被非法抓捕,在广州白云看守所遭受残酷折磨,于2002年3月18日被夺去生命。在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郝润娟被解剖了尸体,弄得面目皆非。49

福建省宁德市法轮功学员孙瑞健,男,29岁,2000年11月进京上访时被北京公安拘留。12月1日家属被告知孙在公安押解情况下"跳车死亡"。当孙瑞健的妻子见到遗体时,遗体已被剖腹解剖,死者眼睛异常突出。50

贵州省开阳县第一小学高级退休教师、53岁的大法学员傅可姝和34岁的远房表侄徐根礼,2005年11月在江西井冈山失踪后,于2006年4月底,在井冈山五指峰发现他们的尸骨。两人的尸体均无头发,双眼凹陷,没有眉毛,眼球被人挖走,怀疑被盗取了眼角膜。徐根礼身体的腹胸部被切开,家属认为受害者可能遭到谋杀并被盗取器官。51


贵州省开阳县第一小学高级退休教师大法学员傅可姝(来源:明慧网)


徐根礼(图片来源:明慧网)

一位曾在广州白云区戒毒所遭关押的男子透露,有一次他看见几个"白粉仔"(吸毒犯)在殴打一名法轮功学员,正好被戒毒所的一名医生看见。医生说:"不要打腰部,腰子有用。"他几次听到戒毒所的医生对那些吸毒者说,打那些法轮功要注意不能打腹部和眼睛。52

2、大规模活摘器官

从零星个案盗取器官发展到大规模活摘器官,是在几个条件的支持下进行的。

条件一:"集中营"的出现

前面讲到了很多学员不报姓名住址被转移到某些地方集中关押地。这种游离于司法系统之外,被军队控制的"集中营"式的关押地,为大规模活摘器官准备好了物质上的条件。

条件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

这场迫害是江泽民个人首先发动,进而利用共产党的整部国家机器,发展为江泽民和共产党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中共对法轮功实行的是强制转化, 把转化率同政绩挂钩,不转化就往死里整。"610办公室"(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对法轮功有一个系统性的灭绝政策,叫做"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据当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勘察设计管理处处长李百根(现居美国)说,1999年11月30日,"610办公室"的三个负责人召集了3000个政府官员在人民大会堂开会,讨论镇压法轮功之事。镇压几个月了,但进展很不顺利,法轮功学员仍上访不断。在这次会上,"610办公室"的头目李岚清,口头传达了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新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这个政策中共当然没有写在文件上,而是属于口头传达下去的。外界主要是通过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劳教所和监狱里的经历知道这个政策的。在明慧网上的迫害真相报道中,很多法轮功学员都提到听迫害他们的警察或者公安局政保科的人说起过这个灭绝人性的政策。

从这个政策延伸出来的就是,"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这成为了一些警察对付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的口头禅。所以不管多少法轮功学员在非法关押期间被折磨致死(到2009年,明慧网收集到的有名有姓的就有3300多例,实际数字会高得多),中共从来不惩罚肇事的警察,反而树立成反法轮功标兵,升官加爵。

条件三: 器官移植带来的巨额金钱利益

如前面所论述的,移植费用异常昂贵,器官移植成为非常赚钱的暴利行业。在中国今天的社会里,共产主义的信仰已经破灭,传统的信仰被死死压制,结果"挣钱"就成为了许多人追求的信仰。不信神的人,没有了来自神对人行为的约束,为了钱,就敢于无恶不作。

条件四: 用谣言煽动起来的仇恨,从"自焚骗局"到"活摘器官"

自迫害开始,中共就制造了无数的谎言来抹黑法轮功。2001年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是最邪恶的一个骗局,煽动起了整个社会对法轮功的仇恨。而活摘器官正是在这种仇恨驱使下,在金钱的诱惑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肉体灭绝。我们知道,中央电视台自焚节目的慢镜头显示,现场死亡的刘春玲是被公安用物体击打致死的。53 在联合国"促进与维护人权小组委员会"第53届会议中,非政府组织(NGO)"国际教育发展(IED)"发表了对天安门自焚案件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指出,天安门自焚案件是中共一手导演的。54 新唐人电视台2002年1月制作的英文录像片 《伪火》 (False Fire: China's Tragic New Standard in State Deception),就是根据中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录像节目的慢镜头分析制作,揭露了这场自焚是中共导演的骗局。55 2002年3月5日长春电视插播的录像片就是放光明电视台制作的长达25分钟的电视片《是自焚还是骗局?》,中共从来没有告诉百姓这次插播的片名和真实内容。

中共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诬蔑和诽谤,在老百姓中煽动起莫名的仇恨,这为后来几年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做好了心理上的准备,使参与者丧失了杀人的"道德负罪感"。

正是中共的迫害和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使得零星个案发展到大规模活摘器官。据知情人透露,2001年底就开始有规模化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情出现了。

下面的图示描述了这个过程。


到今天,在中国数百家劳教所里,仍然关押着大量法轮功学员。明慧网上有很多报道提及被虐杀的学员家属见不到尸体,而是被警察强行火化。我们相信,在酷刑折磨之中,被打死的学员被盗取器官的现象至今仍然存在。只有彻底制止这场迫害,释放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才能彻底消除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之事。

3、从"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只需一小步

很多人听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之惨案的直觉反应是,这怎么可能呢?医生下得了手吗?

如果说中国有着同西方一样的器官捐赠系统,而且从来没有盗窃死刑犯器官这种做法,那么,要说中国大陆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话,这中间的跳跃可能就实在太大 了。可是,在中国不是这样情形。盗窃死刑犯器官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历史,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程序,被利用的死刑犯常常还没有断气,相当于是变相活摘。在这种背景下,当中共把法轮功当作国家的敌人,当作比死刑犯还不如的抹黑目标和迫害对象时,从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轮功器官迈出的就只需一小步,而不是那么不可思议了。

安妮的证词:前夫参与活摘器官的过程

《血 腥的器官摘取》(Bloody Harvest, 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一书的作者之一大卫·乔高,在从政之前,曾是出庭律师,也做过检察官,拥有丰富的调查取证的经验。大卫·乔高调查询问过一位前夫曾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化名安妮(Annie)的女士。书中有对话记录。从安妮的证词中,可以大概了解一下医生是如何参与及其参与的过程的。

安妮的丈夫是从2001年底开始参与的,负责摘取眼角膜。摘取器官的医院与做移植手术的医院是分开的。安妮的丈夫本身是神经外科医生,但被招募来帮助取眼角膜(从供体上取器官与给受体做移植是不同的手术)。供体被推进手术室之前,被注射了一种导致心力衰竭的药物。在一开始,安妮的丈夫并不知道被摘取的是法轮功学员,而且医生们是分开摘取器官的。每次手术后,安妮的丈夫就得到巨额的金钱回报,要比一个普通医生的工资收入多出数倍。时间一长,反正有大钱可赚,慢慢就不怎么害怕了,医生也开始合作在一起摘取器官。安妮的丈夫就是从合作的其他医生那里才知道供体是法轮功学员。安妮到了2003年从丈夫口中知道事情的原委,后来,忍受不了就离婚 了。

我们看到,盗取死刑犯器官的传统在这里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对待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一来因为有对法轮功"打死算自杀"的那些政策,二来也听信了中共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所以医生们已经习惯不管器官是何来源,都当作死刑犯去对待就行了。一旦在外界的压力下意识到了这是在杀人,是在犯大罪, 他们很多人又守口如瓶了。

活摘器官的一条龙作业

根据安妮的说法,活摘器官的过程大致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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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链条上,不同环节有不同的人参与,摘取器官的医生同移植器官的医生,可能是同样的人,也可能是不同的人。所以,并不是每个医生都知道事情的全貌。如果去问医生器官来源是什么,得到的答案也许不一样,就是因为他们在这条器官链上所处的位置不同造成的。更重要的是,器官来源是由军警控制的,外界很难知道其运作的整个过程。

以"死刑犯"解脱责任

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大陆器官移植医生的普遍心态都是不愿意去了解供体的真正身份和案情。只要手术做得越多,挣钱就越多,名声就越大,发表论文也越多,升主任当官就越快,不愿去多想器官来源,反正认定是死刑犯就心安理得了。因为是一条龙作业,到时候按照流程来通知了,说明天谁取器官谁就去,至于这"死刑犯"是真是假,是不是法轮功,究竟是什么案情,是否自愿捐献,他们认为跟他们无关。

在这个一条龙作业的链条环节上,各个角色都希望能用"死刑犯"来解脱自己的责任。

1)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军警,在中共的封闭式洗脑下,把法轮功学员当作精神病患者,或者死刑犯对待。

2)去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医生,面对手术台上的"死"人,他也就认为那是死刑犯。即使发现供体还没死,也豁出去了。因为中共枪毙死刑犯时,为了取器官,也常常故意不把死囚打死,已经习惯于这种做法了。

3)给病人移植器官的医生拿到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如果他并不是直接取器官的人,他就更认为那是死刑犯的器官。

如同安妮的前夫一样,刚开始真以为是死刑犯,等到后来知道是法轮功学员以后,也早已麻木了,有钱赚就行了。利用死刑犯器官是中共早已成形的惯例,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各个环节中,参与者自觉不自觉地仍然把被摘取器官的对象当作死刑犯。

但是,这些被活摘器官的法轮功学员,并不是传统的"死刑犯",活摘器官就是在杀人。当事情被揭露出来后,这些参与者又因害怕而替中共守口如瓶,这实际上是罪上加罪。

做移植做到着魔

中共的"解放日報"在2005年1月26日发表了一篇题为"乾坤挪移九小时"的文章,讲述了上海仁济医院肝移植中心主任夏强做肝移植上瘾着魔的事迹。夏强亲自开车来回140公里把72 岁的病人接到医院做手术。为什么对72岁的老人这么有兴趣呢? 因为老人身体状况极差:肝硬化+肝癌+双肾结石+肾功能衰竭,黄疸500多,腹水5000 多,卧床已两月,需要做肝肾联合移植。夏强的目的是要冲击亚洲肝肾联合移植65岁的高龄记录。夏强对记者说:"对肝移植我是着了魔的","我现在简直像上瘾一样,一天不到病房看病人,心里就会不踏实;每周至少做2-5 台肝移植,失败了也不怕,认真总结分析,第二天就会继续做。"56

医生敬业是好事。为了名利,在事业上去追求,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是,我们看到了一种移植医生的心态,他们在这种着魔上瘾的状态之中,每周要做数台手术,渴求的就是源源不断的供体保障。这样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会去关心供体到底是什么人,是不是法轮功学员呢?

不关心并不说明活摘就不存在。

"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纳粹"大屠杀"是怎么发生的

上个世纪40年代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Holocaust)在外界看来,很突然,很不可思议,但是,历史学家认为,"大屠杀"是是德国实行的种族分类清洗运动的自然延伸。早在1920年德国就有人出版了《允许消灭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57 一书,该书首次提出了"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的概念(life unworthy of life)。一些属于"社会动乱"的人群被划分为"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这些人包括精神病患者,残疾人,政治异见者,罪犯,还包括犹太人,罗马人,非白种和非高加索人。心理学家罗伯特·利夫顿在其著作《医疗屠杀和种族灭绝的心理学》58 一书中提出了纳粹消灭"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逐渐演变的五大步骤:1)强制绝育。2)消灭不健全的小孩。3)消灭不健全的成人,主要是精神病医院的患者,采用的是一氧化碳毒气。4)扩张到犹太集中营里关押的不健全者。5)演变到对集中营所有被关押的犹太人的大规模屠杀。

很明显,从"有着对所有生命的尊重"到"大规模屠杀犹太人"是一大步,而从已存在并正在进行的"消灭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到"大规模屠杀犹太人"迈出的就只需一小步。

同样道理,从没有"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是一大步,从有"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所需要迈出的只是一小步。

下面的图示刻画了活摘器官之所以发生的环境和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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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义的死刑犯

对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有的人总是觉得不可思议。对于器官移植数量的大幅度增长,惯性思维使得他们还是愿意在死刑犯里寻找答案,甚至提出了"广义的死刑犯"的说法。那么,哪些本不是死刑犯的人,却能被扩大化成"死刑犯"呢?下面的一些对话就很能说明问题。


1、什么样的弱势群体会被当作死刑犯

这是朋友聚会上的一场讨论。

甲:"中共干过很多坏事,但是,要说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不太可能,毕竟现在时代不一样了。"

乙:"时代的变迁,并不一定就总是往好里变。过去哪里有那么多假冒伪劣?毒食品,毒牛奶,可都是时代发展的产物。败坏的人心,加上对金钱的狂热追求,现在的人什么事干不出来?说到器官,总不会从天下掉下来,那么多的肾啊,肝啊,哪里来的呢?"

甲:"哎呀,死刑犯呗,就是从死刑犯身上来的,公开的秘密。活摘法轮功,太离谱。"

乙:"人家等几年,中国等一两个礼拜,成为了全球移植旅游中心,这是不是更离谱?这么更离谱的事不也发生了吗?"

甲:"中国的事儿,太复杂。你呀,不要狭义地理解中国的死刑犯。你以为法院判死刑,拉到刑场挨枪子的才算死刑犯?告诉你,监狱里弄死几个人容易得很。不是死刑犯,往死里打,不就打成了死刑犯吗?这叫"广义的死刑犯",是不是?就是打啊,不顺眼的,没有后台的,打得你半死,弄到医院,最后就把器官给摘了,比去刑场还方便。中国人多聪明,就象你说的,只要有钱赚,什么事干不出来!"

乙:"你不是说时代不一样了嘛!现在你能在监狱里随便打死人?这可不是打死一两个,要打死一批一批的,才能保证器官移植市场的供应。"

甲:"你想啊,有后台的也不用进去,进去的多是弱势群体,无权无势,弄死你不跟玩似的,打官司都没人理你。"

乙:"要说弱势群体,目前谁是最大的弱势群体?人格上,名誉上,政治权利上,经济上,法律保障上,找不出几个比法轮功学员更弱势的了,法轮功是中共最大的敌人,中共铺天盖地的诽谤把他们抹黑得不当人看,怎么整他们都行。他们关在里面的的少说也有多少万人,你说的广义的死刑犯,他们不就是最大的、最方便的广义目标吗?"

甲:"嗯·····要这么想下去,那就可能真是这样。"

2、活摘器官的惨剧与白宫前的"高兴时刻"

那是2006年4月份,活摘器官的事曝光不久,又逢中共党魁访问美国白宫。中共大使馆组织了一个欢迎队伍,马路对面就是抗议人群,包括很多要求调查活摘器官指控的法轮功学员。当时有西方媒体采访欢迎队伍的一个组织者,问道:"你看对面啊,有两千多人的抗议队伍,你怎么看这件事情啊?"

他回答说:"中国领导人来访是一个很高兴的时刻,我不知道他们说的事(指活摘器官)是真是假,但是,在这个时候抗议领导人,是不合时宜的。"

活摘器官这么邪恶的事情是每个国家的领导人最应该马上知道的,至少政府应该马上容许进行独立的调查,是真是假查个水落石出。就因为受害的是法轮功学员,在被中共的仇恨宣传洗脑后,该组织者心里根本就没有同情心,更没有对人的生命的起码的珍视。他的"高兴时刻"比起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生命重要多了。活摘器官为什么能发生,就是因为有这样的土壤。

3、"格雷欣法则"的启示:"妖魔化宣传"鼓励人们漠视生命

400多年前,英国经济学家格雷欣(Gresham)发现了一有趣现象,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名义价值相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即良币,必然退出流通--它们被收藏、熔化或被输出国外;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即劣币,则充斥市场。人们称之为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亦称之为"劣币驱逐良币规律"(Bad money drivers out good)。

在这场迫害中,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被妖魔化为了"劣币"。本来,中共搞了几十年的无神论教育已经使得很多人难以接受有神的信仰,认为是封建迷信,信的都是傻子;而中共的那些铺天盖地的"自杀"、"杀人"、"自焚"和"精神病"的造谣诽谤,更是在社会上煽动起了对法轮功的巨大仇恨;加上后来把法轮功反迫害的正当权利贴上"扰乱秩序"、"反华势力"、"反动组织"等各种政治帽子,使得法轮功学员在社会上的名誉受到极大破坏。

在这场迫害中,侵犯法轮功学员基本人权、包括打残打死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不用受到制裁。法轮功学员不能上访,他们被随意开除公职,开除学校。法轮功学员还不能象其它人那样请律师(敢于站出来的律师也要受到迫害)。不但工作单位和政府机构要把法轮功批倒批臭,就连从小学到高中的教科书里,都明目张胆的有妖魔化和诽谤法轮功学员的专门章节。在劳教所和监狱里,死囚犯的地位都要比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优越,甚至让死囚犯来看管和殴打法轮功学员,他们比死囚犯更没有最基本的人权保障。

一个不是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在出来后讲述的一个监狱里的故事让人刻骨铭心。一位法轮功老人,不放弃修炼,绝食抗议,后来被扔到牢房的过道里。狱警们来来回回的走动,就象他根本不存在一样。老人在人们漠视的眼皮下蜷曲着,衰竭着,几天之后,终于没有了声息,随后被抬出去了事。那是一个生命的终结啊!这个故事中透出的中共执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生命的冷漠和轻视,让人心里感到无比的窒息般的沉重。

一个没有暂住证的大学生被收容所打死,可以引发一场互联网上对当事警察和收容制度进行谴责的网络风暴;而对这场惨无人道、旷日持久、波及千千万万善良百姓的屠戮,人们却听不到几声回音。人们不相信这场迫害,面对活摘器官的指控,就因为原告是法轮功学员,许多人就在没有任何调查的基础上一味的盲目否认。这不相信本身就是这场迫害得以发生和继续的巨大保护伞。

于是,中共的刽子手们发现,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更方便和安全,更没有法律责任,更容易下手,而且是活体。"格雷欣法则"的"劣币驱逐良币"就这样起作用了,而且"劣币"比起"良币"还有更高的市面价值。"活摘器官"这样邪恶的事情,就这样在中共灭绝性迫害法轮功运动中发生在了大量年轻健康的法轮功学员身上。

正是中共散布的诽谤法轮功的谎言造成了一个"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外在环境。哪里来的"广义的死刑犯"?被中共当作最大敌人的、大量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就是"广义的死刑犯"。

"格雷欣法则"还给了人们一个暗示,在迫害法轮功的这些年中,传统的死刑犯器官的利用率有可能下降,而更多地利用法轮功学员的活体器官。

十、"乞丐和流浪汉之死"揭示医生的道德底线

如果有人还从道德底线上去怀疑白衣天使怎么可能做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情,那么,中共媒体上曝光出来的医生参与或涉案杀死乞丐和流浪汉盗取器官的案例,给了人们一个参考。"道德值几个钱?器官才值钱!"在中国那片被中共统治的"神奇"土地上,原来什么可怕的事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1、乞丐之死背后的器官交易

2007年第14期的《南风窗》登载了一篇题为"乞丐之死背后的器官交易"的报道。河北行唐县乞丐仝革飞被当地人王朝阳伙同武汉同济医院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陈杰以及其他几个来自武汉和北京的医生,在一个废弃的变电站,借着手电筒的光线,用20多分钟活摘了仝革飞的双肾、一肝、一脾、一胰腺共5个器官。事后其中一名参与的医生自己报案了。武汉同济医院的陈杰送给仝家6.5万元赔偿,望仝家不再追究医生责任。据称,王朝阳欺骗医生说仝革飞是被法院判处的死刑犯。对于几名涉案的医生来说,应该知道摘取任何人的器官,都需要看到法定机构判定仝革飞已经死亡的证明,要看到仝革飞本人的捐赠志愿书。这些当然都没有。如果是被枪决的死刑犯,摘取内脏器官一定会在刑场进行,因为手术必须在犯人枪决之后的几十秒之内开始。被告王朝阳在法庭上供述说,"正切割时,仝革飞突然抬起手臂抓了一个医生的臂膀一下,有名医生踩住仝革飞的胳膊,很快就弄完了。"这是活摘器官! 《南风窗》报道中用了"惊悚故事,闻者莫不色变"来描述这场活摘器官的惨案。很多人可能想象不出"白衣天使们怎么会为了金钱利益做出活摘器官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59 (参见附录11)

德国之声中文网记者曾深入追踪这起杀害乞丐摘取器官的惨案,报道说,此案以把一个无关紧要的副所长免职应付了事。据知情人士透露,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在原所长陈忠华(2000年至2006年7月在任)任职期间,该所器官来源获取不按规定、不顾常规,存在非法获取器官的情况。德国之声记者打通了陈忠华的电话,记者希望陈能够解释一下相关的情况,但是陈忠华表示不能接受采访。可见关于器官来源的问题该所已经极度敏感,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不敢轻易走漏风声。60
这则"乞丐之死背后的器官交易"也许会提供给读者想象的空间。在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什么惨剧不可能发生呢?

2、《器官何来?》:为盗器官,流浪汉被杀

2009年8月31日出版的大陆《财经》杂志封面报导《器官何来》,披露了发生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威舍小镇的一起"杀人盗器官"案。一位名为"老大"的流浪汉被杀,弃尸水库,后被渔民无意间捞出,但只剩一个空空的躯壳,全身可用的器官不知所踪。文章讲到,在遇害前几天,一向邋遢的"老大"衣服忽然变得很干净,杂草般的头发和胡子也剃光了。人们回忆起来才明白那是被人带到医院去抽血做配型了。据称公安机关在尸体内,发现了来自广东中山三院的医用材料,最后锁定中山三院肝移植科副主任医师张俊峰和另外两名医生。张俊峰是医学博士、博士后、副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中华现代外科》杂志常务编委,主要参与完成的"肝脏移植应用研究",获2007年"教育部科技进步奖推广类一等奖"。另外涉案的还有当地威舍镇一个名叫赵诚的私人诊所医生。威舍医院一名医生告诉《财经》记者,作案后几天,赵诚去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存了20万元,露出了马脚。61

就是这样的以救人为天职的医生,为了金钱和名誉,对活摘那些他们认为命不值钱的人(乞丐,流浪汉,或者被中共打成最大的敌人们)的器官,却是心狠手辣。

这些案例还证明一件事情,有人质疑说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必须要有多高的医疗卫生条件,其实不然。河北行唐县乞丐仝革飞的器官是在一个废弃的变电站,借着手电筒的光线完成的。

参考文献:

48 黑龙江大法弟子任鹏武被呼兰县警察谋杀割除身体器官,来源:明慧网,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4/19/10084.html
49 广州白云区看守所将大法弟子郝润娟迫害致死的经过,来源:明慧网,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7/6/32910.html
50 请求立案审查大法弟子孙瑞健的死因,来源:明慧网,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16/4707.html
51 傅可姝和徐根礼疑被摘取器官抛尸井冈山,来源:明慧网,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8/135079.html
52 紧急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中国法轮功学员器官被盗疑案,来源:明慧网,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6/77099.html
53 "中共自焚节目的慢镜头清楚显示,当场死亡的刘春玲是被公安击打致死的",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影片《伪火》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2002年1 月制作),来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7/67484.html
54 在联合国"促进与维护人权小组委员会"第53届会议中,非政府组织(NGO)"国际教育发展(IED)"发表了对天安门自焚案件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指出,天安门自焚案件是中共一手导演。来源: http://www.unhchr.ch/huricane/huricane.nsf/0 /D1D7C610CB97B340C1256AA9002678B0?opendocument
55 新唐人电视台2002年1月制作的英文录像片 《False Fire: China's Tragic New Standard in State Deception》(伪火)获得了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 节荣誉奖(2003年),该片主要根据中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录像节目的慢镜头分析制作,揭露这场自焚是中共导演的骗局。《伪火》网址 http://www.falsefire.com
56 "乾坤挪移九小时",昨夜今晨亲睹亚洲最高龄肝肾联合移植,来源:解放日报,http://old.jfdaily.com/pdf/050126/jf05.pdf
57 "Die Freigabe der Vernichtung Lebensunwerten Lebens" (Allowing the Destruction of Life Unworthy of Life,《允许消灭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 ,1920,by Karl Binding and Alfred Hoche。
58 《医疗屠杀和种族灭绝的心理学》 (Medical Killing and the Psychology of Genocide),Robert Jay Lifton。
59 乞丐之死背后的器官交易,《南风窗》2007年 第14期,来源: http://www.qikan.com.cn/Article/nafc/nafc200714/nafc20071413.html
60 乞丐之死背后的器官交易--医学界该负什么责任?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http://www.dw-world.com/dw/article/0,,2708033,00.html
61 "杀人盗器官"案, 来源:《财经》,记者:欧阳洪亮,贺信,来源: http://www.transplantation.org.cn/zyienizhonghe/2009-09/3906.htm

待续

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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