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中国历史上最「悲情」的刺客?

发表:2010-01-14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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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就是从事暗杀活动的人。这类人几乎活跃在中国历史的各个空间角落,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又令人惊悚的传奇故事,有时他们的行径甚至能够改写历史的走向。刺客这一特殊的行业,也因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的专章著述而为人所熟知。其中列举的五大刺客,各有特点,也各有值得称道之处。太史公最后说他们「不欺其志,名垂后世」,赋予了这些刺客以很高的评价。

其中记载最早的刺客是曹沫。严格上讲,曹沫并不能算作一个纯粹的刺客。他是鲁国的大将,因「与齐战,三败北」,最后不得不割地求和。在齐鲁会盟和谈之时,曹沫持匕首劫持齐桓公,要求归还割地,齐桓公不得不答应。这简直上演了一出黑道风云的野蛮火并,完全不讲规则。战场上失败丢了脸,没了面子,却要在和谈中逞强以找回脸面,即使达到了目的,也让人不是那么心服口服。曹沫算准了齐桓公作为一国之君,是绝不会出尔反尔,也绝不会有失体统的和他一般见识的,如此行事,有些无赖的味道。

古代刺客中最为著名的莫过于荆轲了。荆轲刺秦王,佳话流传千古,历来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但路卫兵认为,荆轲多少有被挤兑的没办法的意思,很有些赶鸭子上架的味道。先是田光怕荆轲不出山,在他面前自刎,「为人智深而勇沉」的田光不惜出此下策,当然不是老糊涂了,路卫兵认为他知道不这样不足以激励荆轲出山,换句话说,他心里明白荆轲是不愿意去做这件事的。交往至深的老朋友为他而死,荆轲自是被挤兑的没办法。而后太子丹又每天屈尊拜访「日造门下」,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可以说极尽其所能事,目的很明确,就是给我当刺客去。荆轲迟迟不出发,太子丹还急了,先是旁敲侧击,说秦兵马上就打来了,我「虽欲常侍足下,岂可得哉。」我想要长久地侍奉您,怎么能办得到呢。提醒荆轲我在伺候您呢。吃人家嘴短不是?后来干脆捅破窗户纸,说实在不行我先派秦舞阳去得了。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于是荆轲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歌中慷慨就义。荆轲之名流传千古,更多的是因为他的刺杀对象,是后来统一中国霸业的千古一帝秦始皇。是政治让他成名,并非那蹩脚的「图穷匕见」。

专诸和聂政也都是为了所谓「知遇」之恩,最后都做了政治的牺牲品,性质和荆轲差不多。专诸被伍子胥看中,进献给吴国公子光,公子光于是「善客待之」,想让他刺杀吴王僚以夺回王位。机会来了,便不惜以头叩地,说「光之身,子之身也」,我公子光的身体,也就是您的身体,您身后的事就别管了,都由我负责了。说的何其轻巧,感情不是他去行刺。既让人家去送死,当然以礼相待,死者为大嘛。

聂政因「杀人避仇」而被严仲子认为是「勇敢士」。严仲子与宰相侠累有矛盾,就想找个人收拾他,便看中了聂政。在聂政母亲过寿时「奉黄金百益」,如此厚礼,「以屠为事」的聂政哪里见过。严仲子还算为人敞亮,直说自己有仇人,想让聂政替他报仇,当然少不了吹嘘一番聂政如何勇猛,聂政便觉得遇到了知己,待母亲过世,便只身行刺侠累。要说这聂政也确实够狠的,为了不让人认出来而连累严仲子和家人,在刺杀侠累后,「皮面决眼,自屠出肠」,用刀刺坏自己的面容,挖出眼睛,剖开肚皮,流出肠子。对自己下如此黑手的实属世间少有,小日本的武士道比这差远了。以至于「悬赏千金」都没人知道刺客是谁。聂政有侠有义,但因义气而强出头,思维过于简单,行事稍嫌鲁莽,绝非「侠之大者」,最后不过是做了严仲子与侠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而已。

要说司马迁笔下最「悲情」、最让人敬畏的刺客,在路卫兵看来,非春秋时期晋国人豫让莫属。他虽然也是属于「士为知己者死」一类,然而相较前面几位刺客,他有四个不同之处:一是他的行刺行为完全不受他人左右。其它几位刺客行刺之时,其主谋或者恩公都还在世,刺杀有让主子看着的意思,也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意思,豫让则不然,是恩公死后替其行刺,这就显得更为「仗义」。豫让受到晋国四卿之一的智伯「尊宠」,其时晋国赵、魏、韩、智四家对峙而智家独强,于是赵襄子联合魏、韩两家合谋灭了智伯,赵襄子还「漆其头以为饮器」,把智伯的头盖骨漆了当饮具,就差当尿壶使了,可见恨得牙根痒痒。豫让立志为智伯报仇,于是更名改姓,伪装成受过刑的人,混入赵襄子宫中粉刷厕所,想借机行刺赵襄子。结果被赵襄子认了出来。

第二个不同是,他为行刺下的本钱最大。第二次行刺,豫让吸取上次的教训,「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把漆涂在身上,让肌肤肿烂,吞炭使声音变得嘶哑,总之是让自己的形体相貌不可辨认,连自己的妻子都不认得了,够下本的吧。然而这次还是被赵襄子认出来了。古龙的小说中常有一句话,说一个人可以用易容术改变样貌,但是他的习惯他的气势给人的感觉是伪装不了的,原话记不住了,就是这意思,反正赵襄子的马一惊,便知道「此必是豫让也」。

第三个不同是,他令行刺对象折服。豫让第一次刺杀未遂,赵襄子属下想杀了豫让,被赵襄子拦住,说「其臣欲为(智伯)报仇,此天下之贤人也」,臣子为主子报仇是应该的,是贤人。很佩服豫让。第二次行刺,豫让被围住,知道跑不了了,于是请求赵襄子脱下衣服刺它几下,以达到报仇的意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多么的「悲情」而让人敬畏的壮士啊。当此时,刺杀是否成功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不但赵襄子为之折服,就是豫让死后,赵国有志之士听说了,也都为他感动而涕泣。

第四个不同是,他是一个有原则的刺客。豫让为了不让赵襄子认出来,不惜糟蹋自己的身子,朋友便劝他,说凭你的才能,委身去侍奉赵襄子,赵襄子一定会喜欢你,那时你再刺杀他,岂不更容易得手,何苦自己糟践自己呢。豫让说:托身侍奉人家又要杀掉人家,这是对君主心怀异心,我绝不会那么做。我也知道用我这种方法,想要成功是非常困难的,但我这样做,就是要让那些怀着异心去侍奉国君的臣子们感到惭愧,「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如此爱憎分明的情操,如此坚持原则的刺客,不由得不让人为之倾倒。

豫让在主子死后为他报仇,行刺之路艰苦异常而能百折不回。又不肯使用卑鄙手段去达到目的,以至于自毁形体,最后「击衣」以完成了心愿。行刺虽未能成功,行为令人敬仰。这才是真正的「不欺其志,名垂后世」。豫让堪称中国历史上最「悲情」的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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