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的黎明 越南新娘生根大陆子女却没名

发表:2010-02-0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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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从越南偷渡中国大陆女子,大多落地生根10几年,并培养下一代。但这些无辜的孩子却背负历史的原罪,成为中国“三非” (非国籍、非公民、非人口)的“黑户”,未来不见天日。

大陆南方农村报报导,当时越南人要进入中国要花费人民币200元,混在“有证件”的生意人中间,船家将他们摆渡到广西南部的东兴市,再由东兴散布于两广地区的某些县市。

那时候越南籍女子们,家境贫寒,或者年龄渐大,尚未成家。她们以打工为名来到中国谋生,最后大都嫁到广东西部山区。

这个族群至今没有官方统计数字。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仅在大同村,就发现10几个越南女子。“在德庆县将近有100个。”许多村民说,在罗定、郁南和封开等靠近广西的县市,人数可能更多。

他们的孩子都已是学龄儿童和学龄前儿童,现在和同龄儿童一起读书,或将进入学校,但他们却是无法报户口的黑户儿童。没有合法身份证件,今后继续升学和就业,都将成为问题。

越南的战乱造成男女比例约为3:5,许多姑娘愿意外嫁他国。

从越南来的阮金红孩子个个出类拔粹,优异的学习成绩是丈夫和她工作的动力。但户籍问题像紧箍咒,让他们头疼不已。“考上大学却上不了,孩子会不会怨我一辈子? ”

按照大陆婚姻法规定,取得户籍需要越南新娘回国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具备国家机关颁发的身份及户籍证明,要有护照和来中签证,子女具备中国医院的出生证明。

德庆县公安局负责人说,几年前曾请示过上级。当时部门回覆说,如有出生证明可以办理入户。但前提有三个,父亲强烈要求孩子留在国内,且不违反计生政策;父亲要证明与入户孩子间的父子关系,要验DNA;最后1条是,必须遣返越南新娘回国。

德庆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春荣说,在贫穷的粤西,每个前提的实现都几无可能。他说,地方政府也想解决问题,但又不能违反国家政策。

而日渐长大的“三非”孩子,却仍期待着与“黑户”的隐形注记道别。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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