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艾滋维权人士孙爱玲病逝 家人对其死因提出质疑

作者:沧海 发表:2010-02-23 07:16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你生于这个多灾多难的社会,你却有命运相同的千百万姐妹,感染者们在心底,为你树立起争取权益的墓碑!”河南巩义市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维权人士孙爱玲女士于2010年2月4日病逝,高耀洁医生为她写下了以上诗句。《参与》记者2月22日采访了孙爱玲的丈夫孙建学。

孙建学回忆说,孙爱玲刚到医院时就是发烧,别的没有任何问题,两天时间烧就退了,一输液其他问题就都出来了,医生说是耐药,后来嘴上出现溃烂,他很怀疑是用药的问题。以前孙爱玲经常发烧,吃了退烧药过两天就没事了。而且医生根本就没有全力抢救,出现症状时他喊医生,医生超过二十分钟才来到病房,没多久就说人不行了。孙建学认为,因为孙爱玲多次去上访,还领着河南的其他病人去上访,政府对她是恨之入骨。这次住院期间,因为上访的事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感染科的赵主任还训过孙爱玲,“你在这儿住着院还不安生,不想在这儿住院了。”说明政府给医院施加过压力。

记者询问赔偿的事谈得怎样。孙建学说昨天刚去过巩义市政府,政府现在收回只赔七、八万的话,说是请律师来算,让他明天再去。孙建学咨询过律师,依据标准死亡赔偿金应在三十万元左右,此外还应有适当的精神损失补偿。

孙爱玲在1995年因怀第二胎,在怀孕6个月时依中国一胎化政策规定被当地卫生单位要求强迫堕胎。在引产过程中,孙爱玲因出现大出血而必须输血,但却因此而感染艾滋病。从2003年起三年间,孙爱玲状告当地卫生单位并获胜诉,但河南省高院2005年下达口头通知此类案件不予立案,后来经过法院和政府的多方协商,才同意解决孙爱玲的误工费、生活费、医药费等,但条件是签订不平等协议同意不再上访。

孙建学告诉记者,在2005年之后没能打官司的感染者除了国家规定的“四免一关怀”,办理低保以外,没有其他的补偿和照顾,感染者住院看病还得自己花钱。孙爱玲生前在巩义成立了红丝带之家,帮助感染者办理低保,培训服药知识,维护合法权益。孙建学说,妻子生前最遗憾的是中国的艾滋病患得不到医疗救助,她嘱咐丈夫,今后多关心艾滋病患。

来源:博讯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