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密法》定密过滥

作者:闻剑 发表:2010-03-04 23:32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颁布于1988年的中国《保密法》被批评为定密过滥,妨碍民众的知情权。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就《保密法》进行第二次审议,在国家秘密范围的明确、定密权的上收、保密期限、解密的设定,以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权和罚款权的取消等方面做了诸多修改。为此,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邀请旅居加拿大的原中国律师郭国汀和旅居美国的原上海《世界经济导报》记者张伟国进行讨论。

记者:首先我问一下郭先生,现在这个《保密法》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二审稿进行审议,对许多方面进行了修改。那么有的人认为是中国立法部门有意强化公开的原则。认为正在实施的《保密法》定义过滥。但是反对者认为强化保密总体格局没有变化的情况下,这个公开的路途还非常遥远,就像万里长征现在充其量也就是迈出了第一步。那郭先生作为法律工作者你怎么看?

郭国汀:原则上我是赞成后面这种观点。但是我比后面的这种观点更进一步。我认为在中共一党专政的体制下,它的立法也好,或者是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何的法规,无论它动机如何,它的目的都是为了强化它的一党专政。在这个前提下,它的立法机构不可能充分的反映法律应当有的那个正义的性质。所以这种情况下的小修小补的改进充其量就是一种叫做非本质的改变。所以它起不到第一种观点的人所提的那种作用,也起不到第二种观点人说的只是万里长征走了第一步,万里长征走了第一步,有了第一步就会有第二步,还会有第一百步,第一千步呢。实际上只要中共的体制不改变,它的任何的法规的改进都不可能有实质性的改变。这是一个大原则。其次呢中共的《保密法》,因为我对这一类的案件,办过几个实际的案件了,比如说郑恩宠的案件、石涛的案件、还有一个新疆的年轻人叫马祥的。这三个案件都是涉及到国家《保密法》的问题。现在中国更严重的问题不是法律规定的问题,而是整个法院全部受中共一党操控。也就是说有这个法院,有这个法律是徒有其表。比如说我刚举的这三个例子,就是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衡量,他们都完全不构成犯罪。但是中共法院就能够完全颠倒黑白,就能强制判他们有罪。

记者:好。那我问一下张先生,张先生你知道中国现在实行的《保密法》是在 1988年颁布的,它的原则是以保密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那么有的人认为《保密法》的修改有可能修改为以公开为原则,以保密为例外。刚刚郭律师的分析呢,你认为这个原则有没有可能改动以适应现在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呢?

张伟国:不能否认这个体制里面有一些明白人,有一些好心人,有一些搞技术活的专家、学者、立法工作者,他们希望推动这个体制有一个良性的改革。象你讲的变保密为公开。通过这样一个非法的过程,包括后面修改法律的一个过程来推动这样一种转型。但事实很严酷。中国这个环境无论从立法还是从执法,它的整个精神,它的整个原则都是要保护刚才郭律师讲的一党专制。是否开放不是由这个《保密法》说了算,完全是按照党的政治需要。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应该看做是一场秀。

记者:但是有的学者证明中国在保密方面,在公开方面是有所进步。在透明方面是有所发展。比如说以前连中共中央发布的涉农一号文件也被定为秘密,只发到县团级,致使一再给农民实惠的文件呢,农民自己却看不到。那么有的人就说,现在《保密法》是在慢慢地进步,慢慢地公开啊,那郭律师你同意吗?


郭国汀:这个问题实际上我的观点就是中共的一切作为它都是以欺骗作为前提的。在骗的基础上所进行的。

记者:张先生你同意吗?

张伟国:这个正好是它欲盖弥彰的地方。它公布一号文件是因为它的政治需要。它要宣传。并不是因为有了保密法,这完全是颠倒是非,瞎扯!

记者:那既然这样,张先生我先问问你,现在胡温政府一直在提倡以民为本,建设和谐社会。那么中国各级政府的保密的文件内容在方方面面多如牛毛。有的网友在网文上撰文说呢,在美国这样的国家呢,一年产生的所谓秘密文件是十万件,而中国则多达数百万件。那么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呢,你认为中国的老百姓有没有可能真正的享受自己应该享受的知情权?在公众知情权方面究竟有没有改变呢?我先问一下郭律师。

郭国汀:你刚才这个问题问得很尖锐了。我比较激进的答案就是:完全没有任何可能。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国这个社会它根本不存在新闻自由,根本不存在独立媒体。在这种情况下,它中共要保密,轻而易举可以把全中国人民的耳朵、眼睛都给堵上。这是全世界所有共产党政权在这个问题上是一致的。实际上安德罗波夫呢,就是苏联前任的总书记吧,他就曾经说过,共产党的统制,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与世隔绝才有可能。如果是开放这方面的信息,共产党立即完蛋。这个说出了共产党的体制的根本点就在这里。所以我认为呢,象这种体制内的某些好心人,或者说某些人想做点儿事的人。他都是在共产党的高压下颤颤惊惊的所表达出他的一个内心的部分的想法而已。他根本不敢表达自己所有真实的想法。

记者:那换句话说,就说无论《保密法》在保密的程度方面降低多少,在保密的范围方面减少多少,实质上不会有什么改变。

郭国汀:实际上会有改变。会有一些枝节上的改变。这个有可能。

记者:好。我最后问张先生,张先生你怎么看?

张伟国:这个还涉及到立法精神。就是立这个法的根本目的是什么?然后这个司法系统在执行这个法律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原则在做。所以,整个大的体制不变的话,应该讲不可能指望这个法律来承担什么责任或者是起什么作用的。那么如果讲中国今天老百姓获得的信息比以前多了。那主要的原因我想一个是社会开放了,经济发展了,生活方式已经跟以前毛泽东搞得那种共产主义军营一样的社会体制发生了一个胚变。另外一方面就是现代技术的传播深入到普通的群众生活当中。很多以前被视为极端秘密的东西可以在网上找到。但这一种方面带来的变化呢,并不是中共它要推动的。恰恰是它要防堵的。它的《保密法》对于这样一些现象是要管的,是要压的。正好是相反的一个方向。

记者:那张先生既然你这样讲,我就再问一下郭律师,难道中国政府自己不知道就像网上的网友说的,一个满是秘密的政府,公众怎么能够信任它?郭律师。

郭国汀:中共它不光光是保密。如果仅仅是保密是没有骗人。中共不光光是保密的问题,还是要在每一个问题上都欺骗。比这个保密还更严重。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