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风日下——好心救人反被诬“杀人犯”

作者:李沧海 发表:2010-03-0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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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李沧海综合报道】据广州日报报道,萧女士在回家路上发现一个重伤儿童倒在路边奄奄一息。好心的萧女士连忙救起小孩,谁知孩子重伤不治之后,找不到肇事者的死者家属一口咬定萧女士就是杀人凶手,百口莫辩的萧女士只得求助交警部门,最终警方成功破案,萧女士才得以洗清不白之冤。

事发时间是1月31日下午5时30分左右,沙溪镇云汉村的萧女士驾驶一辆摩托车沿坎溪村西大街行驶,在进入一横巷处时发现一小孩躺在路边,鲜血直流。出于好心,萧女士停车大声呼救。随后小孩的家属从屋内走出,质问萧女士为什么撞伤小孩,接着小孩家属就报了警。由于现场没有目击证人,萧女士也没有看见肇事车辆,一时难以自证清白。

次日,受伤小孩因伤重不治身亡。死者家属因没有找到肇事司机,一口咬定萧女士就是肇事者,并连续几天召集亲朋好友到沙溪交警大队要求严惩萧女士。

沙溪交警大队与侦查大队随后联手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录像,同时张贴悬赏公告寻找知情人等措施,十天后,终于找到了一名目击者。该目击者向交警部门打来电话,称肇事车是一辆白色的小型面包车,车牌号码为粤T671×5。根据这一线索,近日,警方前往湖南将潜回老家的肇事司机罗某抓获归案。萧女士才得以洗清了冤屈。

事件报道后,有网友跟帖称,要不是警察根据目击者的举报抓住了肇事司机,这萧女士就可能成为第二个“彭宇”。南京彭宇案:彭宇下车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被老太太一口咬定为撞人者。即使现场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为彭宇作证,但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仍对对彭宇案做出了如下判决:“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当时彭宇案报道后,南京法官的“从常理分析”这个逻辑,曾在网络上引起巨大争议。

http://bbs.secretchina.com/viewtopic.php?f=31&t=2987

来源:看中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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