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司机拘留所重伤致死 当局称脑癌死

发表:2010-03-16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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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从化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交通纠纷被公安扣留,上周四在拘留所内昏迷送院后,周日身亡,医院诊断为“脑癌”。家属指死者全身有黑紫色伤痕,是被公安毒打所致。事件一度引起数百名司机抗议,周一,当局与死者家属协商善后事宜,但不提责任。

从化出租车司机刘正国3月5日,在广州市内与交通行政人员发生冲突,后被警方拘留十天,上周四在拘留所内晕倒,送医院后,已生命垂危。数百名同乡及友人第二天赶到天河区交通委员会,抗议“暴力执法”,要求讨回公道。两天后,刘正国因抢救无效,星期天下午死于广州市武警医院,医院的诊断为:脑肿瘤自发出血死亡。当晚,天河区有关部门向媒体通报称:3月6日因妨碍公务被拘留的从化出租车司机刘正国,虽经全力救治,但还是于周日下午5点多不治身亡。广州《信息时报》引述医院称,没有看到刘正国头皮上有明显的伤痕和淤血,应该不是外伤引起。天河区有关部门正积极协助家属办理后事,当局先行垫付的医疗费还剩 3万多元。死者妻子刘女士周一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拒绝接受医院的诊断,称其丈夫身体健康:“我们在家里从来没有发现他有过病,或者检查他有什么问题啊,怎么样的,根本就没有”。

记者:尸体有没有伤痕?
刘妻:现在的尸体全部是紫的,全部是青的,整个头部,全部肿得发胖一样,啊。。。。。他们都是很残忍的。

刘妻说,当局在事后对家属无微不至的态度,更令她怀疑事件的责任方在看守所。“家人的吃住什么,对我们都是无微不至的关怀,他在报纸上所登的就不是这样,我老公的医疗费用,是说出于人道主义,我觉得不是他什么人道主义,我家里又没有发生地震,我家人是明摆着让他打了以后才会成这个样子,打的时间到死亡的时间,整整就是六天。”

记者致电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宣教处查询,接听电话的职员说:“境外的媒体如果要采访的话,必须要通过我们外宣办。”
记者:现在这件事情闹得很大。
职员:今天报纸已经登了,主要是已经跟家属解释了这个情况,具体情况如果是您作为记者来采访的话,外宣办那边同意了以后,我们才能够把有关情况跟您说。我这边因为没有得到授权,也不能够接受您的采访。

记者致电天河区当时拘留刘正国的林和派出所,对方称:“你问不出什么结果,另外一方面我不是经办民警,不了解情况,不能够回答你什么东西。”

记者:经办民警是哪一位?
公安:如果你是记者,应该跟我们公安分局那边联系。
记者:家属在你们派出所吗?
公安:没办法告诉你,你跟我们分局联系,好不好。

据悉,目前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白云区政府、白云分局及派出所正与死者家属谈判,但当局拒绝承认责任。死者的舅舅刘建国说:“政府部门、交通局、区政府的现在已经正式跟我们在谈和解,他也没有任何责任,他如果不承认他有责任他不会亲自来跟我们和解,如果你没责任,你绝对不会跟我们谈这个事。”

死者的妻子告诉记者,既然政府和他们谈判,说明政府意识到须承担责任,而丈夫死亡,全家失去了经济来源。“我们家里的情况是这样,有一个七岁的小孩,有一个十六岁的女儿,还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家婆,已经是七十岁了。全部是靠他(死者)来维持。”

记者:政府怎么赔偿,他有没有说?
刘妻:现在,在协调。他们能够协调的话,我们也能接受,如果不能协调再说。

家属表示,如果和政府谈判破裂,他们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但家属承认相对政府而言,他们是弱势群体,即使打官司,也奈何不了政府。

中国网民对此反应激烈,嘲讽当局创造出最新名词“脑癌死”,网友称,一个被指妨碍公务的人,也值得当局取其生命,质疑当局先行垫付的医疗费,与处事常理不符,显示事件存在隐情。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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