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雷人指标:每月必须拘留5人!

发表:2010-03-20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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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灵璧县交警大队一位交警向记者投诉,称该县交警大队对执法进行任务规定,除了每个中队每月5人的“拘留任务”外,还有“罚款任务”,每名交警每个月的罚款任务至少是1万5千元。对此,记者询问,并不是每辆车都会有违法现象,交警又如何查处呢,他回答“挑车的毛病,怎么挑都会挑出来。哪怕是新出厂的车,我们也能找到毛病.

中国有句著名的江湖黑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本秀才才疏学浅,原本以为这种情形只会出现在古代与旧社会,只有在水浒传与隋唐演义故事中才有,没想到零零年代的中国依然有,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过去劫道偷偷摸摸,现在是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合法拦路抢劫;过去拦路抢劫,受害者还可以告官剿灭,如今你告谁去?人家可是合法正规强大的交警大队,谁会帮你剿灭他们呀!

交警大队的所作所为,一般有两种目的。有的是为了整顿维护交通次序、方便百姓出行,有的则是为了敛财捞油水。为了前者,交警希望违法车辆越少越好,最好销声匿迹,辖区交通畅通无阻,毫无安全隐患。灵璧交警大队领导希望违法车辆多多益善、规定交警每个月拘留5人罚款1.5万,他们的目的是为了百姓还是为了敛财,已经不言而喻。只有为了敛财,才会如此疯狂!才会恬不知耻、贪得无厌、无所不用其极!虽然很多交警是迫于领导之命被逼无奈,但是谋取不义之财就是罪恶,为了罪恶的任务而工作,至少也是个帮凶,值得谴责!不值得同情!灵璧县个别交警既然有勇气向记者投诉,可见良心尚未泯灭,既然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何必为了自己的工资继续作恶!古语云:“乱命不从!”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而牺牲无辜司机的利益,仁者不为也!

执法权如同西游记里的法宝,落到孙悟空手里,可以斩妖除魔,落在妖怪手里,则兴风作浪、祸害天下。有人大公无私,有人自私自利,无权无势的自私自利之徒倒无大碍,如果自私自利者掌握了交通执法大权,则如虎添翼,如同妖魔鬼怪掌握了神通广大的法宝,司机师傅就倒霉了!孙悟空尚可到天上去请救兵,无辜被罚被拘留的司机找谁去喊冤!只能束手待‘宰’、自认倒霉,只能敬而远之、绕道而行。路见不平,我不能拔刀相助,我只能不平则鸣!灵璧县交警大队,请你停止无耻的敛财,不要赚这种断子绝孙的黑心钱!

这样的交警大队,只有灵璧有吗?这种只求敛财不为百姓的可耻行径,只有交警大队有吗?非也!能够曝光的仅仅是冰山一角,没有浮出水面的可想而知。被曝光的尚且难以纠正,没有曝光的自然还在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逍遥法外、财运亨通。只有把他们一网打尽,才是真正的天下无贼!真的好期待!

来源: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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