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政后的滥杀罪孽(一)

发表:2010-03-30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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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9年-1951年土改运动。中共屠杀了200万至500万人。另有400万至600万人被劳改;1950年初,中国有2000万人被打成地富反坏分子。土改的真实目的主要在于政治和经济,最后才是社会的原因。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八大任务,第一项便是土地革。毛泽东说:要把‘土改’列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理论上,土地杀人的权力在区一级;实践中则乡一级大量杀人;土地时杀地主无需定罪,只需地主身份便足已杀头。土改实质是中共对中国人民的第一次大规模公然杀人抢劫。其根源则是马克思主义之消灭私有财产制。

2. 1949-1952年“镇反运动”。所有的共产党政权无一例外皆大杀旧政权党军政文教人员,苏联斯大林是在夺取政权近二十年后(1934-36)才开始大洗清,毛泽东则借抗美援朝之机大开杀戒滥杀无辜。镇反溯及既往并适用类推,旨在消灭前政权党政军行政文教人员。至少71万人被屠杀,数十万人自杀,另有近300万人被关押拘禁。中共自称消灭了200万土匪。毛泽东说“杀了70万,关了120万,管了120万;但毛泽东在1959年的“廬山会议”上承认杀了100 万人。1954年1月共安部副部长徐子荣的一份报告称: “共杀反革命712000余名,关了1290000余名,管制了1200000。”公安部长罗瑞估算则是杀了400万人(南郭注:另有中共镇反屠杀了600万人之说)。例如,1951年4月25日,广州市各界群众3万余人,在中山纪念堂(包括纪念堂外草坪分会场)举行公审反革命大会,会后枪决了反革命分子198人。

毛泽东亲自指示镇压反革命,各省区滥杀无辜缴功请赏:

· 1951年1月17日毛泽东指示:湘西准备继续处决反革命‘这个处置是很有必要的’,新区‘匪首恶霸特务杀得太少,地主威风还没有打下来,一贯道甚为猖獗’。

· 1951年1月21日,毛泽东给上海市委批示:‘在上海,今年要处决一二千人,春季处决三五百人;南京春季争取处决一二百人’;

· 1951年1月22日毛泽东电告华南分局广东负责人称:“你们已杀了3700人,这很好,再杀三四千人。。今年可以杀八九千人为目标。”

· 1951年2月中共中央讨论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毛泽东指示上海和南京负责人:“上海是有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我认为年内至少应杀三千人。上半年至少应杀1500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 1951年2月17日,北京一夜之间逮捕反革命675人,次日公开处决58人;3月7日逮捕1050人;3月25日枪决199人。天津市3月已处决150人,计划再处决1500人;毛对此高度赞赏转发各地:“人民说杀反革命比下一场透还痛快。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岛,广州,武汉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个几个月至今年年底的镇反计划,都能大杀几批反革命。

· 按照毛泽东的指示,上海市委随即报告中央:“上海决心在已经捕了1068人,秘死100余人的基础上放手捕10000人,杀3000,关4000,管3000。”。4月27日,上海一举逮捕8359人,4月30日一天处决284人,5月9日再杀28人,6月15日再杀284人,此后每隔数日即枪决一批,少则20-30人,多则150人。

· 4月22日,毛泽东借公安部的报告,公开表杨北京一天处决200名反革命‘杀得好’,说‘这是正确执行毛主席关于人民政府要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的指示的第一次’。

· 1951年5月,两广地区业已逮捕188679人,处决了57032人;其中广东省仅4月间便处决10488人;

· 至1951年4月底,华东共捕反革命358000余人,处决108400余人;到10月统计数字增加至逮捕反革命468385人,杀139435人。

· 中南地区至5月中旬业已处决近200000人;毛泽东于1951年4月20日至电中央局书记:“2月中央会议决定杀人数以人口千分之零点五为准,但现在西南已达千分之一,中南和华东的某些省区亦达千分之一,个别地方已超出。华东,中南,西南三大区似乎均须超过千分之一才能解决问题。我看可以超过千分之一,但不要超过太多,不要规定一般以千分之二为标准。应将许多犯人从事生产。是一批很大的生产力”。“贵州省要求杀千分之三,我觉得贵州已杀13000人,可允许再杀一万多一点。”

· 川西区委1950年11月处决反革命1188人,12月杀942人,1951年1月杀1309人,2月杀3030人,3月杀1076人,4月杀844人,5-6月再杀403人。

· 中共中央于1951年5月底公布已捕150万人,已杀50万人。饶漱石报告中央称:华东在押26万犯人,年内至少再杀3万人。

· 1951年11月至1952年8月,各地又进行了新一轮镇反运动。仅华东地区新逮捕71128人,处决10727人;而还进一步准备第三阶段的镇反,要求再捕55000人,再杀12279人。

· 江西省第一期杀17699人,关26232人,管20091人;第二期杀7402人,关5954人,管14013人另自杀和病亡767人;第三期杀1019人,关13697人,管4985人。合计杀25588人。

3. 1951年“三反”与“五反”运动,不少资本家被逼自杀。上海市长陈毅据说每天早上让下属汇报又多空少“空降兵”(即资本家被逼跳楼自杀)

4.1951年“知识思想改造识运动”,首先在北京大学展开,随后波及全国大中专院校,旨在强制洗脑,阉割中国知识分子的自由精神。

5. 1950年开始迫害各种宗教。“一贯道”信徒几乎被灭绝。许多天主教教会领导人被判20年以上重刑。1950年中国还有5500名天主教牧师,至1955年仅剩下数十人。1955年20000名教徒被捕,随后20年内几十万名教徒被捕。直至今日迫害家庭教会信众。

6.1954年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案牵连数千名党政军干部,大量被判刑,劳教或开除公职。

7.1955年肃反运动,清洗暗藏在政府机关军队及学校中的反革命。81000至770000人被捕或处死。

8.1955年反胡适及反胡风运动,仅后者一案牵连7300余人被捕,人民日报头版称:10%的党员是叛徒。

9.1957年反右运动。因1956年匈牙利暴发反抗共产极权暴政的武装起义,被苏军残酷镇压,加之赫鲁晓夫在苏共20大上作了批判斯大林的秘密,对斯大林迫害党内同志残暴野蛮有所揭露。毛泽东先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诱导国人向中共提意见,以显其“宽大虚心”,由于中共建政短短几年即造孽深重,工农商学各界批评意见汹涌如潮,毛眼看无法收拾,干脆公然耍流氓以所谓“阳谋”,将中国敢言正直知识分子一网打尽。中共迄今称共554000人被打成右派。依最新解密档案研究显示;实际打成右派与中右的中国知识分子高达461万人。其中右派3178470人,中右1437562人。右派被清洗出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学术领域长达20年,数十万人死于非命,大多数被强制劳教,有些被判刑劳改,至少几十名大学生右派被以反革命罪处死刑,仅北京大学确认有8名右派学生被处决。许多人在随后的大饥荒年月中因饥饿和过度劳累而丧生。

· 1957年反右斗争四川省抓了十多万右派,仅四川大学就有五百多名学生被打成右派,物理系女学生冯元春还被杀掉。

· 八个中国“民主党派”受到了严重打击。如民盟中央负责人有58名被打成右派。民建的154名中央委员中有28名右派,占百分之18,2万4千多名成员中,右派有3,100名,占百分之13。九三学社成员6,000多,右派有440多名,占百分之7。

· 仅1957年的北京大學,師生有1500人因“反右”蒙受不白之冤,多被開除公職與學籍,發配窮山惡水、荒原大漠亡命了之;

· 不少右派学生随后在文革高潮及一打三反运动中被杀害:

1. 黃宗羲(北大学生1957年打成右派1958年被枪决,他极可能是第一个被枪杀的右派学生)

2. 林昭(彭令昭1957年在北大被打成右派分子;1960年因参与编《星火杂志》被以反革命集团罪名判处20年徒刑;1968年4月29日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其母还被要求支付5角人民币子弹费!);

3. 刘文辉(1957年工人右派1967年3月23日因批判文革十六条以反革罪处死,他系文革被杀害的第一人,其亲人也被责令补交子弹费人民币5角!)

4. 柳有新、彭振邦、陳霖、尤詠仁、楊望義、張鵬宏(前述七人1968年4月27日在上海被以现行反革命分子罪名处决;同时被判无期和有期徒刑的三名反革命名字无可考)

5. 顾文选(北大学生1957年成右派并判刑5年,1970年3月5日以反革命罪处死);

6. 张春元(北大学生,1957年打成右派因《星火杂志》被判无期徒刑,后于1968年处死);

7. 杜映华(大学生右派,因《星火杂志》判刑五年,1968年处死);

8. 沈元(1957年北大学生右派,1970年3月5日以反革命罪处死);

9. 張錫琨(北大化學系学生1957年成右派,1977年因越狱被枪决);

10.任大熊(北大教师1957年右派,1970年以反革命罪处死);

11.黃中奇(北大哲學系学生1957年成右派文革中被反革命罪处死;

12.刘奇弟(北大学生1957年打成右派,1961年遭吊打冻饿而瘐毙狱中);韓其慧(北大学生1957年打成右派发配西北死于斯);

13.陸魯山((北京工業大學学生1957年右派文革中企圖偷越國境以反革命罪处死);

14.姚祖彝(外貿部的英文翻譯1957年右派文革中以反革命罪处死);

15.王桐竹(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的俄文翻譯1957年右派文革中以反革命罪处死);

16.孫本喬(北京農機學院学生1957年右派文革中以反革命罪处死);

17.朱守忠(1957年在寧夏被劃成右派,1970年2月21日被以反革命罪槍斃);

18.冯元春,四川大学生物系学生,因反右运动中批判毛泽东,1957年末以反革命煽动罪“判处徒刑20年。入狱后不屈服,经常上诉,文革高呼“打倒独裁暴君毛泽东!” 1968年被杀于南充监獄,据说死得比张志新还惨;

19.周鸿东(1970年3月5日与顾文选同以反革命罪处死)

20.田樹雲、孫秀珍、朱章濤、王文滿(皆为宁厦大学生右派,1970年3月5日同时被以反革命罪名处死);

21.周居正(1957年被打成右派,1958年因组织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同盟处死刑);

22.吴文懿(昆明师范学院学生之所以划为右派,因为要求公开组建中国大同党被枪杀)、

23.陆兰秀(1966年以反革命罪被捕1970年7月4日处死)、

24.蔡铁根(1957年以老红军,大校级教授右派,1970年3月11日狱方用麻绳将他捆绑后宣读「逮捕令」,紧接著便对他宣读判决书:死刑,不准上诉。他刚要申辩,狱卒便勒紧已套在他脖子上的麻绳,使他说不出话来。接著就把他拉到刑场枪毙了。

25.舒赛、马绵珍(1970年一打三反被捕,5月10日枪决);

26.徐关增(1957年右派,在劳改农场组织「中国共产主义联盟」和「科学共产主义」于1970年处决);

27.刘世广(清华大学学生1957年右派,1958年处13年徒刑,1970年处决)马维崎、孙宝琮十三人被定为「首犯」和「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8.张师亮甘肃师范大学教授七○年月三月十七日死刑;

29.朱守中,原上海师范学校副校长,反右运动中被开除出党,在1970年「一打三反」中被枪杀。

30.王希贞,淅江省洞头县革委会常委(学生代表)执行抢决时为防止他呼喊口号,将其喉管割断,家属全部被押不让他们鸣冤叫屈;

31.吴述森、吴述樟、鲁志立(皆为宁夏大学毕业生,因办“共产主义自修大学”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熊曼宜在关押期间触电自杀)、

32.吴晓飞,1970年2月17日,二十二岁时被枪决。因写两篇论文论及文化革命「是一件反常的政治事件」,「人民不管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说来都得不到一丝好处」;抨击林彪「神化毛主席」,江青「是文化革命中无政府主义泛滥的根源」,对刘少奇的迫害「不择手段、不通情理」等等

33.刘勇,因撰文说「林彪说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这句话是错误的,是唯心主义的东西。他这样一搞,实际上把毛主席搞成偶像了。」为此于1970年被处死刑,惨遭杀害。

34.谢洪水、谢永祺等十九人,因组建福建省「中国共产党幸福委员会」于1970年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谢百添、谢寻兴在劳改营中继续为刘少奇辩护,被加「罪」而改判成死刑,立即执行。未被逮捕的人中,有十二人被逼自杀身亡,八人被打伤致死。有的人被枪毙后,妻子、母亲也被逼自杀身死。

35.毛应星,甘肃静宁县农牧站女技术员,1957年在兰州农业学校被打成右派。在夹边沟劳改农场「劳教」后到静宁县。文革中她议论「现在就是有一些奉承的小人,将毛主席包围了」等,又被判五年徒刑,但1970年4月3日甘肃省革委会讨论她的案件时,由于她的哥哥在美国,省委负责人说了一句「杀!很坏,家庭是反动的。」1970年4月12日被枪杀。

36.方运孚,建设银行重庆分行,因谈论「刘少奇是对的。他主张发展生产,发展经济,有什么错?」「刘少奇打倒了,但这些主张打不倒。」「彭老总的万言书将与日月同光辉,千秋万代受人崇拜。」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时,公安局曾拒受银行革委会报捕的要求。可是「一打三反」,公安局为配合运动,将他收捕。经办者拟判十五年,报市公安局军管会,加至二十年;送重庆市革委会审批,改成无期。最后经四川省革委会终审改成了死刑!十天上诉期未满,他便被枪杀。时为1970年3月。

37.张九龙,(湖南大学生右派,1970年3月一打三反中被枪杀;1970年3月间,湖南「长沙当局开了两次大的杀人大会,每次处决近百名犯人,其中一半以上是政治犯。」运动前原判决为「死缓」的政治犯全部从劳改农场拉出,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据著名学者杨曦光回忆:「我在劳改队,亲眼看到了五十多个从未有犯罪行为和暴力行动的政治犯被处决。)

38.陈克礼,1957年右派,文革开始后,署名上书中央文革和国家领导人,历陈文革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灾难,建议立即停止文革,认为社会主义一些正确理论源于伊斯兰,指出伊斯兰可以作为中国的道路.被以恶毒攻击文化大革命,反党反社会主义现行反革命罪被捕入狱. 一打三反"运动中1970年7月5日被枪杀。

39.遇罗克(因《出身论》1970年3月5日被以反革命罪枪杀)、

40.王申酉(上海复旦大学研究生1977年4月27日被以反革命罪名处死)、

41.胡懋峰(在獄中組織「孫文讀書會」研讀世界名著,批判文革。為人告發,也被上海市革命委員會于1968年槍殺)、

42.李九莲(因给男朋友的私信中不满文革及毛泽东被出卖,以反革命罪于1977年12月14日处死,遗体拒绝亲属收尸被弃荒野,后被精神病人割去阴户及双乳)、

43.钟海源(因为李九莲报不平,以反革命罪处死刑,1978年4月30日处死,刑前被活体取肾);

44.史云峰(1976年12月19日以反革命罪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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