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保密法范围扩大 泄密罪恐成常态(图)

作者:翁于馨 发表:2010-05-01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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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涛案:雅虎向当局透露记者师涛电邮信息 导致其遭到重判

【看中国记者翁于馨综合报导】29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保密法对国家秘密的定义、执行范围和细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并首次把互联网纳入监管范围。国内人士称此修订结果“国家秘密范围缩小,公民知情权扩大”,人权组织、海外媒体和网民解读则大相迳庭。

国内外对修订草案解读大不同

据29日新华社报导,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使用,保密法修改案主要针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国家秘密的确定和相关机制。国内人士对修订草案多持肯定态度,然而从过去中共当局和执法者实际表现来看,海外人权组织和媒体则持不同看法。

国际人权组织指责中共当局将保密法的定义和范围扩大,以镇压异议人士,压制敏感话题的讨论。

路透社则指出,一名中国公民若被指控违反国家保密法常常难以自我辩白,因为当局可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而不透露具体内容,让罪行指控保留很大空间。

"国家秘密"定义不明

今年草案首次定义"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然而执行上却难以认定。海外媒体BBC指出中国政府对“国家机密”定义仍十分模糊,使商界和民众无所适从。而中国国资委日前将商业秘密确定为“核心商业秘密”、“普通商业秘密”两级,还明确央企商业秘密根据需要,可变更为国家秘密。

法广报导记者无疆界组织29日发表公报写道:“中国国家机密的定义是很模糊的,它经常是关押异议人士和记者的借口。”公报认为:保守国家秘密法是在警告中国网民不得不加强自律。中国此种做法是给国际社会传递一个幻想的合法性。四川作家谭作人即是一例:他在汶川地震后收集豆腐渣工程的资料,后来这些资料被检查机关定为国家机密,因此被控"泄漏国家机密罪"。

另一引发各界热议的是首次将互联网纳入保密法监管范围。修订草案规定互联网运营商、电话运营商和提供商应与中国政府密切配合,监督网络内容是否有泄漏国家机密的情况,甚至应要求立即停止传输和删除信息。路透社表示,其实中国政府早已要求各个运营商这么做。中国人权指出,修订后的保密法是当局行之多年的各种监控惩罚手段,再包裹上一层追补的法律外衣而已。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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