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网瘾少年”事件:参与打人的4名教官领刑

南宁“网瘾少年”事件:参与打人的4名教官领刑

发表:2010-05-14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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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关注的原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教官打死学员案有了最新进展。近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原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教官黄业建、郭智才等4人10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黄业建、郭智才、韦高健、黎群来在担任原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教官期间,于2009年8月1日下午2时至晚上11时许,分别持木板、竹条等工具或用拳脚对不服从管理的学员邓森山进行体罚、殴打。8月2日凌晨3时许,邓森山身体出现严重症状,郭智才、黎群来与人将邓森山送医院救治,邓森山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郭智才主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

同年8月2日,黄业建、郭智才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南宁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2月1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业建、郭智才等4人为了戒除邓森山的网瘾,对邓森山采用殴打、体罚的手段,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被害人死亡,黄业建等4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黄业建、郭智才分别持棍、凳子参与殴打被害人邓森山,邓森山在操场跑步时黄业建也多次殴打邓森山,黄业建是本案主犯,均应对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韦高健、黎群来协助他人殴打体罚被害人邓森山,且对被害人实施一定的殴打行为,在本案中起到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郭智才案发后能主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犯故意伤害罪,黄业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郭智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韦高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黎群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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