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官商勾结实例
中国的希望何在?请看中国官商勾结实例——当金钱之光闪现,公平正义的光辉还能否照耀老百姓?
广州珠江新城N5-1地块原来规划为“城市公园”(有广州市规划图为证), 可悲的是该地块将变成一座“位于中国广州城市新中轴线上的CBD区域,南临珠江新城临江大道面向珠江,拥有一线珠江美景,将成为珠江新城极品豪宅的压轴篇章”(摘自侨鑫集团网页)。
2002年6月28日,广州市国土局在国土部招拍挂规定生效前最后一天(29、30日是双休日)、冒着内幕交易的指责(2003年1月2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才正式公布实施《珠江新城规划检讨》,在此之前,N5-1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仍是“公共绿地”),以2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将N5-1协议出让给外资企业侨鑫集团(当时周边房屋均价已达1万多元),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办公、旅业,容积率2.5,当时侨鑫集团只是象征性的缴纳了少量订金。进而,广州市规划局采取了“明著批酒店,实际建住宅,兜著圈子提高容积率”的做法,2007年最终将N5-1容积率提高到4.8,批准侨鑫集团建设总建筑面积21 万平方米的超高豪华住宅,侨鑫总计缴纳土地出让金4.2985152亿元(侨鑫自述:4.4亿多元,当时江景房均价已超过3万元)。2009年10月地块开工前,公安部门更是出动了大批警车、警力在该地块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演习。
不正常的结果必定有着不正常的过程,侨鑫集团子公司《致南国花园业主的一封公开信》给出了答案“我公司支付给广州市政府土地出让金4.4亿多元人民币,加上各类费用1.4亿元人民币”。在侨鑫集团看来,在N5-1开工前花费1.4亿元各类费用,“将珠江新城临江的一块风水之地‘揽宝入怀’,用于建造豪华住宅”(摘自侨鑫集团网页)是多么的理所当然,并抄报了中央一大批领导及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所以可以信心十足地在2006年7月6 日发布《珠江新城N5-1地块住宅专案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10000.00m2”。
众所周知,协议出让土地和随意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提高容积率存在大量暗箱操作的“权力寻租”空间。对于种种质疑,政府部门的信访答复均避实就虚,绝口不谈为何要在广州市政府公告实施《珠江新城规划检讨》前协议低价转让土地、为何不顾南国花园业主的强烈反对一意孤行变更用地性质、为何绞尽脑汁提高土地容积率,只是强调协议出让的时间在2002年7月1日之前,所以一切均是合法的。照此简单逻辑,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诸多案件都是冤假错案,应该给予拨乱反正。事实胜于雄辩,在廉价的土地出让金面前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
谨提供以下证据:
一、国土、规划局部份领导与有关人员勾结,先卖地后规划,进行黑幕交易。
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抢搭末班车,在没有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地块用地性质仍然是公共绿地(城市公园)的情况下,广州市国土局与侨鑫集团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实属先卖地后规划,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是无效的。
在土地招拍挂政策实施前1天(29、30日是双休日),国土局不惜违规违法将这块“地王”廉价卖给外企,侨鑫集团约以2380元平/方米受让,支付土地出让金4. 4亿多元(详见《致南国花园业主的一封公开信》,但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侨鑫集团当时仅是支付了少量订金),全然不顾国家利益。
该地块用于开发,严重威胁了国家安全。国土局“穗国房信访〔2008〕80号”答复:“根据市规划局穗规函〔2006〕488号文及穗规〔2007〕 545号文, N5-1地块的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住宅,城市规划要求严格控制N5-1地块的建设,不同意由外资企业进行开发建设,而应由内资企业完成开发建设,我局遂与侨鑫集团及其全资内资公司——广东东企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合同”。说明主合同还是与外企签订,仅是以全资内资公司名义开发,换汤不换药,这种欺瞒行为,给国家安全造成隐患,其后果不堪设想,望引起重视。
二、酒店改住宅,开发商谋取暴利,沿江第一高建筑是偷梁换柱搞出来的。
该地块因特殊原因注定不能建酒店,这一点作为规划主管部门是清楚的。明知不能,为什么偏偏要规划为酒店而不直接规划为住宅?这块地的猫腻就出在这个环节上。
原因一:为了改变用地性质。2000年8月,《广州日报》刊登的珠江新城规划检讨公示稿表明该地块仍是公共绿地。穗规信〔2008〕68号文答复:“根据专家和市民提出珠江沿岸应营造新的景观兴奋点,有关部门提出沿江居住用地过多”。就是说大家反对江边建高层住宅楼,若不能营造新的景观兴奋点--标志性公益建筑物或商业酒店,该地块不能批准为建设用地。
进而,广州市规划局为侨鑫集团做出了“量体裁衣式”的规划变更,先于2005年春节期间在隐蔽角落进行公示,拟批准侨鑫在N5-1地块(城市公园规划用地)建设“127米侨鑫酒店及195米写字楼”,遭到反对后,市规划局答复“现侨鑫集团建设专案因涉及公共利益,我局已暂停对侨鑫酒店工程项目进行审批”;2005年9月16日市规划局召开听证会准备许可侨鑫集团将N5-1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会上侨鑫集团代表只是简单发言“希望尽快批复”,南国花园业主代表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意见,要求“还我城市公园”“坚决反对兴建酒店或住宅”“要求深挖土地转让过程”,听证会主持人孔桂清副总工程师表态市规划局会根据《听证笔录》做出行政许可。然而,举行听证会不过是走个程式,市规划局完全不理会南国业主的强烈反对,一意孤行,许可侨鑫集团将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可见真功夫均在听证会外。
原因二:旨在突破建筑高度和容积率,为开发商谋取暴利。显然,提高各项建筑指标酒店容易实现,而直接规划住宅,江边限高,又有南国花园比照,按正常只能批建小高层,高度不可能超过南国花园。所以采取了“明著批酒店,实际建住宅,兜著圈子提高容积率”这一偷梁换柱做法。
穗国房信访〔2008〕80号文答复:“以协定方式与侨鑫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办公/旅业”。经我们初步计算,签合同的建筑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以4. 4亿∕2380元计,含地下面积),规划容积率约4.8;现改成住宅,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4.8。说明现批准的住宅,其高度、容积率和面积等指标,都套用了签合同时的酒店的指标。
作为住宅(组团),容积率一般3左右,一线沿江应该更低;既然是恢复1993年的住宅规划,容积率理应是2.5。现批准4.8,高得简直破了天荒,明显违背了珠江新城规划检讨“改密为疏”的原则。规划局只顾为开发商谋利,全不顾社会影响,不惜侵害南国花园业主合法权益。
南国花园建成在先,后规划的地块同样是住宅,并非标志性建筑,其高度超过南国花园是不妥当的;江边限高,广州第一高住宅却耸立于江边,显然是错误的。容积率4.8是偷梁换柱搞出来的,这个规划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理应取缔。
三、受贿后谋取利益,规划局先后两次向同一开发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搞假开工, 国家超过20个亿土地收益应得而不得。
珠江新城N5-1地块闲置7年之久(详见《致南国花园业主的一封公开信》),直到2009年10月才动工。闲置是因多次修改规划所致,虽然表面上看是办理了延期手续(穗土开函〔2010〕108号),但一切都是精心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提高容积率,在廉价的土地出让金面前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该地块使用权应无偿收回。
2005年4月8日,规划局穗规办〔2005〕45号文答复:“现侨鑫酒店建设项目,因涉及公共利益,我局已暂停对侨鑫酒店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待有关问题明确后,我局再依法进行规划管理”。说明此时该地块已不能用于商业、商务办公、旅业,依法应收回土地使用权,待用地性质重新明确后,采用“招拍挂”出让,使巨额土地收益不致流失。但规划局再次向同一单位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07〕379号,使该地块应收而不收。
如今该地块土地净增值超过20个亿(2009年6月10日珠江新城住宅用地D8-C3拍卖折合楼面地价1.53万元/平方米。且该地块位置并非一线临江),是维护国家利益还是维护外企利益,在公与私面前,规划局选择了私。在收地势在必行之际,作出了关键一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穗规信〔2008〕68号文答复:“2007年4月,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1幢1层临时商业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鉴于该公司所申请的1幢1层临时商业楼与某国家行政机关的要求无矛盾,我局批准了建设单位在该地块上建设1幢1层临时商业楼(穗规证建〔2007〕3514号),包括地上1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698平方米;地下3层车库,建筑面积7843平方米”。
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来证实这块地开工或正在办理开工手续,政府可以不承担不收地的责任了。临时商业楼按什么施工?当时与某国家行政机关还没有协商好(该机关尚未回函),建多高、建筑物距离该机关多远,都没定下来,基础怎么搞?事实,开发商进场几台机械,绑几个钢筋笼,摆摆样子就停下了。开工显然是掩人耳目,弄虚作假。搞了这个假开工,致使土地应收而不能收,土地相继又闲置两年多。
另,侨鑫集团攫取华南农业大学一千多亩教育用地建设侨鑫汇景新城。
由于侨鑫集团与有关政府官员相勾结,他们用钱开路,纵容侨鑫集团攫取华南农业大学一千多亩教育用地建设侨鑫汇景新城,至今尚未付清款项,至使学校怨声载道,在教育阵地影响极坏。
维权五年多,各级政府置之不理,而南国花园业主代表多次受到威胁恐吓:家里收到恐吓信;自营的公司受到有关部门的盘查;派出所经常到业主代表家里进行警告性谈话。特别是2009年10月开工前,公安部门出动了大批警车、警力在该地块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演习,使南国花园业主敢怒不敢言,严重损害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出现上面不正常的现象,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受贿行贿事实,徒留下老百姓的满地血泪。谁是侨鑫的保护伞?
百姓冤!冤!冤!
来源: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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