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财经纵横(05/24-05/30)

发表:2010-05-3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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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争议的矿业税

陆克文政府提议的矿业所得税受到一个由20位顶尖学者和经济学家组成的专家小组的支持,其中包括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协会的前主席菲尔斯(Allan Fels)。该专家组周三签署了一份声明,表示支持政府从矿业利润中收取40%的所得税。他们还表示,目前对于该税种的争论主要是受到错误信息的主导。

该专家组在声明中提到,采矿业与其他行业不同,他们使用且耗费自然资源,因此,采矿业的部份回报应该回馈给社会。

昆士兰大学的奎金(John Quiggin)对联邦反对党对矿业税的立场,特别是声称矿业税会导致食品价格上涨的观点进行了抨击。他表示,那些说法完全站不住脚,而且根本没有理由相信矿业税会影响全球矿产的价格,并相应左右到澳洲的消费品价格。看到这种吓唬人的策略大行其道,实在是令人沮丧,而且扭曲了辩论的本意。

澳洲矿产协会对此表示赞同。其首席执行官霍克(Mitch Hooke)向ABC电台表示,同意经济学家们的观点,即这个税种的概念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该协会在亨利税制审查的过程中即提出了基于利润的税收体系。不过,该协会与政府之间的主要争议是该税制的切实可行性和资源附加利得税的设计方案。霍克还透露,尽管联邦政府已经排除了征收40%的税率,政府与矿业公司之间仍很难达成协议。

霍克表示政府在这件事上的做法欠妥。他说在他从政的20多年中,还从未经历过任何高高在上、不与企业协商的政府。财政部长谭纳(Lindsay Tanner)否认了霍克的评论,并称这完全是“胡说八道”。谭纳表示,政府不可能与整个矿业之间就任何观点达成任何共识。他说:“各种各样的公司都有,其中不乏从该提议中受益的公司。无论发生什么,我们不会与整个采矿业签订任何协议。”

独立参议员施诺芬(Nick Xenophon)表示,矿业税体制需要更多的调整,让所有人受益,特别是考虑小型矿主的利益。政府既要听取大矿主的意见,也要听取小矿主的意见,至少要平等对待。

国家党领袖、参议员乔伊司(Barnaby Joyce)公然否定了经济学家们的声明。他说,全球近60亿人口,找到一些支持该税法的人,并不为奇。政府在全球金融危机的阴影还未散去的时候,向矿主们征收如此高额的税款,简直是发疯。他并告诉总理陆克文去吃一颗“清脑丸”,重新考虑该税法。

财长斯万对20位学者和经济学家公开支持政府的提案表示兴奋。矿业界之前使用的是产权税体系,各矿业公司根据生产能力缴纳产权税。由于产权税体系是基于产量,实际上可能使产量减少,因此政府需要引进新的基于利润的税制来代替产权税体系。财长斯万在堪培拉向记者表示,用所得税代替产权税体系,符合全体国民的利益。

**大众特集团宣布业务分离

澳洲酿酒业巨头大众特集团(Foster's Group)本周宣布将其一个部门的两类业务进行分离。此举令市场感到震惊,并有可能招致世界最大的几家酿酒商的数百万澳元的并购。

大众特集团旗下拥有VB,Carlton Draught和Pure Blonde等知名啤酒品牌,北美的酿酒商Molson Coors在两年前已获得该集团5.3%的股份,该公司有可能最先出价。与此同时,饮料业巨头帝亚吉欧(Diageo)也会对其感兴趣。

该集团的啤酒和葡萄酒的部门是在2005年年中耗资37亿澳元收购Southcorp公司后创建的,但这项并购并不成功,从那时起大众特集团的销售收入开始下滑。酿酒收入占大众特最近半年的销售收入的85%,以及利润的55%。将这个部门的业务进行分离的决定,将使投资者有机会对其业务单独进行价值评估,并帮助公司发展其独特的销售策略和管理团队。

**合伙人征税和合伙企业抵税(2)

例二

Christine和Julia成立了一个合伙企业并协议平均承担企业利润和亏损.协议还规定Christine可以获得$20000的工资作为其管理企业的报酬.2003-2004,在付完Christine的工资以后,企业的净亏损为$10000,净收入以及合伙企业利润及损失分配表的计算如下:

合伙企业净亏损(扣除工资以后)$(10000)

加:

Christine的工资$20000

净收入$10000

净收入按照合伙协议以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

Christine:

工资$10000

加净收入中分配到的份额

50% of (10000-10000) $0

分配$10000

Julia:

净收入中分配到的份额

50% of (10000-10000) $0

分配$0

分配总额$10000

$20000是在得出利润之前被Christine取走的.根据ITAA1936第二名2章节,Christine取走这笔钱并不影响她的纳税义务,而是影响她在分配合伙企业利润或亏损中的所得.

根据ITAA1936第92(1)章节,如果以后年度有足够的收入,那么超出可分配利润的$10000会在以后的利润中得到实现,并纳入Christine的应纳税收入中.但如果在此之前,合伙企业已经结束运营,那她需要归还这超出的$10000,因此也就不属于她的应纳税收入了(根据ITAA92(2)或多或少ITAA1997第6-5章)

例三

Christine和Julia成立了一个合伙企业并协议平均承担企业利润和亏损.协议还规定Christine可以获得$20000的工资作为其管理企业的报酬.协议还规定其平均分担的利润和亏损是在扣除工资之后得到的数额.2003-2004,在付完工资之后的净亏损为$30000,净亏损以及合伙企业利润及损失分配表的计算如下:

合伙企业净亏损(扣除工资以后)$(30000)

加:

Christine的工资$20000

净收入$(10000)

净收入按照合伙协议以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

Christine:

加净收入中分配到的份额

50%of(10000)$(5000)

分配$(5000)

Julia:

净收入中分配到的份额

50%of(10000)$(5000)

分配$(5000)

分配总额$(10000)

$20000的合伙人工资不能产生和增加合伙企业的亏损.工资是在得出利润之前被Christine取走的.根据ITAA1936第二名2章节,Christine取走这笔钱并不影响她的纳税义务,而是影响她在分配合伙企业利润或亏损中的所得.

根据ITAA1936第92(1)章节,如果以后年度有足够的收入,那么超出可分配利润的$10000会在以后的利润中得到实现,并纳入Christine的应纳税收入中.但如果在此之前,合伙企业已经结束运营,那她需要归还这超出的$10000,因此也就不属于她的应纳税收入了(根据ITAA92(2)或多或少ITAA1997第6-5章)

**AMP长期前景广阔短期股价受压

从最近公布的2010年1季度现金流量来看,AMP集团澳洲金融服务部门的资金净流入量达到了2.36亿元,增长了12%。其强劲业绩的主要来源在于企业退休金直销部门和AMP理财师网络,两者带入大部份的资金净流入。

目前股票市场的散户投资者仍然持谨慎的态度。市场的波动性和亨利税务审查结果的不明朗使得投资者在上一季度犹豫不决。随着亨利审查中有关退休金的建议基本上被确定下来,也许投资者能在第二季度有重返市场的热情。尽管AMP在澳大利亚的退休金行业占有最大的市场及退休金长线投资的吸引力,一些分析家认为由于新出现的重大政策风险和新低成本的非捆绑式产品的出现,退休金收费的中期风险已经明显上升。虽然AMP应该可以继续保持其在产品和分销领域的领先地位,但这个问题也可能会影响到短期的市场情绪和股票价值的冲劲。

展望未来,AMP面对的主要突出监管风险是库珀审查(Cooper Review),其最终审查将在今年年中截止。就现阶段来看,似乎政府在推动一个包括所有主要参与者的低成本基本养老金方案。这很可能是一个对未来资金流入造成波动的重大变化。陆克文政府忽视了亨利审查中提出的大部份建议,种种政治迹象表明,似乎许多库珀审查的建议也可能遭到同样的命运。

政府决定养老保证金的征收(superannuation guarantee levy-SGL)到2019年将增加至12%,预计在2013年和2019年之间流入退休金行业的资金会因此增多850亿元。就目前AMP在公积金的市场占有量和客户基础来看,估计到2019年,12%的养老保证金征收将每年给AMP额外提供10亿元的退休金流入。

AMP的营业架构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退休储蓄和人寿保险市场具备极佳的位置。它在市场上拥有最大的金融理财网络,并在一部分的产品和平台上具领先地位。AMP强劲的品牌和该公司的独特市场定位,将有利于它在快速增长和低风险的澳大利亚退休金市场继续发展。

美林(Merrill Lynch)认为AMP值$7.00,评级为Neutral。JP摩根(JPMorgan)定AMP的目标价格为$6.20,评级为Underweight。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则定价AMP为$7.35,评级为Outperform。

**每周股票建议

BHP

Price as of 27-05-2010   $39.30

建议:BUY    进货(买入)价 : $38.50

12 Month target Price $46.50

原因:股市短期内看来可以守住4200点.BHP(上星期有提到).目前BHP有强大的支撑点在$36.00~$36.50,代表此股应该不会跌破$36.00.我十分建议慢慢买入此股,不管是作短线还是长线都是非常安全的.以$37~38价位入场的话,短线涨上去可考虑赚差价,此股放长线一年后的价位可以在$45以上.

为何股市在一个礼拜里可以有那么大的变动?我们来分析一下

1)当散户看到新闻而认为股灾要来临时,会怕老本保不住而忍不住砍掉.但是没有人一开始就卖,都是等到低价位时而认为股市会再度崩盘,所以卖出.

2)融资者被洗盘,而因此当天会有大量的卖盘.这时大量买盘就可以用最便宜的价钱去收购.当卖盘已被洗干净以后,股票要涨就容易多了.

今天澳币已回升,个人认为澳币在$0.80~$0.82已是低点,短期内应该不会跌破.

以上股票建议纯属个人意见,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更不代表本报观点。投资者须从个人投资目标及承担风险的水平做出独立判断。

**佳信税务专栏

地产投资税务常识(3)

投资还是生意?

有很多地产投资者倾向于买大地以便于加层,重建,或分割建Duplex或villa等。与此有关的税务却不一定了解。这其实是非常危险的。有些情况下,收入税(Income Tax)和增值税(GST)可能会使一个看上去非常盈利的投资导致亏损。

这些税务的征收首先取决于一个问题:您的地产开发是投资(realizing an investment)还是生意(business)呢?如果是投资的话,您不光会享受50%资本增值税的优惠,而且不用考虑GST的问题。如果是生意的话,那么不光是利润按正常收入报税,而且在大多情况下毛收入的10%还要上交GST.

在很多情况下是投资还是生意是很容易分别的。比如您买房投资收租多年,在出售前将房屋前后全部翻新,这种开发明显是投资性质的。再有就是您买房时的目标就很明确,要建4个VILLA,买房后立即申请分割重建,建好后立即全部售出。这种情况和所有大的开发商一样也无任何争议,那就是您这个项目是属于生意性质的。问题是这些属中间的开发,比如您买大地时是想建四个VILLA,一个自用三个收租。但是建好VILLA后市场极好或者贷款压力过大,马上出售3个,留下1个自用。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税局对此有过专门的指示并主要考虑以下的因素:1)买地时的生意目的是否明显;2)多快就将开发后的房产卖出;3)转换土地使用的理由是否充足;4)投资者的背景-本人是否就是开发商或者建筑商,地产代理等;5)开发规模和资金的使用和投资者的参与程度等等。

地产投资的成本往往是成千上万,税务风险因此很高。因此投资前咨询您的会计或律师非常必要。本公司收集大量有关案例,如有疑问,欢迎查询。

来源:看中国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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