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医院的“不规范”打发掉一条小生命

发表:2010-06-10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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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仁华在北仑一家工地上做小组长,往纸上写事情经过时,一笔一画,力量大得仿佛要刺透纸张。

“5月20日上午,我妻子跟我说,肚子不舒服,算了一下,她从4月1日开始,停经五十天了。当时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怀孕了。我们很高兴,因为我们年纪都已经不小了。”杨仁华说起这件事时眼神空洞,只有在说起怀孕时,眉眼间才闪过一丝悲伤。“当时我们想到去小港红联的华南医院,因为这个医院的广告到处都有,牌子响。”

“在医院做了B超,也对医生说已经停经五十天了,心想一定是怀孕了。”杨仁华边回忆边呢喃着说,“但是主任医生梁韫春看了片子告诉我们,没有怀孕,肚子不舒服是因为我妻子王柳友患了盆腔炎,还有宫颈糜烂等一些妇科病。”

医生梁韫春当场开了6天的输液药物还有一次宫颈修复手术的费用,加起来有两千多元。这笔钱对于一个月两千余元工资的杨仁华来说,实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是为了给妻子治病,他同意了。“没想到花钱治病,倒把孩子给治没了。”说到这里,杨仁华瘫坐在了椅子上。

手术后再做B超,却发现真的怀孕

5月25日,王柳友一个疗程的输液完成,同时做完宫颈修复手术。为了观察疗效,华南医院又给她做了一次B超,这次却查出了大问题。

“之前的症状已经没有了,但是却发现宫内妊娠回声。”梁韫春告诉杨仁华,这可能是怀孕的症状,最好再去做几次别的检查。“当时真是高兴,也没有细想为什么医生一开始说没有怀孕,现在却又说有孩子了。”杨仁华声音很低,身体却在轻微颤抖。“后来我又带着王柳友去做了分泌物检查和尿样检查,结果都表明怀孕了,已经有四五周了。”

杨仁华还没有把这份“要为人父”的喜悦完全消化,却迎来一个晴天霹雳。

“这孩子不能要,最好是做掉。”医生梁韫春跟杨仁华说,因为之前为了给王柳友治病,药物中有一种叫“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的,这种药物对于人的脑神经有很大的刺激性,母体用了这种药物,胎儿绝对不可能安然无恙,就算生下来也有很大可能是畸形儿。

杨仁华当时真不敢相信,匆忙结账后,带着妻子来到宁波妇儿医院,但是得到了同样的回答,“孩子还是拿掉好。”

同一医院,五天间诊断却截然不同

五天时间内开出两张截然相反病历的是小港红联华南医院。

前天见到记者时,杨仁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本华南医院的病历,平摊在桌上,“才相隔五天,同一个医生就开出了两张完全不同的病例。”

只见5月20日的病历上写着:“停经50天,小腹胀痛,白带多,异味,盆腔炎症……”丝毫没有提及怀孕的事。这张病历单的落款是,梁韫春。

而5月25日,王柳友做的各项检测则是这样的结果:“宫内妊回声;尿检妊娠试验呈阳性。”明显就是怀孕时的正常生理特征。这张病历单的落款同样是梁韫春。

院方如是说

“这不是误诊,这是工作不规范”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小港红联的华南医院,这家民营医院规模很大,各种科室健全,生意也不错。记者找到了医院的院长王金龙。

“从医学上来说,怀孕几周时,孕妇子宫内的妊娠囊不太明显,更何况王柳友的宫内还有炎症,医生看不出来也是正常的。这个病人之前也有过月经不调的病史,她说停经50天,医生可能当时没往怀孕这方面想。”王金龙拿着患者的B超影像对记者说,“这不是误诊,在没有专门机构鉴定之前,也不能断言是医疗事故。”

没有确定有没有怀孕,医院就敢贸然对患者用药?对一个已经停经数十天,可能存在怀孕可能的患者,可以用“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之类的药吗?

“这确实是我们用药不够谨慎、操作不够规范造成的疏忽。”华南医院办公室主任吴德旗说着同样的话,“我们医院有责任,这次这个事情,也是个很大的教训。”

然而,当记者要求采访做出两次不同诊断的梁韫春医生时,却被院方告知梁医生当天下午不上班,无法接受采访。

第三方意见

院方至少没尽到“注意义务”

还漏掉检查流程

昨天,记者把两张截然不同的病历交给了宁波市妇儿医院,产科的医生告诉记者,“患者在第一次就诊时,医生判断有无妊娠时存在疏忽。如果要判断有无妊娠,在做B超前,还应进行其他辅助检查,如尿妊娠试验、血妊娠试验等。杨仁华夫妇第一次到华南医院时显然没有进行这样的检查,第二次做了各项检查才发现怀孕。”

“医院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北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室的沃女士负责调解这起纠纷,“患者有可能是怀孕,而医院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反而草率用药,这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医院至少要负主要责任。不过这样类似的案件我们已经遇到了两三起,都是在民营医院发生的,民营医院实在太过于功利了一些。”

院方没尽到“注意义务”还漏掉了检查流程,那么杨仁华夫妇的遭遇到底算不算是医疗事故?记者联系到了北仑卫生局医政科。

医政科的负责人乐女士告诉记者,要鉴定到底是不是医疗事故,需要双方到卫生局提出申请,再由宁波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进行鉴定。“像现在这个情况,可以说是工作疏忽,因为医院方既没有仔细注意到B超的检查结果,又贸然地用了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这种刺激性比较大的药物,才导致这件事的发生。如果依照谨慎的做法,不光要各项检测做全,还应该想到,怀孕后的女性是一个特殊人群,怀孕后无论是中药还是抗生素都不适合随意用药。”乐女士告诉记者,“但是因为没有关于治疗流程的特殊规定,不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下,只能说这位医生如果不是技术水平太差,就是缺乏对病人的责任心。”

……

做耗时颇久的医疗事故鉴定,杨仁华显然已经等不及。

昨天下午,杨仁华打电话给记者,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他已经拿到了医院给的赔偿。“一共12066元医疗赔偿。除了先期的医药费,还有调解委员会估算的后期费用。”他的声音很是疲惫,“我不能再拖下去了,因为妻子要做人流手术,拖得越久越危险。下次,我们再也不敢去民营医院了。”

#金报快评

一句“不规范”

能打发掉一条生命吗?

不知道字典上关于“无良”两个字的准确定义是什么,但看了这样的案例,很难不让人和“无良”两个字联系起来。

医生作为白衣天使,应该心里有德、手下留情。救死扶伤是职责,悬壶济世是使命。遗憾的是,一些医生工作时三心二意想当然,大笔一挥就痛下处方。要知道,不准确、不合适的处方,有时可能会变成处决!

看看这个医院前后的态度。在出事前,武断。在出事后,推托。在当事人已经说了“症状”的前提下,医生岂能不慎重,仅凭简单的判断就草草下结论。这样不酿成悲剧,那就是侥幸了。遗憾的是,哪有经常能够侥幸的事情!将一个活生生的生命给治得“要不得了”,一句轻飘飘的“不规范”岂能搪塞!面对一个小小的生命,岂能容专业人员不规范?不规范的严重后果难道院方不知道吗?

实事求是说,没有哪个医生是包治百病的。但在面对病人时,要知道医者的责任,要知道轻率的后果,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求证一下,一些低级错误是能够避免的。可惜的是,这个医院的这位医生没有!在出了事情后,这个医院也不是积极善后,安扶受害者。院方相对患者,是绝对的强势者,这样的态度,岂不是恃强凌弱?

有不承认错误的医院,有不负责的医生,不知道这样的医院,还有多少人敢于从容就医?

来源: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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