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窝十一日、肉去十七斤

发表:2010-06-24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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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现场照片非法拘禁现场照片

林鸿、林发丁住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579号,去年因住宅被暴力拆迁,至今没有得到拆迁赔偿,几家数口人无家可居。

5月中旬到北京上访,5月12日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后准备回家,为了使福州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了解我们到京上访情况,5月13日下午来到福州市驻京办上访找办事处负责人高XX登记,接待人声称“小高”不在,为了抓紧时间回家,即去省驻京办上访,省驻京办同志热情接待:问有什么要求?我们表达来意主要是来京上访能在市驻京办登记留底,以便我们上访意见得到重视。

省驻京办接待员马上打“小高”电话,过一会来了两个人把我们接到市驻京办等了两三个小时后,保安告知我们“小高”不见你们,并把我们赶走,我们又去省驻京办有个女工作人员要我们在大厅等待,并说市驻京办“小高”一定会接访。

我们在大厅等到晚上12点多,因省驻京办设在一家宾馆内,宾馆要关门歇业,赶我们走,我们半夜无处可去,只好打“110”求助,在“110”警官与宾馆协调下,才同意我们在大厅等到天亮,次日上午9点左右来了两个市驻京办人,把我们带到西直门半壁街京和旅馆,六个保安人员把我们强行关到旅馆地下室105、109房间分别看押拘禁,收缴我们手机、身份证和随身物品,并派人看守,不许出去,与外界隔绝,长达十一天之久,每餐一盒方便面度日,把我们当作犯人一般,十一天的非法拘禁,使我们身体造成虚弱,体重骤减近十斤,给我们身心带来极大伤害。

所幸的是,5月13日我到市驻京办前曾与在京一位亲戚联系过,他知道我的去向,在我被拘禁期间,他与我失去联系,他感到情况不妙,即向当地报警,在他的帮助下,我们在5月24日才获到自由,如果无人知道,或无人解救,我们不知要被拘禁到何时!更使我们感到惊讶的是,从市驻京办“小高”口中得知,我们被非法拘禁是福州市晋安区委某些人的意思,并特别交代“每餐只准一盒方便面,不得给其他食物”,我们对此授意的摧残和迫害感到无比愤慨。

群众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们文明上访却遭到野蛮对待,我们是年过半百的人,我们有事找政府,想政府能解决我们群众实际困难问题,不意政府工作人员如临大敌,用粗暴、简单、甚至以非法手段对待上访群众,令我们感到心寒。

唐代一个官员名叫韦应物曾写“邑有流亡愧俸钱”诗句,古代封建官僚对人民疾苦尚有怜悯之心,对拿廷俸禄不问民间疾苦的人尚感羞耻。

而今我们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公务工作人员又是怎样地对待民生问题?又怎样来肩负构建和谐社会的使命呢?从层出不穷的暴力拆迁到上访无门,拒绝接访,到非法拘禁。无处苦诉,无处赔偿。法律何在?公平正义何在?

来源: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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