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申报财产规定被指暗箱及争斗工具

发表:2010-07-12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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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场腐败问题严重,当局最近要求副处级以上官员,须申报个人财产。对于谁来执行这项监督,网友质疑“申报制”没有公开,仍是暗箱操作,甚至成为权力争夺的工具。

在外界舆论的强烈要求下,中国政府最近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列明要申报财产者,个人收入及房产投资;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投资持有有价证券、投资型保险等金融产品;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也要申报。
 
中国前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博树认为,体制内外及民众对此已经呼吁很久:“领导干部公布他们的财产,这在现代社会任何一个国家,都应该说是一个最起码的 政治透明方面的一个表现,在中国,因为这件事是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这个体制贪官太多,所以遇到的阻力很大,这一步是早晚要走出来”。
 
张博树说,这项公布究竟是官样文章还是有实质内容,目前还无法判断。
 
前 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徐友渔认为,申报财产的官员及申报内容,均被限制在“副处级以上”这个小范围内,而不是针对大部分公务员:“但是我觉得他提出这个主要 标志着,这方面的努力是失败的,你把申报的内容跟申报的人数都大大缩小了,这件事就看你从哪一个方面来解读了,你可以说他好像采取了一个步骤,你甚至可以 夸大地说,采取了一个有力的步骤,但是照我的解读是,你应该做的事情你没有做,你缩小了80%,你现在宣传这20%,那别人就要问你那80%是怎么回 事?”
 
在官方人民网“强国论坛”,网友纷纷提出质疑,其中尤以“谁来监督执行和监管”的呼声最高,网友问:中央规定官员申报财产,向谁 申报,在报纸上会公布吗?应向人民公示!如果只申报不公开,谁来监督?又有何用?若不接受监督,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只是文字游戏。另一位网友说,财产要向 纳税人报告,不要只向上级报告。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认为,这也许是中国“阳光法案”的前奏:“问题是现在这样一些申报,他必须要公开,你只是由纪委掌握,内部掌握,应当对他申报的情况进行核实、核查,如果不能够向社会公开,而且不能够对他的财产申报进行核查,申报就会流于形式”。
 
中国从1995年起,对部长级高官实行财产申报制度,而在此之后,每年都有四到五位部长级官员因贪污落马,显示财产申报制度流于形式。胡星斗说:“目前出台的这样规定,如果不能够有一些配套的措施,可能中国的老百姓仍然不认可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的阳光法案”。
 
张博树呼吁实行阳光政治:“阳光政治嘛,当然应该向全社会公开,而且应该通过一种正常的,规范的形式,允许公民来进行质询,这才是一种真正的政治透明或叫阳光政治,尽管中国离这个还有相当距离”。
 
就 《规定》内容,也引起舆论和抨击,第四条所称与官员“共同生活的子女”,官方注解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对此,舆 论质疑为何不追查他们的成年子女的经济状况?恰恰是这些高干子弟,利用特权成为富豪。这项要到2011年1月1号实行的规定,也被人质疑。一位网友说,难 道还要给官员近半年的“宽限期”,让他们转移财产?
 
绝大部分的网友对政府这一措施,不抱乐观,而政府内部官员监督,按以往经验看,申报只是上面拿捏下面官员的把柄,与倡廉无关。最终申报制度成为权力争斗的工具,申报也是暗箱操作、家丑不外扬的把戏。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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