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旅行社转卖客人牟利

发表:2010-08-17 17:16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大陆禁止“零团费”旅游团,但无法禁绝。大陆央视再揭露不肖旅游业黑幕,旅行社收取游客正常团费后,再“零付费”将他们转卖给别的旅行社,当地旅行社用各种手段逼迫游客购物赚取利润。

有“揭黑导游”之称的邬敬民最近接受大陆央视“大家看法”节目访问时,展示一份海南团旅游的广告,“6天5晚、准四星标准的环岛游,报价竟是0元。”

邬敬民表示,这份广告只在大陆旅行社系统内部发行,“零价格”是针对组织游客到海南旅游的外地旅行社。

他表示,“假如你们在北京报了6天5晚的海南游,不管你们在北京交了多少钱团费,北京的旅行社把你们送到海南,并由海南的旅行社负责在当地的吃住行程,但是,北京的旅行社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海南方面。”

他说,海南方面自然不会为游客的行程“埋单”,如果游客在海南5天的费用需要600元,旅行社会出200元,游览车司机出100元,购物店也出300元。“用各种手段让游客购物,就成为赚取利润的最重要途径。”

邬敬民提供了一份内部资料,内容显示“马来西亚57元,北京25元,海南10元。”他表示,这是海南一家菜刀专卖店提供给旅行社的回扣清单。

如果旅行社每带一名马来西亚游客来购买菜刀,店方就会支付旅社57元佣金,带来北京游客就支付25元,若是带海南本地游客,则只支付10元佣金。“这些菜刀说是军工产品,原价35元,300元卖给游客。”

推荐游客参与自费项目是赚钱的另一个途径,在自费项目上获得的利润甚至超过让游客购物。“海南潜水市场价380元一个人,实际上给旅行社最低的价只有50元。”面对如此悬殊的价差,邬敬民指旅行社自会不遗余力向游客推荐自费项目。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表示,旅行社竞争激烈、旅游从业员的薪资没有保障,造成旅游市场混乱。

针对这些不肖旅行社的恶劣作法,中国全国人大已开始起草“旅游法”,试图以法律方式管理旅游行业。

大陆央视透露,从2009年12月份开始,“旅游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开始,今年1到5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已经在大陆多个城市组织了相关的立法调研活动。
 

来源:中央社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