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书案”黑手是市委书记梁凤民(图)

作者:周筱赟 发表:2010-09-19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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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谢朝平自费出版了纪实文学《大迁徙》,揭露了陕西南的三门峡移民血泪史,被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为由跨省追捕去了。更让我无比震惊的是,负责印刷该书的印刷厂员工,也被渭南市警方抓去了。不仅把写书的作者抓去,现在连印刷厂的员工都被抓去了!这不是和清代的文字狱一样了吗?

“渭南书案”的幕后黑手是渭南市委书记梁凤民,他的简历标明他属于正厅级的干部。什么“非法经营罪”,说穿了,就是扼杀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侵犯公众的知情权而已。

我愿意通过网络高价求购《大迁徙》,只要价格在我可接受的范围,不要太离谱。我求购一本“非法出版物”,渭南警方是否也应该把我跨省追捕去呢?渭南警方不要着急,我买到书,自然会高举着这本书,到渭南市公安局来投案自首的。

本文只代表我个人意见,与发布网站立场无关,与本人所从事的职业无关。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如果有人愿意在我有关部门抓捕后送牢饭,或者我被打伤住院期间探视,我也非常欢迎。我喜欢吃酸菜鱼、肥肠、猪蹄、牛肉、巧克力(不要用代可可脂的)、可乐、果汁(要百分之百的纯果汁)等。

我一直在关注“渭南书案”。所谓“渭南书案”,是8月19日,陕西渭南市警方在未出具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前《方圆》(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杂志记者、自费出版了纪实文学《大迁徙》的作者谢朝平从家中带走,仅口头告知谢朝平涉嫌“非法售书(非法经营罪)”。而且,渭南警方去谢朝平的北京住所抓人时,是以“人口普查”的名义骗开了房门。

早在事件被媒体披露的9月1日,网上批评如潮,我也想发文声援。此案当事人、作家谢朝平的辩护律师周泽先生是我的朋友,我本来以为事件会向公众期待的方向发展(警方放人、政府道歉),但我没想到事态愈演愈烈,渭南市警方竟然一意孤行,公然与公众舆论为敌,到9 月16日,已超期羁押作家谢朝平20天。这是执法机关公然违法。

更让我无比震惊的是,到了昨天(9月17日),据财经网报道,河北省廊坊市九洲镇一家印刷厂员工赵顺,因负责印刷谢朝平所著《大迁移》一书,已被渭南市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这简直让我出离愤怒了!不仅把写书的作者抓去,现在连印刷厂的员工都被抓去了!这不是和清代的文字狱一样了吗?

众所周知,在清代最著名的文字狱——“庄廷鑨明史案”中,不仅该书总纂湖州府南浔镇庄廷鑨全族15岁以上全部处斩,1200多人受到牵连,70余人被处死,连刻字工人汤达甫、印刷工人李祥甫,书店老板王云蛟、陆德儒也被处死。

“ 庄廷鑨明史案”案发于清顺治十八年(1661),距今已经300多年,而“渭南书案”中的渭南警方,以及背后的渭南市委书记梁凤民,和清朝的专制统治者又有什么区别?据《南方周末》报道,8月2日,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有关负责人朱福利带着几名警察向《大迁徙》的出版方《火花》杂志社原执行社长魏丕植调查,“气氛很紧张,双方火气很大。”魏向来人下逐客令之后,一名警察大声对他说:“我们要把你请到渭南去见我们的书记!”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

据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网址是http://www.weinan.gov.cn/structure/zwgk/ldzc/ldjj/content_28857_1.htm),现任渭南市委书记是梁凤民,他的简历标明他属于正厅级的干部。

《大迁徙》一书的作者谢朝平是一名执法20多年的检察官,2005年从四川省达州市检察院退休,同年10月受聘于《检察日报》担任记者(有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地方政府没法以假记者名义抓他了。其实,任何公民都可以是记者)。2006年夏天,谢朝平在渭南市采访时结识了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和三门峡库区的移民群体。三年中,他利用节假日6次自费从北京到渭南采访,写成了纪实文学《大迁徙》。本书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1956年为建造三门峡水库,淹没农田207万亩,移民60万。当时库区所在地渭南市下属的华阴、大荔、华县、潼关等地的农民,世代居住在富庶河谷平原地带,竟然被强制迁往渭北、宁夏、甘肃等偏远地区的山区旱塬、沟壑区。

现在三门峡水库已经被公认为错误决策的典型,已经基本被废弃,却付出了几十万人两三代人的代价。在政府发出“迁一家,保千家”、“一人迁,万人安”的美好号召下,倒霉的、需要付出的永远是老百姓,而占便宜的永远是各级官员。所有移民,都伴随着移民款的挪用、贪污,三门峡也不例外。

1956年修建三门峡水库时,中央下拨陕西三门峡库区的移民经费人均仅一千元,竟然全部被用于移民部门的工作经费,移民一分钱都没拿到,其多次搬迁和建房的费用全都是由个人自理。有些毛粪、左粪不是以为毛时代好的不得了吗?这才是活生生的真相!据上述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揭露,渭南移民几经迁徙折腾,家产损失殆尽,有的还被政府迁移8次之多。他们生活十分困难,长年不得温饱,家境一贫如洗,饿死、冻死的不计其数。有的为生计卖血度日或沿门乞讨,有的借房居住,有的栖身土窑,有的几代人同室,有的人畜共舍,有的全家人晚上只盖仅有的一条被子,有的因无棉被便把水缸放倒躺在缸里苦度寒夜。至于无钱制衣、无钱娶妻、无钱看病、无钱上学的状况,则更是屡见不鲜之常事。为了生活和生存,移民艰难地、苦苦地挣扎在贫困线上。因生活不下去而自杀的也不乏其人,还发生了诸多妻离子散、卖儿卖女以至家破人亡的悲剧。在三年大饥荒期间,迁居宁夏的移民因食不裹腹,甚至还出现大规模的集体死亡。

这就是三门峡移民的一部血泪史!

2003年8月,黄河最大的支流之一渭河遭遇历史罕见的长时期暴雨,华阴市的高家村、罗西村等11个村庄被定为泄洪区。洪水过后,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将陕西省上报的灾区3474户村民外迁。按照国家、地方、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按照每户1.7万元的标准补助,中央补助共计5906万元。但直到2006年,村民仅获得50万元救灾款,连下拨的救灾款的零头都不到!5800万救灾款到哪里去了?这个问题,我想只要是中国人,都不难得出答案。而当时作为《检察日报》下属《方圆》杂志社记者,谢朝平曾到渭南采访移民款被挪用一事,并形成了《655次举报》等两篇文章,但最终因为被渭南当地“公关”而无法问世。

而《大迁徙》一书因为题材原因,很多出版社不敢出版,最终谢朝平才选择了自费出书,由《火花》杂志以增刊的形式出版。而自费出书,现在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即使真的“非法经营 ”了,也是杂志社或经销商的问题,和作者有什么关系?更何况,据媒体报道,谢朝平根本没有卖出一本书(他本来也没打算卖),刚托人把书运到渭南,就被神勇的渭南警方到北京跨省追捕,押回渭南,关到牢房里面去了。

你看,在中国就是这样,如果一个老百姓受到不法侵害,去举报,你就别指望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了,但如果“诽谤政府”了,即使只是在网络上发了个帖,马上就有神兵天降,把你跨省追捕去的。什么“非法经营罪”,说穿了,就是扼杀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侵犯公众的知情权而已。“渭南市警方之所以以非法出版物之名没收杂志,并以非法经营罪关押谢朝平,实际上是想利用公权控制杂志的传播。”周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磨铁图书的老总沈浩波,在微博上说:“我不认识作家谢朝平。如有与其家人熟识的朋友可转告,磨铁图书愿尽最大努力正式出版《大迁徙》,并作为重点项目。我们愿以这样的行为表达我们的态度。更愿用这样的态度来表明,即使不‘非法经营’,这样的图书也有其生长和传播的空间。”我希望他不要被以“非法经营”的罪名,被渭南警方跨省追捕去。

我早就获得了《大迁徙》一书的电子文本,我愿意通过网络高价求购《大迁徙》,只要价格在我可接受的范围。我求购一本“非法出版物”,渭南警方是否也应该把我跨省追捕去呢?渭南警方不要着急,我买到书,自然会高举着这本书,到渭南市公安局来投案自首的。

今天(9月17日)有个好消息,据正义网报道:渭南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截止记者发稿时,谢朝平已被取保候审。显然是检察院不愿去接这个烫手山芋。所谓“取保候审”,当事人事实上获得了人身自由,但案件并未撤销。下面就看此案的幕后黑手、渭南市委书记梁凤民如何收场。

来源: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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