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刚案”异地审理遭质疑不公

发表:2010-10-28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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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河北大学“爸是李刚案”,犯罪嫌疑人李启铭24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是对保定司法部门称为异地审理,交予望都县公安局进行调查的方式,遭到家属和民众的炮轰和质疑。10月26日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几位相关人士。

该案的辩护律师张凯认为,此案应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而不是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

(录音):如果他远远超速,就是比法定的速度快很多的话,那么他就不能再解释为过失,而是一种故意行为了。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个过失犯罪,故意行为就是明知道会发生社会危险,但是还放纵自己的行为,如果速度过快的话,就代表他在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

张凯律师不同意保定办案人员希望尽快火化尸体的意见。

(录音):因为现在车速还没有测出来,这个尸体是一个很重要的物证,那么在开庭前任何证据都不可以销毁。

受害者的哥哥陈林,质疑保定司法部门的所谓异地审理是作表面文章,很难排除望都县不受保定官势的控制。

(录音):因为望都属于保定的范围,而且很近,只有35公里,可能的话可以向北京或者石家庄其他地方(异地审理)。

北京一位退伍军人表示,李刚门案在哪审都不会公正。

(录音):实际上在公安系统、在司法机关,你就给它异地到北京来审,异地到新疆去审,还是在它那个体系里边,所以不要指望在这样的机关里能有什么特别的公正。

陈林认为,央视只采访肇事者父子不公平。

(录音):我感觉存在一种严重的不公,因为你撇开真正的受害者,你们单独在自己家交流一些东西,本身已经存在一种不公平。央视代表官方,如果官方都达不到公平的话,让我如何去相信这个社会呢?如何去相信权力上的机构?令我很气愤!

退伍军人曾经因为个人冤案请求央视采访,遭到拒绝。据央视采访审批规格,他认为央视采访李刚父子是授命于中央政法委的指示。

(录音):因为上中央电视台,尤其在新闻里播,那不是一般人想上就能上了的,那要有特别的人批才行。那会儿我告珠海格力集团,然后当时中央电视台说,珠海格力一年在我们这有2千万的广告费,我们肯定不可能播它的东西。第二,你要有政治局以上的批下来,我们肯定就可以播。那么反过来现在李刚,他能上中央电视台,很有可能,我个人认为,一定是有中央政法委一级的人让央视赶紧采访李刚这一块,因为它要维护公安的形象。

陈林还感觉被人监视,几次出门立刻会有人跟踪,打电话也有人在听,不知道这些人是受谁的指使。并且记者在采访陈林时,电话突然中断,再接不通,谁能有这种控制电话的技术和权力。

来源: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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