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男子深圳看守所猝死 10余名警察抢尸

发表:2010-12-09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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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岁的张文是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曾在李时珍纪念馆任保卫科长,在职期间因保卫国家文物获中国公安部有关部门颁发奖章奖励,其后调至蕲春县蕲州镇文化馆任馆长,后任蕲春县黄梅戏剧团团长直至退休。

张欣称,父亲张文是被卷入一起案件的。此前,张文的大儿子张鹤卷入一场经济纠纷,张文坚信张鹤是无辜的,只身从湖北老家来到深圳福田区人民检察院递材料、讨说法,当场被警察带走,被指是张鹤的“同谋”。张文是2009年11月30日被福田警方刑事拘留的。这也意味着,这名63岁的老人已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约一年时间。

张欣表示,父亲张文的身体本来就不好,被关进福田看守所之后,身体更是每况愈下。“我和辩护律师不下20次为我父亲申请取保候审,没有一次获得批准。” 至于为何不同意张文取保候审,福田司法部门的解释是:张文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涉案诈骗金额100多万元,涉案成员有其家属亲戚共5人。关押期间其家属曾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因其涉案案值特别巨大且赃款未追回,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故公安机关未予批准。

据了解,张文所涉及案件曾被多次退回侦查,材料显示:2009年11月23日、2010年2月5日两次被检察院退回深圳福田分局补充侦查;2009年12 月23日、2010年3月5日福田分局进行补充重报。而公诉机关也在今年的6月2日、8月6日建议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并在10月21 日,提出变更起诉延期处理。

但就在张文死后的一周,12月2日该案突然宣布审理终结,所有涉案人都被定罪判处相应刑期。

继“躲猫猫”、“冲凉死”等看守所死亡案例后,11月25日广东茂名在押男子“盖被子死”再次引发关注。但或许很少有人知道,几乎在茂名“盖被子死”事件发生的同时,广东深圳又发生了一起看守所内“猝死”事件。昨天,早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证实,11月25日凌晨,关押于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的63岁老人张文猝死,相对于“盖被子死”已出具尸检结果而言,福田区看守所的这起猝死事件颇为蹊跷,事发至今已有12天,却仍未进行尸检。

“我们向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要求第三方尸检的书面材料,不过福田检察院对此不予受理。不但如此,父亲在医院逝世的那天凌晨,20多名警察还强行把他的尸体抢走了。”死者的儿子张欣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直至目前,他父亲的尸体仍未进行尸检,按规定,尸体在冷冻情况下需在7天内进行尸检,“我担心已经过了12天,就算检察院答应第三方尸检,父亲的死因也会由于时间拖得过长而难以查明。”

家属:10余警察抢尸

11月25日凌晨1点30分,家住广州的张欣突然接到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的电话,“你父亲张文病危,请速来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当张欣夫妇赶到医院时,福田看守所几位在场的负责人告诉张欣:“你父亲已于0点50分去世。”

当晚值班的一位张医生告诉张欣夫妇,“人是昨晚9点20分送来医院的,当时已无呼吸,血压为0,心跳为每分钟48次。我们经过3个多小时的抢救,最终宣布临床死亡,时间为凌晨0点50分。经过诊断,死亡原因为冠心病猝死可能。”

“我父亲11月24日晚9点20分就昏迷不醒送进医院,25日凌晨0点50分宣布死亡,但是为什么直到1点30分死了半个多小时后才通知我们呢?!”张欣说,更令人气愤的是,在父亲突然死亡后,有警察通知殡仪馆派车拉走尸体,他不同意。这时候,一下子进来20余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将他和妻子两人架着,强行将父亲的尸体抢走。

昨天下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监察科一名工作人员对早报记者说,这个猝死的案子他知道,但“不是非正常死亡”,而是“正常死亡”。记者询问该结论从何而来时,他又改口说,“尸体还没解剖,暂时没有结论。” 该工作人员称,他并没有参与该猝死事件的调查,不清楚详情。

由于具体负责此事的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监察科魏科长此时不在办公室,早报记者随后拨打了魏科长的手机。电话接通后,当听完记者的简要表述后,魏科长说:“到办公室来找我。”此时已近下班时间,随后其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检察院拒第三方尸检

在尸体被抢走、死因不明的情况下,张欣夫妇向深圳市有关本部门提出交涉:一是家属要见到亲人遗体,必须查清张文为什么会“猝死”在看守所,真正的死因是什么?并随即在11月27日向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医科学技术鉴定中心和西南政法大学中,由检察院任选一家进行鉴定。但检察院表示不予受理申请,并表明要求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技术处进行鉴定。

知名法律专家孔维钊向早报记者介绍,申请尸检及死因鉴定,家属有权提出;即使有关鉴定机构作出了死因鉴定,家属不认同的,仍可提出重新鉴定。但是,“家属也仅仅是有申请权,至于这个申请能不能得到批准,还是公安机关或者联合调查组说了算”,也就是说,启动死因鉴定的最终决定权,在公安机关或者联合调查组。

实际上,对于意外死亡事件,有些死亡鉴定往往会有多个,如早年发生的“中国网络第一案”女教师黄静裸死案,案件历时3年多。为查清死因,多家鉴定机构在历经5次尸检、6次死亡鉴定之后,得出多份截然相反的鉴定结论。

另据了解,对于看守所猝死这样的尸检申请,我国的死因鉴定机构并不接受个人的委托,而只接受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委托。这也意味着,若死者家属想绕过公检法部门,找一家他们认可的鉴定机构,目前是不可行的。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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