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千里走单骑”假新闻骗全国(图)

作者:徐迅雷 发表:2011-01-22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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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亲千里走单骑”是一个什么样的假新闻

A.有一个“母亲千里走单骑”的新闻很火爆

她,温州打工5年,半夜梦见6岁的儿子“孤苦一人,满身是血,在雨水中跟耗子抢东西吃”。次日,她女扮男装(以策安全),独自骑着摩托车,奔袭2000多公里,耗时6昼夜,只喝半瓶矿泉水,住4小时旅社,吃19颗泡泡糖,从温州回到重庆。她叫李春凤,她就一个念头,回家,看儿子。

以上是一条微博对一个新闻事件的概述——还没超过140字。一位母亲“千里走单骑”,从浙江温州骑摩托车回到重庆老家的新闻,1月19日《重庆晚报》见报并由网络转载后,引起很大反响。次日——2011年1月20日,包括《新华每日电讯》《钱江晚报》在内的大量媒体转载、报道、评论。浙江的《钱江晚报》还做成了头版头条,在A14做了一整版,基本内容跟《重庆晚报》一模一样,第一作者的署名却署成了自己驻温州的记者。时评家们则一拥而上,写出各种评论,有曰“千里单骑探子折射了民生的无奈”,有曰“千里走单骑是对春运的提醒”,有曰“摩托妈妈千里探子拷问中国留守之痛”,有曰“期待母亲千里走单骑的辛酸故事不再重演”……《新京报》也第一时间发表时评,感叹“李春凤的故事让人唏嘘”。百度百科很快设立了“李春凤”条目,对这个“英雄母亲”进行人物介绍、事件介绍。

这是真实的新闻吗?所有的报道,统统来自这个名叫李春凤的主人公的单方说法,除了她儿子所在学校校长作为同一方的几句话之外,没有任何的旁证,这个“英雄母亲”的“感人事迹”就传遍这个叫神州的地方了。

笔者所在的《都市快报》,1月19日在谈版之时也谈到了《重庆晚报》的这个报道,第一感觉也是“感人”,拟采用,并准备由本人配发评论。写评论肯定要认真研读原报道,但读着读着就感到不对劲了,这是一个真实的新闻吗?这些日子,我们正在进行“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专项教育活动,总得在实际行动中多一根杜绝虚假报道的弦吧?何况,“杜绝虚假报道”实在是媒体人的底线。

B.这个影响很大的报道原文是这样的

1月19日《重庆晚报》的报道,作者是记者韩毅、通讯员陈大增、实习生邹源

从浙江温州到重庆黔江,行程2000多公里——


原文图说:见到儿子,李春凤异常激动


原文图说:李春凤就是这样一身装扮回家

一位年轻母亲在浙江打工5年,半夜梦见6岁儿子全身是血,与老鼠争食……第二天,她竟独自骑着摩托车,从浙江奔走2000多公里回渝,耗时6昼夜。一路上,她把自己装扮成男人,只喝了半瓶矿泉水、住了4小时旅馆……

近段时间,这位“英雄妈妈”的事迹在黔江广为传颂。

以下略去详细原文,(看中国网编注:看原文请点击

C.对于该报道我们提出诸多质疑性问题

对于这个初看、粗看都没啥问题的报道,我们仔细阅读、求证,提出了诸多质疑性问题:

这是一个没有“时间”等重要新闻要素的报道。具体什么时候从温州动身、什么时候到达重庆老家的?没有起码的交待。

路上6天只喝了半瓶矿泉水?只睡了4个小时旅社?神仙啊?

一些数字需要求证:骑摩托从温州到重庆,2000多公里,250元油费真的够吗?她真的是从“温州”骑行到了“重庆”?

她的月收入真是1200元吗?一个月收入才1200元的打工妹,为何要花5000元买一辆摩托车?出手太大方了吧?

通常,摩托车没有发票才不给托运,这摩托车是怎么回事?摩托车托运肯定需要发票,否则只能拆成零件才给托运。这个母亲真的是为了节省300元托运费?不会是贼车吧?

“考虑到老家的婆家和娘家相距较远,买一辆车回老家,方便串门。”——婆家和娘家,具体情形很不清晰,这“摩托车”很奇怪的。

一路上,她真把自己装扮成男人?看那新闻照片,根本就不像什么男人。这一路上,摩托车有没有被汽车捎带过?

在温州打工,在什么饭馆当服务员?饭馆名称?老板名字?为何没有直接采访这个温州饭馆的老板?缺了该老板的旁证,更是通篇都是女主人公的一面之词了。

“她没向餐馆老板请假,也没结工资,脸上挂着泪水,收拾好包袱,骑着车就往老家方向赶。”——细节追问:干吗不与老板说一声?这是正常回家,又不是去违法犯罪。

回家动机,是为摩托车还是为儿子?“母亲再次梦见她的儿子孤苦一人,在雨水中跟耗子抢东西吃……”——这也太“盗梦空间”了吧?

“早一点回家看儿子”?路上要花6天还早点?坐车两天总够了吧?

黔江区蓝天留守儿童学校——“留守儿童学校”这个名称怪怪的学校,不是为了炒作吧?

买了一张地图——什么地图?一张就够?这样就能行军作战?线路画在哪里?估计得一本地图都不够。请记者拍一张该地图的照片儿。

每骑6小时才休息一下——那问路怎么问?问一回就能骑6小时?这个路也太好问了吧?

自己打工穿的蓝色工作服——什么工作服?餐馆里的?是新闻照片上的那件?那可不像餐馆里的工作服。

“白天,她就找路边的树、石头等靠着睡一觉;晚上,她就把车停在路边,趴在车上睡。只有在第三天,由于长时间在车上吹风,头疼得十分厉害,她才在一个路边药房买了一点药,花20元钱在一个旅社睡了4个小时。”——除了骑车的时间,其他统统都是休息的时间。具体各是多少?前后6天,只花20元钱在一个旅社睡了4个小时——太夸张了吧?何必只睡4个小时?钟点房?什么旅社,哪里的?

算下时间、车速与里程:总里程2000公里,除以6天,每天不到400公里,每小时摩托车跑40公里(她还说后半夜跑80码),那得10小时,一天24小时,还有14小时可睡觉、休息。是不是?

第四天,她在长沙时——第四天如果是傍晚才到长沙,那后面只有两天了,能从长沙赶到重庆否?

当天中午,他正在照看孩子们吃饭,突然看见一个妇女面色憔悴,抱着一个摩托车头盔冲进来,开口就说“我是罗云飞的妈妈”,之后又抱着儿子大哭,其情境的确令人震惊。——可见是第六天中午她到达的。问下从长沙到老家的路程和情景。

“把身上仅有的一个泡泡糖喂到他嘴了”——这个细节也有点怪哦。

李春凤6岁的儿子罗云飞,对母亲的行为还不能完全明白。面对记者的提问,他一个劲往母亲的身后躲,只怯生生说:“我喜欢我妈妈。”——这个细节也有点怪。

“见到儿子,李春凤异常激动。”——这是图片说明,这照片神马(什么)时候拍的哦?

还有一个涉及到法律的问题,有待求证:李春凤选择夜里骑行,是不是在逃避交警?因为李春凤摩托车的来路,从报道看很“不明”。摩托车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她办理过登记手续吗?她本人有没有驾驶证呢?没有驾驶证,那就不能上路;上路就是违法,那样可不是“英雄母亲”的壮举,而是“法盲女子”的违法上路。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很清楚——

第八条是“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第十九条是“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则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D. 搜索相关报道吓了一跳

至于跟着报道所做的各种评论,好笑的就多了去了,比如李春凤的故事根本就不是发生在春运里,时评家也拿春运来说事,把春运狠狠教育了一番。

面对这么奇怪的新闻,面对这么多的疑问,我们搜索相关报道,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原来5天前当地的《武陵都市报》有过报道,请注意文和图的作者是:记者陈大增、实习生罗淑波。

曾从浙江骑摩托车回家看儿子 昨天又赶飞机回来过年

一位29岁的年轻母亲,在外打工5年,每晚睡觉都梦见儿子吃不好、穿不暖。在一个风雨交加之夜,卧室的窗户被大风吹开了,雨水漏进屋里。母亲再次梦见她的儿子孤苦一人,在雨水中跟耗子抢东西吃。

第二天,因为买不到车票,她毅然骑上摩托车,独自一人从浙江出发,耗时5天赶回黔江城。在黔城一留守儿童学校,这位坚强的母亲见到了她朝思暮想的儿子。

5天骑行2000公里

“上个月的一天,我在照看孩子们吃饭,突然来了一位面色憔悴的中年妇女,她抱着一个摩托车头盔,推开大门说,她是罗云飞的妈妈。”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罗云飞的老师冯大立仍心生敬佩。“我们后来才晓得,她为了回家看孩子,一个人从浙江温州骑摩托车回来,走了5天,行了2000多公里路。”冯老师说:“这样的母亲太伟大了。”

这位母亲名叫李春凤,是黔江区小南海镇后坝村人。3年前,她和丈夫先后外出打工,罗云飞留在家中由老人看管。2010年,黔江终于有了第一家留守儿童学校,因考虑到隔代教育不利于孩子成长,罗云飞便被送进该校就读小学三年级。

“我当时也没办法,太想儿子了,又没买到车票。”李春凤说,从浙江省温州市回来的途中,她没有觉得苦,近2000公里的路程,她日夜兼程仅用了5天。

想着你的妈妈,你就有了力量!

李春凤的行为,感动了学校的所有老师,更让罗云飞的同学们羡慕不已。

今年元旦期间,这所学校没有放假,因为有许多孩子“无家可归”。李春凤近日回浙江上班后,冯老师在寝室找到了罗云飞。冯老师拉着他的手说:“云飞呀,想到你妈妈的吃苦,你就有了力量。”

记者来到罗云飞就读的学校,他拉着记者的手说:“叔叔,你喊我们老师帮我问哈,我妈妈还回来过年吗?”记者回答他,估计不得回来了。罗云飞说:“不怕,我要学我妈妈做个坚强的人,妈妈不回来,我骑自行车到浙江去看她。”

昨(14)日下午,李春凤再次返回黔江,与上次不同,这次她赶了飞机回来。

记者与李春凤一道前往蓝天留守儿童学校时,罗云飞正在教室做作业。见到他的母亲,罗云飞扔下纸笔,箭一般冲进母亲的怀里:“妈妈,我想你!”抱着年仅6岁的儿子,李春凤的眼泪又一次夺眶而出。

这两个报道前后矛盾:究竟是路上花了5天还是6天?1月14日《武陵都市报》说5天,1月19日《重庆晚报》说6天。为何不一样?

是什么原因骑摩托车从温州回重庆?《武陵都市报》说,“第二天,因为买不到车票,她毅然骑上摩托车,独自一人从浙江出发,耗时5天赶回黔江城。”——12月份根本就不是春运时节,那时就买不到车票?这难道不是谎言吗?后来《重庆晚报》的报道为何又不提“买不到车票”了呢?

后来怎么又回温州,又乘飞机回重庆(1月14日)?

作者中,一是“记者”陈大增,一是“通讯员”陈大增,新闻一倒手,就这么“大增”出来了?

查阅近年“从浙江骑摩托车到重庆”的类似新闻,就更有意思了:

1、浙江桐乡农民工骑摩托回重庆老家 行程2010公里骑行5天 2008-02-01

2、温州外来工花8天7夜骑摩托回重庆 2008年02月01日

3、母亲骑摩托4千里回家探子 扮男装跑6昼夜 2011年01月19日

2008年、2010年、2011年,这里三个骑摩托车从浙江回重庆的报道里,统统都是《重庆晚报》刊发的。最奇怪的是,3个报道里关于路边店(旅社)的段子,统统都是“20元”的口径。现在神马(什么)都涨价,就路边店(旅社)不“涨价”,乖乖!

总之,这个的“母亲骑摩托4千里回家探子,扮男装跑6昼夜”的新闻太离奇、太不靠谱了。我们只能判断其不真不实。可能这个母亲的那辆摩托车压根儿就不是从遥远的温州弄回来的,或者她真的把一辆摩托车从温州弄回重庆老家了,但背后的真面目,绝不是报道里描写的那个伟大崇高的样子。

我们写报道,不可写成“知音体”!这些年来,因为某本通俗杂志的流行,致使“知音体”很流行很出名。有些“知音体”之文,真当是“影子上的煽情”:抓到一点事情的影子,就开始“以情动人”,渲染、夸大甚至编造情节细节,像小说而非小说,任意提炼所谓亲情的、崇高的、伟大的主题,达到哗众取宠之目的。

杜绝虚假报道,也得杜绝捕风捉影、“半真半假”的消息。

严肃的新闻报道,不能不杜绝“知音体”。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凤凰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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