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21次全国助残日 残疾人呼吁保障权益

发表:2011-05-17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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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是中国第21次全国助残日,深圳视力残疾人杨仁良将一封由1084名残疾人及家属签名的建议信寄往国家公务员局,建议行政机关带头履行法定义务,招录不少于1.5%的残疾人,并修改公务员招录中对残疾人的限制性条款等。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这封公开信是由深圳视力残疾人杨仁良、北京残疾人牧歌、郑州残疾人王金雷、上海残疾人永清等4人共同发起。5月 12日,杨仁良刚刚向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递交了同样的一封建议信。河北邯郸市的残疾人谢家龙说,残疾人在报考公务员过程中,往往受到各种歧视,在私人企业的招聘中更是如此,国家保护残疾人工作机会的有关规定只是一纸空文,招录不少于1.5%的残疾人规定根本达不到,

“咱们国家好像都达不到这个,他们光说提高就业率,好像没提高多少。反正国家对残疾人就业的百分比好像下面执行得都不太好。”

河北邯郸的残疾人谢家龙说,他今年30岁,几年前由于车祸造成下肢瘫痪,他找工作十分困难,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自己开了一个小服装店,基本上能够维持生活,他希望政府能够给与不如他幸运的残疾人更多的帮助,特别是在工作机会方面。

北京公共卫生公益网站益仁平网站工作人员陆军说,这次领头发表公开信的深圳残疾人杨仁良今年24岁,是一名视力残疾人,去年毕业于贵州大学。曾一度想报考公务员的他,因为招考条件中对视力残疾人有限制而没能参加考试。

“在国家政府制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里面明确规定没,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的人不能当公务员。这应该说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其实对于听力残疾、视力残疾的人,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和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的群体来进行沟通,可以说是没有坏处,而只有好处。”

陆军说,中国于1990年12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确定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要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一些用人单位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为残疾人提供岗位,个别单位甚至明确提出拒绝接收残疾人,

“国家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用至少1.5% 的残疾人。但是各级的行政部门录取的残疾人的比例远远低于这个数字。从现在已经公开的一些数字来看是远远低于这个数字。有的只有百分之零点几,有的是录几千个公务员中,只录用了一名残疾人,所以这个问题也是相当严重。”

陆军说,残疾人就业执法力度不够,很多违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规的企事业单位得不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很多残疾人他完全具备这样的能力和素质,但是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仅仅是因为残疾就被拒录,而且拒录的时候往往这些用人单位还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比如说面试不行,给你打低分,或者说你能力不行,或者进入开了实习期以后,他发现你是残疾人,然后就想尽花样把你给开掉。”

陆军说,中国现有的福利企业落后的经营和管理方式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部分营运不佳,经济效应低,甚至倒闭,难以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在福利企业就业的残疾人呈逐年递减的趋势。

陆军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可供残疾人就业的岗位相对增多,如微机操作、文秘、会计等,但现阶段的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大多还停留在一个低层次的水平。残疾人的职业潜能得不到发挥。他希望各级政府给残疾人更多的职业培训机会,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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