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终审死刑 民意抢救夏俊峰(图)

发表:2011-05-21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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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星期五对药家鑫杀人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有民众在法庭外燃放鞭炮庆祝。此外,有网民和律师呼吁最高法院不要处死刺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


明信片抢救夏俊峰(新浪微博/记者丁小)


药家鑫终审判决法庭外等情况(网友拍摄制作上传优酷拍客/记者丁小)

中国民众高度关注的药加鑫案终审周五上午在陕西省高院宣判,据新华网快讯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驳回药家鑫上诉。

根据前往法庭外等候消息的媒体人发上网的照片和视频,死者张妙的同村村民当时就在法院外点起了爆竹。

药加鑫在开车撞倒下班女工张妙后,见伤者未死,当时取下一把三十多公分的刀连捅八刀致死。其后有公安大學教授称這種残忍的殺人方式是少年激情,連捅八刀只是学音乐的药加鑫彈鋼琴的重複性動作,引起了社会极大反响,怀疑案件有可以包庇的情况,有人认为如果此案不判死刑社会公义荡然无存。

在二审宣判后,互联网上多为赞好之声。

其中媒体人李承鹏在微薄客上写道:药加鑫二审仍判死刑,人们在庭外放起了鞭炮。精英一定会说:不要用这种方式欢庆一个人的死亡,这是他们表现自己很懂一个叫“文明”的标签最好的句式。可我告诉你们:人们庆祝的不是药加鑫的死刑,庆祝的是法律公正。而这对中国未来的文明很重要。

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微博网友@刘灏想起早床写道:药不死刑,肯定是司法不公。但死刑会不会一定就公正了?我怀疑。如果这次判决只是舆论绑架的结果,那么就只是用一种不公防止了另一种不公。民意杀人与政治杀人同样值得警惕。

北京律师浦志强认为药加鑫案案情恶劣,依法足以判死刑,说是民意杀人言过其实,尽管舆论左右甚至改写死刑判决在中国目前维稳的大前提下是社会现实:“因为在处刑制度现有情况下,药加鑫现有看见的案件情节,即使他自首也不足以改变死刑判决。加上现在民意汹汹的状况下,我个人感觉即使是高院复核药的命运也不大可能有转机。按照现在维稳思路来讲,上下级法院、政法委、党务部门间都会加以协调,我个人认为药案实现会有过请示和批复的过程,就这种民意影响司法的情形,药加鑫、夏俊峰、和以前的邓玉娇这一系列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民意一定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影响司法决策的。”

与此同时,另一名近期终审被判死刑的沈阳小贩夏俊峰却引起舆论一边倒的要求免死。公民们还发起明信片抢救夏俊峰行动,一周以来全国各地民众纷纷写明信片给北京最高法院院长,希望他善用手中的死刑复核权,喊停对夏俊峰的死刑,发回重审澄清该案事实。

拯救夏俊峰公民行动发起人之一活跃网络人士屠夫周五接受本台采访时说:“这个时候要还原真相,舆论还是很关注这个事情,这是体现司法公正不公正,还有城管制度的问题。我相信最高法能纠正辽宁法院的这个错误。 ”

沈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死两名城管人员一案,本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维持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的一审判决。此裁定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对于公众对夏俊峰究竟是自卫还是谋杀等案件事实和审判程序的质疑,主审法官本周通过媒体作出解释。

周四的北京人民日报也转载了夏俊峰二审辩护律师滕彪就辽宁高院相关解释作出回应,包括追问不安排证人出庭这一涉嫌程序违法,以及针对辽宁高院称:“夏与二城管在办公室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有充分证据和证人来证明”,滕彪质问既然如此,凭什么认定夏故意杀人?

浦志强律师支持留夏俊峰一命:“ 辽宁方面的判决却是没能很好回答滕彪在夏俊峰案件二审辩护词中表明的观点和理念。民意现在一边倒支持夏俊峰,其实就自然法则来说,一个公民一个人有抗暴的权力,保卫自身的权力是与生俱来的。我特别希望能留住夏俊峰一条命,促使我们更好的去探讨这个城市应该怎样去管理。 ”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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