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救人也要许可证

作者:守法刁民 发表:2011-08-09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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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上网,看到这么一条新闻,郑州一市民溺水,有公益搜救队欲下水施救,却遭到当地巡防队阻止。巡防队阻止救人的理由是:你们得出示“打捞许可证”。倒霉的是,该公益搜救队和看到新闻的本刁民一样孤陋寡闻,从来就不知中国还有一种叫做“打捞许可证”的东西,自然就更拿不出。只能见死却束手无策,最终那帮专业收钱的大爷们捞不上来,这才让公益搜救队下水,此时,捞上来的只能是可怜的溺水者的尸体。

官方随后出来否认说,没有要这个“打捞许可证”。称志愿者提出下水仅是实施“打捞尸体”而非“救人”,溺水者在志愿者到达前已经死亡。鉴于已有专业搜救队打捞尸体,巡防队拒绝了志愿者协助打捞的请求。

随后,网上有人曝料称,真相并非官方辟谣声明中所说的那样。因为专业搜救队捞人要收费,官家会从中拿回扣。原来如此。也难怪巡防队这么“热心”的出来阻止公益搜救了,原来是有利可图。在中共国,官方否认即事实,已经成为一条定律。且不说捞人收费的问题,单说在溺水者没被捞上来之前,官方如何确定人已经死亡?且依据南京法官的“根据常理,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这公益搜救队已经冒着被法官“根据常理”推断为推人落水该判一级谋杀的风险而准备下水捞人见义勇为了。可官府并不管这些,你想见义勇为么?麻烦先交了保护费。不收钱就下水救人,这不是断了官府大爷们的财路么?

刁民很庆幸,当年刁民的老娘落水遇险时,没碰上这帮官府的大爷。当时,是一个路过的大哥奋不顾身,跳入河中,奋力将刁民的老娘救上岸来,在众人帮助下,将刁民老娘救得醒转,随后连名字都没留就悄悄离开。俺家人经多方打听,才找到这位救命恩人。上门答谢时,那大哥憨厚的笑了:“你说我能见死不救么?”。其实很多事情就这么简单,有良知者,谁能如黑心的铁盗部,巡防队一样只要钱,没钱就见死不救?庆幸啊,那时没有官府的大爷们要救人者出示“打捞许可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说到打捞许可证,又让我想起了中共国需要办理的几十种证件,比如什么身份证、暂住证、准生证、残疾证、健康证、职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毕业证、结业证、结婚证等等许多。现在又多出个打捞许可证。这些种类繁多,乱七八糟的证件基本都符合以下两个特征:第一,方便某党对人民监控,第二,借机敛财。有时候,你急着用某证,却急切间办不下来,就只能用假证充数。于是做假证的就大有市场,大街小巷都贴着多如牛毛般的小广告:办证,电话1XXXXXXXXX……

那么证件又是个什么东西呢?举例说,若没有残疾症,对不起,就算大家都看到你少了一条腿,你也不能算残疾人,因为你没证。在官府大爷们的眼里,没有人性,没有道德,没有公义,只有钱。不管黑猫白猫,捞到钱就是好猫。管他什么奶粉里加了三聚氰胺,大便泡出了臭豆腐,只要能捞到钱就行,其它的都可以不管。他们可以向志愿下水的搜救队收“打捞许可证”,可以就地掩埋出事的动车,而不是拼力救人。面对停止搜救后被特警救出的小女孩,可以说这是奇迹。草菅人命后,还可以大言不惭的谈到“大爱”。面对民众质疑红十字会领导每人配两辆豪车时,可以说这只是为了应付限行。他们敢活摘人体器官,敢出卖国家领土,敢给有毒食品颁发合格证明……一句话,我们党国的政府,只要钱,不要老百姓的命。

真心希望哪天党国的官员集体落水,不知情者前去营救时,巡防队员们也能及时的出来喝止:丫的,打捞许可证有没有?不交钱就不许下水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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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中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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